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47人案 14人遭判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

方泠卉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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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法院周围戒备森严。图2:美国、英国与欧洲的外交官出席旁听。图3:市民排队等候旁听。图4:法院裁决吸引媒体关注。(PETER PARKS/AFP via Getty Images)

香港47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法院5月30日裁定14人罪成。这是中共实施港区国安法压制异议分子以来,香港针对泛民人士最大案件做出的重要判决。人权团体批评,这是对民主政治进程与法治的彻底蔑视。

综合媒体报导,这是香港首宗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这场审判未设陪审团,法官则是从香港当局领导人亲自挑选的一群法官中选出的。

由于裁决结果备受关注,西九龙裁判法院外,30日早上6时许,即有数十位市民排队等候旁听,事实上,有一些市民从前一晚即开始排队,而美国、英国与欧洲的外交官也都出席旁听。

法院周围则是戒备森严,还有数十名警察与警车巡逻。警方还派出装甲车“剑齿虎”停泊于法院外。每辆驶入法院的车辆,均需由警员带警犬绕车搜索,另有警员详细检查车底等位置。

涉案的47人中,有31名被告在审讯过程中认罪,以及有16人否认控罪,包括: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法官裁定刘伟聪与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其馀14人罪名成立,其中有4人是前立法会议员。法官将另外择期宣布刑期。违反国家安全法的罪行,刑期从3年到终身监禁不等。

这起案件由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副教授戴耀廷与泛民人士提出,有47名被告,当局依国安法控告他们串谋颠覆国家政权,企图借由操控投票,使其取得立法会35席或以上,从而有足够票数否决港府财政预算案,迫使行政长官辞职,政府停摆。

他们在2020年7月11至12日举行立法会选举的“35+初选”,目的是选出参加同年9月立法会选举(后因COVID-19疫情延后一年)的泛民代表,并争取在立法会选举取得过半数议席,以否决政府议案,逼港府回应“反送中”运动所提出的“五大诉求”。

“五大诉求”是全面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撤回对示威的“暴动”定性、撤销所有“反送中”示威者控罪、就“反送中”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彻底追究警队滥权情况、立即实行“真双普选”。

戴耀廷也提出“揽炒十步曲”,包括无差别否决政府拨款。根据基本法,财政预算案若两次遭否决,特首就要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若再否决预算案,特首就得辞职。

人权观察:对民主法治彻底蔑视

针对香港法院裁定14人犯下“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设在纽约的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发声明指,这是对民主政治进程与法治的彻底蔑视,所有香港人期望的只是有机会自由地选出他们的政府,无论中国政府及其精心挑选的香港法院怎么说,民主都不是罪行。

“人权观察”中国部代理主任王松莲在声明中指出,北京曾承诺给予香港人普选权,因此应该追究的是,北京一再食言,公然剥夺香港法律与宪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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