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观察:香港47名涉35+初选案人士遭不公审判

方泠卉
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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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8日,港人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外声援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47名泛民人士。(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香港高等法院8月初推翻媒体不得报导国安法案件的裁决后,更多关于国安法案件的细节逐渐公之于众。媒体披露,2021年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47名泛民人士,有29人有意认罪以获减刑;而含法律学者戴耀廷在内的5名被告,被指控为“组织者”,最高可面临无期徒刑。

2020年7月参与或组织民主派“35+”初选的47名民主派人士,均遭起诉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美国之音报导,在高等法院解除媒体报导禁令后,有媒体披露其中29名被告有意认罪以获减刑,通常认罪可缩短三分之一刑期。

报导指,有5名被告遭指控为“组织者”,最高可面临无期徒刑的重判。这5人分别是:法律学者戴耀廷、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前区议员赵家贤、锺锦麟和社运人士吴政亨。

控方提出139页的案情撮要,重点集中于47名被告的书面和口头发言、筹款和选举协调等工作,指控他们要“瘫痪港府运作”。

人权观察组织指,该案全案拘捕及审理程序的许多方面,均有违国际正当程序标准。

人权观察中国部高级研究员王松莲表示,“香港迄今最大的国安法案件虽以法律语言为包装,实际上是中国政府无情扼杀香港民主运动的手段之一……和平社运活动竟面临终身监禁的真实威胁,显见北京公然蔑视民主政治程序与法治。”

港区国安法生效后,至少有100多人受到违反国安法的指控,其中大部分人遭到长期扣押,不得保释。

涉及国安法的案件由行政长官指定法官审理,不设陪审团。港区国安法规定,若公开审判可能“泄漏国家秘密”,可以对被告人进行秘密审判。当局以涉密为由禁止媒体报导,致使公众无法了解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是否遵守了公平和透明的司法原则。

香港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等人去年9月因拒绝国安处要求,不愿提供该组织内部资料而被捕。当局指控他们违反了港区国安法,涉嫌“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邹幸彤向法庭申请放宽交付审判程序报导限制,但遭裁判法官罗德泉拒绝。邹幸彤转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复核。高等法院8月初判邹幸彤胜诉,下令批准放宽媒体报导国安法案件的限制,使更多关于国安法案件的细节逐渐公之于众。

报导说,在美国、香港等适用普通法的国家和地区,普遍存在陪审团制度。但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指示该案不设陪审团。

此外,港区国安法拒绝让被告人获得保释的权利,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嫌疑人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本案47名被告遭警方监控后大多遭到长期关押,时间超过一年。

人权观察组织指,港区国安法不论罪行轻重性质,一律不许保释,有违普通法无罪推定和准许保释的原则,表示一名曾代理此案的香港大律师忧心指出,长期羁押可能让被告“减少动力抗辩”,从而宁愿尽快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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