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偷渡台湾失败的12名港青遭拘留在深圳盐田区看守所已超过一个月。按照中国法律,深圳公安如没有其他原因,最晚应在9月23日(拘捕满一个月)决定是否提请深圳市检察院逮捕12人;检察院则最晚得在10月1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不过目前被捕的12名港人仍无音讯。部分港人家属23日再次委托大陆维权律师看望亲人,但还是未获准。
据香港电台报导,4名律师上午代表香港家属前往盐田看守所看望受委托的当事人,这些律师是梁小军、范标文、吴莉及宋玉生,他们都曾经处理大陆维权案件。
看守所方面告诉这些律师,各当事人已经聘请两名律师,拒绝予以探访。
自12名港人被捕后,家属委托的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均未能成行。
9月20日,12名港人的家属向香港警察总部报案,家属认为,这件事不仅涉及12名港人,也涉及到香港公众利益,因此于20日向香港警察总部报案,同时向港府提出三个要求:其一,香港警方应该交代这12人被中国海警拘捕的日期、时间、地点、过程,并交代过程中有否出现伤亡;其次,中国海事处应提供事发当日的船只雷达纪录及要求中国海警提供事发当日的巡逻路线及位置;最后,要求香港政府派员以会面或通话亲自确认12人的现况,并确保家属委托的律师能与12人会面。
对于家属的报案,港警20日回应称,12名港人被大陆执法部门拘捕,行动与港警无关;警方并强调,12人在大陆水域被捕,大陆公安并无跨境执法,水警雷达记录无显示大陆海警船进入香港水域。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22日在出席行政会议前被记者问道:按大陆法律当局最迟23日要公布会否逮捕或起诉12名港人,并问及港府是否就此与大陆当局交涉,林郑强调这不涉及两地的交涉问题,因港人是在大陆管辖区内犯法,故要率先以大陆法律处理。她表示,目前仍未知大陆会如何处理有关案件,或会检控然后上庭、惩治,或不检控。她重申,但当大陆处理完后,港府会以一贯做法安排接他们回港,因为他们仍有香港案件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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