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47人案 14人遭判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

方泠卉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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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法院周圍戒備森嚴。圖2:美國、英國與歐洲的外交官出席旁聽。圖3:市民排隊等候旁聽。圖4:法院裁決吸引媒體關注。(PETER PARKS/AFP via Getty Images)

香港47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法院5月30日裁定14人罪成。這是中共實施港區國安法壓制異議分子以來,香港針對泛民人士最大案件做出的重要判決。人權團體批評,這是對民主政治進程與法治的徹底蔑視。

綜合媒體報導,這是香港首宗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這場審判未設陪審團,法官則是從香港當局領導人親自挑選的一群法官中選出的。

由於裁決結果備受關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30日早上6時許,即有數十位市民排隊等候旁聽,事實上,有一些市民從前一晚即開始排隊,而美國、英國與歐洲的外交官也都出席旁聽。

法院周圍則是戒備森嚴,還有數十名警察與警車巡邏。警方還派出裝甲車「劍齒虎」停泊於法院外。每輛駛入法院的車輛,均需由警員帶警犬繞車搜索,另有警員詳細檢查車底等位置。

涉案的47人中,有31名被告在審訊過程中認罪,以及有16人否認控罪,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法官裁定劉偉聰與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其餘14人罪名成立,其中有4人是前立法會議員。法官將另外擇期宣布刑期。違反國家安全法的罪行,刑期從3年到終身監禁不等。

這起案件由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與泛民人士提出,有47名被告,當局依國安法控告他們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企圖藉由操控投票,使其取得立法會35席或以上,從而有足夠票數否決港府財政預算案,迫使行政長官辭職,政府停擺。

他們在2020年7月11至12日舉行立法會選舉的「35+初選」,目的是選出參加同年9月立法會選舉(後因COVID-19疫情延後一年)的泛民代表,並爭取在立法會選舉取得過半數議席,以否決政府議案,逼港府回應「反送中」運動所提出的「五大訴求」。

「五大訴求」是全面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撤回對示威的「暴動」定性、撤銷所有「反送中」示威者控罪、就「反送中」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底追究警隊濫權情況、立即實行「真雙普選」。

戴耀廷也提出「攬炒十步曲」,包括無差別否決政府撥款。根據基本法,財政預算案若兩次遭否決,特首就要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若再否決預算案,特首就得辭職。

人權觀察:對民主法治徹底蔑視

針對香港法院裁定14人犯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設在紐約的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發聲明指,這是對民主政治進程與法治的徹底蔑視,所有香港人期望的只是有機會自由地選出他們的政府,無論中國政府及其精心挑選的香港法院怎麼說,民主都不是罪行。

「人權觀察」中國部代理主任王松蓮在聲明中指出,北京曾承諾給予香港人普選權,因此應該追究的是,北京一再食言,公然剝奪香港法律與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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