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传统孝道,父母死了,必须守丧三年。
包括但不限于,哭丧着脸三年,页面黑屏三年。
因为,这是“我们的至圣先师”孔子规定的。
在《论语·阳货篇》中,子曾经这么曰过:“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
为父母守丧三年,是“自古以来”、“天经地义”的事。
这还真不算孔子原创,在他之前,关于“三年之丧”的明确记载,《尚书》中就有两处地方提到。第一,见《虞书·尧典》:
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密八音。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询于四岳,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
上古时代,舜替尧摄政二十八年后,尧死了,百姓像死了父母一样悲痛,三年时间,四海静默,禁止奏乐。三年后的正月初一,舜到尧庙祭告,然后跟四方诸侯共商国是,倾听各方意见,开始正式执政。
这是作为储君的舜,为先帝尧守丧三年,同时全国百姓也跟着停止娱乐三年。
第二,见《尚书·商书·说命上》:
王宅忧,亮阴三祀。既免丧,其惟弗言。
“亮阴”,别想歪了或亮错了——亮阴也写作“谅阴”、“谅暗”、“梁暗”等,有几种解释,简单理解为守丧、静默或黑屏就好。这句说的是商王小乙死,他儿子、也是继承人武丁为父守丧三年,也保持沉默三年,等到丧期已满,他还是不开口说话。
从这两段记载看,居丧三年之礼,应该源自尧舜,殷商有所继承,但只局限于君王之死。到了周朝,就不再看到有居丧三年的记载。
《左传》开篇《隐公元年》有:
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
天子死了,第七个月下葬,诸侯都得来参加葬礼;诸侯死,第五个月下葬,同盟的诸侯参加葬礼;大夫死,三个月下葬,平级的参加葬礼;士死,一个月后下葬,亲戚参加葬礼。
武汉大学教授吴天明认为,这是“周人简化版的三年之丧”(吴天明《孔孟倡导“三年之丧”政治目的和文化考量》),在孔孟生活的春秋战国时期,真正实行三年之丧的“几乎完全看不到,即使实行周人简化版的三年之丧的情况,也已经十分罕见了”。而普通百姓,更多的还是实行“七七之丧”,即服丧期只有四十九日。
既然如此,孔子为什么还要坚持说三年之丧乃“天下之通丧”?
因为他觉得,当时天下已礼崩乐坏,秩序、名分完全被搞乱,他一辈子的努力,都是为了重建礼乐、重整秩序、重正名分,也就是他对齐景公说的,为政之道,在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篇》)。
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孝道先行。因为“孝”乃为仁之本,制度再怎么变革,搞出一百种来,也必须以孝为先,这就是儒家津津乐道的“百制孝为先”,或曰“百度孝为先”。
而践行孝道,重中之重,还不在于平时如何孝顺,而在于父母死后的守丧,所以孔子全力推行尧舜时期的礼制,不管天子、诸侯、大夫还是老百姓,都得不折不扣地守满三年之丧。
守丧期间,孝子还有诸多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大吃大喝,禁止娱乐活动,禁止做爱做的事,甚至禁止化妆,包括一切悦目的五彩缤纷——相关页面黑屏,也是守丧的方式之一。
再强调一次,必须是三年。
有人可能会说,三年也太久了吧,方方面面的损失会很大的,有必要吗?
孔子的学生宰我,也曾经这样质疑过老师。
没错,就是那个上课睡觉被孔子骂“朽木不可雕”的宰予,字子我,也称宰我,不是“杀了我吧”的意思。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论语·阳货篇》)
宰我认为,这么长时间的守丧,很不人性化。您老是哀叹当下礼崩乐坏,可要是都按您说的,父母死即守丧三年,那么,三年不进行礼乐建设、文化建设,不就会更加导致“礼崩乐坏”吗?我认为,旧谷子吃完,新谷子闪亮登场,用来钻木取火的木头换了一遍,一年就可以了。
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两千多年前,古人钻木取火,一年四季,用来取火种的木头是不一样的。《周书·月令》中有规定:“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为了对应五行,一年四季,年中六月算“季夏”,所以用五种木来取火,循环一遍,到头了就叫“改火”。
“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宰我对“三年之丧”的质疑,聪明地抓住了老师最大的痛点:时代已“礼崩乐坏”,如果守丧真的按三年标准来执行,天子死,全天下守丧,静默三年;国君死,臣民静默三年;父死,三年;母死,三年……人的一辈子,能有几个三年?这么搞的话,礼乐、经济、文化等,还怎么能建设起来?
面对如此有力的质疑,孔子却避开了守丧三年是否会加剧“礼崩乐坏”这个关键问题,开始诛心了:
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
你爹你娘死了才一年,你就吃好喝好的穿好的,你的心不会痛吗?
宰我说,不会啊。
孔子说,你心安就好。我只知道,君子居丧时,再好吃的美食吃起来都索然无味,再好听的音乐听起来也无法快乐,日常起居,想到过世的父母,心就会痛,所以守丧三年期间,不能搞这些。现在你说你会心安,那就这么干吧。
没完: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宰我离开,孔子意犹未尽,忍不住对其他同学说,宰我这个人,真不是个仁。每个人一出世,都是父母把你抱在怀里保护了三年,然后再让你走你的路。所以,为父母守丧三年,是天经地义的事,难道他没有得到父母三年之爱吗?
很明显,孔子坚持为父母守丧必须满三年,是基于“报恩”这个理由的,不这么做,就是忘恩负义,就是大不孝。
师生这一番辩论,谁对谁错,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但如果据此认为,宰我是一个后进生,甚至是孔门叛徒,则大错特错。孔子虽然说宰我“不仁”,甚至还说过他“朽木不可雕也”(《论语·公冶长》)但他也说过“吾以言取人,失之宰予”(《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官方认定的“孔门七十二贤”,甚至“孔门十哲”,宰我都上榜,坐实了“儒家先贤”这一身份认证。
所以,宰我的守丧标准,也可以成为儒家的搞孝行为规则。也就是说,为父母守丧,至少也得满一年才是真孝子。你爹死了,你黑屏才一天,然后就五彩缤纷,你心不会痛吗?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后代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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