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議員黃捷援港面臨罷免 羅冠聰吁台人莫當極權幫凶

方泠卉
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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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員黃捷(右3)今年2月2日在鳳山建國路口宣傳反罷免投票,吁民眾投「不同意」罷免票。(中央社)

高雄市鳳山(第9選區)針對無黨籍高雄市議員黃捷的罷免案將於2月6日投票。在投票進入倒數之際,黃捷除了在網路社群發布影片,邀選區民眾投「不同意」票外,2日也繼續在民進黨立委們的陪同下,在路口宣傳反罷免。流亡英國的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也聲援黃捷,指她因「支援香港而負罪」是欲加之罪,呼籲台灣人不要當極權幫凶。

綜合媒體報導,中選會公告的黃捷罷免理由書中列出五項罷免理由,其中一項是「違法介入港暴進行物資募集,對中態度嚴重雙標」,指稱黃捷募集物資「明顯違反(台灣)《國安法》第21條,影響國家安全甚鉅」。

羅冠聰:指黃捷涉違國安法是欲加之罪

對此,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1日在臉書貼文,直言「這會不會太離譜了?捐贈物資違反了台灣哪一條法例?」他批評,罷免理由書將香港反送中運動講成「港暴」,明顯是「中共口吻」,試圖將爭取民主的運動污名化,變成名不正言不順的「暴動」,這種惡質定性,「只有中共爪牙才會如此張狂寫出來」。

羅冠聰認為,指黃捷「涉嫌違反國安法」根本是欲加之罪。他說,國安法是中共用來箝制香港市民的言論、思想、政治自由,跟台灣戒嚴時期的《刑法第100條》沒有本質上的區別,「難道台灣政治人物也要受制於中共的嚴刑惡法嗎?那麼喜歡被中共的惡法框限,為何不去大灣區生活,反倒在台灣享受民主了?」

羅冠聰質疑,這份罷免理由書很像是「小粉紅」寫的,連語境上的「國家」都默認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質疑「這真的是台灣人寫的罷免理由書嗎?」

他坦言:「我不認識黃捷,也沒有見過她,但我覺得如果她是因為支援香港而負罪,作為香港人,我也有義務出來聲援她。」他呼籲台灣人不要當極權幫凶,污名化香港的民主運動及協助中共霸凌香港的盟友,「支援香港無罪,爭取民主無罪!」

黃捷宣傳反罷免 邀民眾投不同意票

2日上午,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許智傑、劉世芳等人接棒在鳳山建國路口陪同黃捷宣傳反罷免投票。邱議瑩說,民主制度的罷免設計不應該被拿來做仇恨式報復,呼籲鳳山人珍惜鳳山的寶貝黃捷。

此前一天,黃捷在網路社群發布一支由支持者協助拍攝的影片,邀鳳山民眾當她的隊友,於2月6日站出來投票反罷免。她在影片中述說自己擔任議員700多天來,在鳳山沒有一刻懈怠的歷程,面對大家的鞭策與鼓勵都銘記在心,盼未來兩年還要和大家一起走。

黃捷在貼文中說,「我曾讓許多人無法諒解,現在更因為我不夠努力,鳳山又必須面對紛擾」等。她在回應媒體提問時指,貼文內文是指包括她被罷免的理由竟然是說她支持香港等。

她表示,支持香港已是台灣不分黨派的共識,呼籲「台灣人民要珍惜台灣民主自由,而不是在享受台灣民主自由,卻跟中共的極權裡應外合,甚至是拿著民主來反對民主」,相信人民看到因為支持香港要被罷免都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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