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集结案被告“求情” 陈皓桓:解铃还需繫铃人

方泠卉
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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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人权阵线陈皓桓5月24日亲自向法官陈词说,“暴政必生暴力,解铃还需系铃人。”感动旁听人士掌声四起。(ISAAC LAWRENCE/AFP via Getty Images/看传媒制图)

香港2019年10月1日的反送中游行造成10名民主派人士被控“非法集结”等多项罪名,包括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10名涉案者稍早前都已认罪,但均未获保释。法官胡雅文将案件押至5月24日听取求情,并将于28日判刑。民间人权阵线(简称民阵)陈皓桓亲自陈词说,“暴政必生暴力,解铃还需繫铃人。”感动旁听人士掌声四起。

李卓人:你爱国,但国家爱你吗?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李卓人和何秀兰的代表大律师吴宗銮率先陈词,强调两人曾任立法会议员多年,热衷服务社会。两人一直反对暴力,属“和平、理性、非暴力(“和理非”)民主派”,即使李卓人提过要继续抗争,其所指的只是相信港人能行使《基本法》下的权力表达诉求。

吴宗銮读出两人的求情信,李卓人形容爱国是苦恋,叹言“你爱国,但国家爱你吗?”“若爱国等于爱党,那就容易,跟中共走就可,但我选择坚守真相。”

梁国雄:我已认罪,但不认错

“长毛”梁国雄的代表大状潘熙读出梁的亲笔求情信,指“我已认罪,但不认错”,“不认错,因无愧于心”。

梁说,十一游行是“数万人团结一心,前赴后继,对抗不公的抗争成果”,形容该日游行规模前所未有,“行使《基本法》保障自由表达政见,何错之有?”深信“公民抗命”的他,即使明知会入狱,仍冀尽“一己棉力”,发起不合作运动,否则“香港将沦为鸦雀无声的社会”。

梁强调,陈情非为开脱,重申“十一游行原委是诉诸良知,不必祈求怜悯”,愿意承担刑责,“行无愧怍心常坦,身处艰难气若虹”。读毕庭上掌声雷动,法官要求众人安静。

黎智英代表大状:料可见将来 黎会一直服刑

资深大律师夏伟志代表黎智英陈词说,黎智英创立壹传媒和《苹果日报》,对香港经济和传媒业有重要贡献,黎如今正在服刑,料有机会再被判处即时监禁,“在预见的将来,相信他会一直服刑”,其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压,冀希望法庭酌情轻判,并考虑将本案的大部份刑期与之前的“8.18”和“8.31”案同期执行。

陈皓桓:暴政必生暴力,解铃还需繫铃人

最后亲自求情的陈皓桓获得全场热烈掌声。他重申,该案源于港府漠视市民对中国司法的忧虑和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等五大诉求,致民怨四起,使示威人数从1万人升至200万人。

陈强调,暴力并非愿见,冀法官能理解当日人民自发行使的所谓“暴力”,“暴政必生暴力,解铃还需繫铃人”。

陈皓桓又说,“在场从事法律工作者更应明白,没有民主,哪有法治”,但在《公安条例》下,政权以法律作政治打压的工具,“在和平发声都会被捕、被控的时代下,除了公民抗命,我们还有甚么选择?”“不是发声,就是无声;不是抗命,就是认命。”

10名被告依次为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何俊仁、杨森、何秀兰、吴文远、黎智英、单仲偕、蔡耀昌,全部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首四人另承认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吴文远和蔡耀昌另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胡雅文法官将于28日宣判,目前10人继续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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