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杀害女友赴台投案? 台港双方各说各话

方泠卉
20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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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台杀害同行女友潘晓颖的港人陈同佳(图),近日自称计划在10月内赴台投案。(图片来源:中央社)

在台湾杀害女友潘晓颖后逃回香港的陈同佳,近日又传出要到台湾投案,其在台湾的律师将于10月5日与有关当局会面,希望月内成行。对此消息,台湾有关方面包括陆委会与法务部都表示“不知道”、“没消息”。行政院长苏贞昌则表示,不会让陈同佳到台湾“自由行”,台湾不容许杀人犯自由来去,一切依法办理。

综合媒体报导,协助陈同佳相关投案问题的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同时也是北京市政协委员的管浩鸣称,台湾律师已收到陈同佳的指示,将于5日与台湾官方见面,但暂时不清楚处理方法,情况会在这星期比较明朗,重申陈同佳投案意愿没有问题。

台湾陆委会回应说,“目前没有这方面的讯息”,强调希望依法将杀人嫌犯绳之以法、还给被害人公道,共同实现司法正义的立场坚定。

陆委会指出,台港警方已于去年10月下旬相互提供联络窗口,有关资讯也经由刑事局透过香港警务处的管道通知陈同佳,若陈同佳确定要到台湾投案,可随时透过窗口联络,一切依法办理。

不过,港府保安局发言人3日晚间宣称,港警并未与台湾建立单一联系窗口,更不涉及任何证据协助,而台方向香港警方提供陈同佳可向台方联络的资料,香港警方已随即转告。

港议员涂谨申促港府向台方提交证据

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本身是律师的涂谨申,则是再次促请港府向台方提交证据。

涂谨申在电台节目表示,港台并无正式协议,约束对方提供证据,但目前是特殊情况,港府应向台方提交有关陈同佳的证据,以体现一名港人在台遇害的公义。他质疑,港府两年前要求台方就陈同佳案提供证据,港府现在没有理由称,因无法律基础而不提供证据协助。

苏贞昌:台湾不容许杀人犯自由来去 一切依法办理

对于台港双方各说各话,行政院院长苏贞昌5日被媒体问到是否政府会让陈同佳到台湾投案时表示,陈同佳不可能到台湾自由行,台湾不会容许杀人犯自由来去,台湾政府会依法办理,香港政府用不著推来推去。

法务部发言人、次长陈明堂4日向《联合报》表示,目前陈同佳案没有新进度,没有新的资料,都是香港在讲,“陈同佳案子比较啰唆。”

陈同佳2018年2月与女友潘晓颖到台湾过情人节期间,与女友争吵后将其勒毙,再以行李箱装尸弃尸后逃回香港,台湾发布通缉,未料港府后来利用此事件推动逃犯条例修法,引发震撼全球的香港“反送中”抗争运动。去年10月间,陈同佳因洗黑钱案出狱,一度表达要到台湾投案的意愿,港警也去函台湾刑事局,但案件后来以到台湾投案细节与台方无共识等理由,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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