港府近期請求法院下達禁令,禁播「反送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高等法院7月28日裁決,駁回該申請。律政司司長不服,8月7日提出上訴。
綜合媒體報導,港府律政司7日表示,律政司司長已向法庭呈交上訴許可申請。律政司發言人稱,原訟法庭在判詞中同意《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曾被用作煽動他人分裂國家,而臨時禁制令所禁止的4項行為都明顯是或相當可能構成犯罪行為。
發言人稱,原訟法庭不批出臨時禁制令的判決,不是因為有關行為合法,而是法庭認為即使沒有禁制令,有關行為本身已構成刑事罪行,因此不相信禁制令會有真正的功用。
此外,法庭認為禁制令的執行程序可能會與港區國安法就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檢控程序有所衝突。律政司司長因此認為政府需要上訴申明觀點,並請求高院上訴法庭考慮頒下臨時禁制令。
港府6月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4項與《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非法行為。
港府稱,2019年起廣泛流傳的《願榮光歸香港》,歌詞含有已被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近期也多次被錯誤地表述為香港的「國歌」,對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造成侮辱,並對中國和特別行政區造成嚴重損害。
大致而言,港府申請的禁制內容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傳布、展示或複製有關歌曲。
2019年8月香港爆發大規模的「反送中」運動,《願榮光歸香港》當時首次得到傳唱,並迅速流傳,成為標誌性的抗議歌曲。
有數百萬港人參與的「反送中」運動,其起因為港府提出修改法例,將中國大陸、台灣等地列入引渡國家和地區名單,觸發香港居民對主權移交給中國後中共對香港控制日益加深的恐懼,擔心修法一旦通過,他們每個人都可能會被引渡到毫無司法獨立的中國接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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