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觀察:香港47名涉35+初選案人士遭不公審判

方泠卉
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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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8日,港人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聲援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47名泛民人士。(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香港高等法院8月初推翻媒體不得報導國安法案件的裁決後,更多關於國安法案件的細節逐漸公之於眾。媒體披露,2021年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47名泛民人士,有29人有意認罪以獲減刑;而含法律學者戴耀廷在內的5名被告,被指控為「組織者」,最高可面臨無期徒刑。

2020年7月參與或組織民主派「35+」初選的47名民主派人士,均遭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美國之音報導,在高等法院解除媒體報導禁令後,有媒體披露其中29名被告有意認罪以獲減刑,通常認罪可縮短三分之一刑期。

報導指,有5名被告遭指控為「組織者」,最高可面臨無期徒刑的重判。這5人分別是:法律學者戴耀廷、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前區議員趙家賢、鍾錦麟和社運人士吳政亨。

控方提出139頁的案情撮要,重點集中於47名被告的書面和口頭髮言、籌款和選舉協調等工作,指控他們要「癱瘓港府運作」。

人權觀察組織指,該案全案拘捕及審理程序的許多方面,均有違國際正當程序標準。

人權觀察中國部高級研究員王松蓮表示,「香港迄今最大的國安法案件雖以法律語言為包裝,實際上是中國政府無情扼殺香港民主運動的手段之一……和平社運活動竟面臨終身監禁的真實威脅,顯見北京公然蔑視民主政治程序與法治。」

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至少有100多人受到違反國安法的指控,其中大部分人遭到長期扣押,不得保釋。

涉及國安法的案件由行政長官指定法官審理,不設陪審團。港區國安法規定,若公開審判可能「泄漏國家秘密」,可以對被告人進行秘密審判。當局以涉密為由禁止媒體報導,致使公眾無法了解此類案件的審理過程是否遵守了公平和透明的司法原則。

香港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人去年9月因拒絕國安處要求,不願提供該組織內部資料而被捕。當局指控他們違反了港區國安法,涉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鄒幸彤向法庭申請放寬交付審判程序報導限制,但遭裁判法官羅德泉拒絕。鄒幸彤轉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覆核。高等法院8月初判鄒幸彤勝訴,下令批准放寬媒體報導國安法案件的限制,使更多關於國安法案件的細節逐漸公之於眾。

報導說,在美國、香港等適用普通法的國家和地區,普遍存在陪審團制度。但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示該案不設陪審團。

此外,港區國安法拒絕讓被告人獲得保釋的權利,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嫌疑人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本案47名被告遭警方監控後大多遭到長期關押,時間超過一年。

人權觀察組織指,港區國安法不論罪行輕重性質,一律不許保釋,有違普通法無罪推定和准許保釋的原則,表示一名曾代理此案的香港大律師憂心指出,長期羈押可能讓被告「減少動力抗辯」,從而寧願儘快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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