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下午3点,香港《国家安全法》实施后的首个案件宣判,24岁的被告人唐英杰以“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吊销驾驶执照10年。大赦国际认为,对唐英杰的宣判,是对言论的重击。
综合媒体报导,7月30日,高等法院原讼法庭3名《国安法》的指定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及陈嘉信宣判时称,“光复香港,时代革命”这一口号在案发时带有分裂国家的意思,并能够煽动他人分裂国家。虽然被告人表达了悔意,但由于他不认罪在先,不能减免刑期。以“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两项罪名,判唐英杰9年监禁。
法官们还表示,被告驾驶摩托车撞向警员,是明目张胆地对警方作出故意及严重挑战,警方是法律和治安的象征,被告的行为让公众恐慌,对社会造成实质伤害。
在开庭期间,法院外集聚了大量的警察,戒备森然。
法院宣判后,唐英杰微微点头但未置一词。当唐英杰走出法院时,有民众高喊“我们会等你!” 还有人对唐英杰的辩护律师Clive Grossman高呼“上诉”。
唐英杰的辩护律师已经表示决定上诉。
大赦国际亚太地区主任米什拉(Yamini Mishra)发表声明称, 宣判唐英杰是对“言论自由的重击”,也显示出香港国安法不仅是“对香港政府批评者灌输恐怖的工具,也是监禁他们的武器”。
米什拉认为:“虽然国安法包含对人权的一般保障,但缺乏对合法表达意见和抗议的豁免。而且立法的重点着重于国家安全而非个人权利与自由,判决在任何时候都没有将唐英杰的言论表达及抗议自由纳入考量。”
《国安法》生效后,逃亡到澳大利亚阿德莱德的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说,唐英杰被判9年监禁,是他听说过“因政治指控而入狱的最长刑期。他说,中国当局对人权的滥用,达到了极致。他呼吁国际干预,以免此类事件在香港成为常态。
29日,唐英杰的律师向法官求情,称本案只涉及展示旗帜,情节轻微,就分裂国家罪应判五年以下监禁;而被告冲撞警察的行为只是鲁莽而非蓄意,且警员伤势不严重,希望法官从轻量刑,即约3至10年监禁。
另外,因有别于香港法庭处理刑事案件的惯例,律政司早前引用《国安法》第46条决定该案不设陪审团,被告入禀提出司法复核,被法庭拒绝。
现年24岁的唐英杰此前被控驾驶摩托车撞向三名防暴警察,当时他举着一面写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的旗帜。
当天是2020年7月1日,香港刚刚颁布《国安法》不久,也是香港主权移交23周年的纪念日。
2021年6月23日,在关押近一年后,唐英杰的案件开始审理。在他被移送的过程中,有大量民众前来为他送行。
《国安法》实施一年以来,截至今年六月底,至少已有117人被捕,包括95名男子,22名女士,年龄跨度极大,从15岁至79岁,其中64人被检控。其中许多人皆是因为“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口号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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