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好幾年前關注過的事情,沒想到近年來已經出了結局,今天再次看到新聞,還是忍不住想再吐槽一次。
當初網絡上熱議的時候叫「河北老人砸樓梯事件」,估計很多人還有點印象。
河北石家莊某小區一位大爺,把一單元的單元門封死,同時砸掉了一樓和二樓上樓的樓梯,因為樓上的業主不願意給大爺交50萬上樓費。
這事情當時挺轟動的,除了二樓一戶可以在地面上綁個梯子上下樓之外,3到7樓的業主全都被迫搬出了自己家,把房子空置在那裡。
有業主向記者哭訴自己的痛苦,本來是學區房,借錢花光積蓄買來給孩子上學,結果房貸欠着,房子住不了,你還沒處說理去。
所有問題的源頭,來自於開發商和大爺簽訂的一份拆遷補償協議,開發商就在協議中玩了個小心眼,把一樓和二樓的樓梯,算進了「補償面積」之中。大爺發現問題後已經來不及了,房子被拆了,協議也簽了。
可原本這是他跟開發商之間的問題,卻由於鬥不過開發商,甚至連人都找不到,大爺想到了好主意:既然樓梯是我的,那上樓的人全部得給我交錢,50萬。
樓上住戶都懵逼了,傻逼吧這人。此計不成,干不過開發商還能幹不過你們,大爺心一橫,直接把一樓和二樓的樓梯給拆了。不願意交50萬上樓費,家都讓你回不去,損失更大。
這些住戶和大爺鬧得不可開交,竟悲哀的發現真拿他一點辦法也沒有。起訴之後,法院判大爺修復樓梯,可樓梯修復後,大爺還是那句話:要上樓,先交錢,我有協議,樓梯是我的。
樓上的業主們實在沒辦法了,商討每家出個幾萬塊,湊夠20萬給大爺,吃點虧把這口氣咽下去得了。
沒想到大爺果斷拒絕,50萬,少一分你們就飛上去。
雙方再次陷入爭執之中,大爺一怒,又把樓梯給砸了。就這樣,除了2樓一戶在地面綁紮梯子每天翻窗回家之外,其他所有業主都只能無奈的搬了出去。
大爺贏了嗎?
沒有,砸掉樓梯對他而言沒有任何利益,反而每天進出門要看着一大片廢墟和裸露的鋼筋。
業主贏了嗎?
更沒有,家都沒了,每天租房子交租金,損失更是離譜。
那誰贏了?只有開發商。
期間媒體也來調解過,但仍然失敗,雙方差點就打了起來。記者只能聯繫到開發商,開發商卻說:協議已經簽了,跟我們無關。
這種「令人悲哀」的局面,維持了整整5年。由於社會輿論的壓力,近年法院最終判了大爺敗訴,故意毀壞公共財物以及侵犯其他業主權利,拘留15天,罰款5000元並恢復樓梯原狀。
大爺輸了個徹底,什麼也沒有得到;其實其他業主也有大量精力與經濟的損失。但顯然,真正的問題根本不在他們身上,我想這一點任誰都看得出來,這tm不擺明了是開發商的責任嗎?
開發商一手「巧妙」的協議,自己把利益拿到手就藏了起來,矛盾丟給大爺和業主們去爭鬥。底層與底層互毆,他們在一旁看表演。這樣一齣戲,竟然能演那麼多年,我是萬分詫異的。如果在大爺和開發商的矛盾出現的第一時間,官方直接介入,誰違規誰賠償,把問題解決了,樓上的業主們又怎麼會遭到無妄之災?
說穿了,拖那麼長時間,讓那麼多人受到損失,都是監管和執法的缺失所造成的。
如此鬧到最後,其實樓上的業主們並沒有任何獲利,甚至維權的也不徹底。而大爺同樣如此,他做錯了事,也受到了懲罰。但他受到的委屈,卻拿不回補償。
有趣的事實,逼一個原本受委屈的人,用違法的方式發泄內心中的不滿,這樣,有理變無理,問題就能跳過第一步來直接得到解決。
多省事。至於給誰省事,又給哪些人增加麻煩,則要另說了。
赤裸裸的民生問題,讓人無奈又感到悲哀的現實。並且,這樣看上去「小」,實則很嚴重的問題,並不少。
這是今天某網友在微博上發布的視頻,說中建三局拖欠工資,工人們到勞動仲裁局求助,結果不予立案,讓工人們不要再浪費時間。可工人們又說,信訪辦讓來找你們,你們又不管,咋整?
這皮球踢來踢去的水平,不進世界盃都可惜了。反觀工人們呢?就像在打太極,左右求助都被推來推去,最後只得自學如何「打不倒」的生存之道了。
另一名大v發布的視頻更是如此,一群房子被拆了、今年安置費卻拿不到的河南拆遷戶來到辦事處維權要說法,視頻里她們大吐苦水,說跑了無數趟了,也不給他們解決。
知道的他們在維權,不知道的還以為這群大媽阿姨們是在跑馬拉松,一趟又一趟,鐵人三項的本領都練出來了,悲哀的是始終未能進入終點線。
常有人吐槽我們的公務員數量很多,難道公務員的責任不是為群眾服務嗎?數量多又為什麼總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拖着不解決,效率堪比蝸牛;又或是把皮球踢的飛來飛去,像跟老百姓在玩一場「傳球遊戲」?
如此現象,簡直就與打電話在求助客服一樣,動不動「請稍後再聯繫,我們會儘快推給下一個部門。」
民生問題不是「小事一樁」,而是「大事一樁樁」。這麼簡單卻重要的道理,也越來越沒有人在意了。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竹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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