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傳統孝道,父母死了,必須守喪三年。
包括但不限於,哭喪着臉三年,頁面黑屏三年。
因為,這是「我們的至聖先師」孔子規定的。
在《論語·陽貨篇》中,子曾經這麼曰過:「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
為父母守喪三年,是「自古以來」、「天經地義」的事。
這還真不算孔子原創,在他之前,關於「三年之喪」的明確記載,《尚書》中就有兩處地方提到。第一,見《虞書·堯典》:
二十有八載,帝乃殂落,百姓如喪考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月正元日,舜格於文祖,詢於四岳,辟四門,明四目,達四聰。
上古時代,舜替堯攝政二十八年後,堯死了,百姓像死了父母一樣悲痛,三年時間,四海靜默,禁止奏樂。三年後的正月初一,舜到堯廟祭告,然後跟四方諸侯共商國是,傾聽各方意見,開始正式執政。
這是作為儲君的舜,為先帝堯守喪三年,同時全國百姓也跟着停止娛樂三年。
第二,見《尚書·商書·說命上》:
王宅憂,亮陰三祀。既免喪,其惟弗言。
「亮陰」,別想歪了或亮錯了——亮陰也寫作「諒陰」、「諒暗」、「梁暗」等,有幾種解釋,簡單理解為守喪、靜默或黑屏就好。這句說的是商王小乙死,他兒子、也是繼承人武丁為父守喪三年,也保持沉默三年,等到喪期已滿,他還是不開口說話。
從這兩段記載看,居喪三年之禮,應該源自堯舜,殷商有所繼承,但只局限於君王之死。到了周朝,就不再看到有居喪三年的記載。
《左傳》開篇《隱公元年》有:
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
天子死了,第七個月下葬,諸侯都得來參加葬禮;諸侯死,第五個月下葬,同盟的諸侯參加葬禮;大夫死,三個月下葬,平級的參加葬禮;士死,一個月後下葬,親戚參加葬禮。
武漢大學教授吳天明認為,這是「周人簡化版的三年之喪」(吳天明《孔孟倡導「三年之喪」政治目的和文化考量》),在孔孟生活的春秋戰國時期,真正實行三年之喪的「幾乎完全看不到,即使實行周人簡化版的三年之喪的情況,也已經十分罕見了」。而普通百姓,更多的還是實行「七七之喪」,即服喪期只有四十九日。
既然如此,孔子為什麼還要堅持說三年之喪乃「天下之通喪」?
因為他覺得,當時天下已禮崩樂壞,秩序、名分完全被搞亂,他一輩子的努力,都是為了重建禮樂、重整秩序、重正名分,也就是他對齊景公說的,為政之道,在於「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論語·顏淵篇》)。
要實現這個目標,就必須孝道先行。因為「孝」乃為仁之本,制度再怎麼變革,搞出一百種來,也必須以孝為先,這就是儒家津津樂道的「百制孝為先」,或曰「百度孝為先」。
而踐行孝道,重中之重,還不在於平時如何孝順,而在於父母死後的守喪,所以孔子全力推行堯舜時期的禮制,不管天子、諸侯、大夫還是老百姓,都得不折不扣地守滿三年之喪。
守喪期間,孝子還有諸多規定,包括但不限於:禁止大吃大喝,禁止娛樂活動,禁止做愛做的事,甚至禁止化妝,包括一切悅目的五彩繽紛——相關頁面黑屏,也是守喪的方式之一。
再強調一次,必須是三年。
有人可能會說,三年也太久了吧,方方面面的損失會很大的,有必要嗎?
孔子的學生宰我,也曾經這樣質疑過老師。
沒錯,就是那個上課睡覺被孔子罵「朽木不可雕」的宰予,字子我,也稱宰我,不是「殺了我吧」的意思。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論語·陽貨篇》)
宰我認為,這麼長時間的守喪,很不人性化。您老是哀嘆當下禮崩樂壞,可要是都按您說的,父母死即守喪三年,那麼,三年不進行禮樂建設、文化建設,不就會更加導致「禮崩樂壞」嗎?我認為,舊穀子吃完,新穀子閃亮登場,用來鑽木取火的木頭換了一遍,一年就可以了。
這裡有必要解釋一下,兩千多年前,古人鑽木取火,一年四季,用來取火種的木頭是不一樣的。《周書·月令》中有規定:「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為了對應五行,一年四季,年中六月算「季夏」,所以用五種木來取火,循環一遍,到頭了就叫「改火」。
「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宰我對「三年之喪」的質疑,聰明地抓住了老師最大的痛點:時代已「禮崩樂壞」,如果守喪真的按三年標準來執行,天子死,全天下守喪,靜默三年;國君死,臣民靜默三年;父死,三年;母死,三年……人的一輩子,能有幾個三年?這麼搞的話,禮樂、經濟、文化等,還怎麼能建設起來?
面對如此有力的質疑,孔子卻避開了守喪三年是否會加劇「禮崩樂壞」這個關鍵問題,開始誅心了:
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
你爹你娘死了才一年,你就吃好喝好的穿好的,你的心不會痛嗎?
宰我說,不會啊。
孔子說,你心安就好。我只知道,君子居喪時,再好吃的美食吃起來都索然無味,再好聽的音樂聽起來也無法快樂,日常起居,想到過世的父母,心就會痛,所以守喪三年期間,不能搞這些。現在你說你會心安,那就這麼幹吧。
沒完: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宰我離開,孔子意猶未盡,忍不住對其他同學說,宰我這個人,真不是個仁。每個人一出世,都是父母把你抱在懷裡保護了三年,然後再讓你走你的路。所以,為父母守喪三年,是天經地義的事,難道他沒有得到父母三年之愛嗎?
很明顯,孔子堅持為父母守喪必須滿三年,是基於「報恩」這個理由的,不這麼做,就是忘恩負義,就是大不孝。
師生這一番辯論,誰對誰錯,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但如果據此認為,宰我是一個後進生,甚至是孔門叛徒,則大錯特錯。孔子雖然說宰我「不仁」,甚至還說過他「朽木不可雕也」(《論語·公冶長》)但他也說過「吾以言取人,失之宰予」(《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官方認定的「孔門七十二賢」,甚至「孔門十哲」,宰我都上榜,坐實了「儒家先賢」這一身份認證。
所以,宰我的守喪標準,也可以成為儒家的搞孝行為規則。也就是說,為父母守喪,至少也得滿一年才是真孝子。你爹死了,你黑屏才一天,然後就五彩繽紛,你心不會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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