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將是澳洲公投的日子,通過全民投票來解決關於澳洲原住民的「議會之聲」提案爭議。很多人向我徵求意見,到底是投「YES」還是投「NO」?我認為,這不是投哪邊的問題,而是這種嚴重傷害澳洲多元文化架構的公投本就不該出現,一場公投硬生生地將澳洲原住民推到了社區群體的對立面。我相信,不論公投是什麼結果,歷史都將證明此番公投是現任澳洲工黨政府做得最愚蠢的一件事。
其實,到目前為止,很多華人都沒搞清楚公投什麼東西。我先解釋一下這個議案。
為了更大限度地解決原住民和托雷斯海峽島民長期以來對過往歷史的不滿情緒,現任澳洲工黨政府希望通過修改澳洲憲法來確立原住民和托雷斯海峽島民的權力與地位。但基於爭議太大,澳洲國會也無權修改憲法,就必須要全體澳洲公民來決定。
公投的內容將是:「是否同意修改憲法,通過建立原住民和托雷斯海峽島民之聲(議會之聲)承認澳大利亞的第一族群。」選民在「YES」或「NO」之間作選擇。
如果投票通過了修憲,名為「議會之聲」的機構將成為憲法的一部分,該機構在國會具有發言權,擁有代表原住民和托雷斯海峽島民直接 「向議會和聯邦行政政府提出意見」的權力。原本歷史順序上的第一族群,將成為民族地位上第一族群。
讀者有必要了解一下原住民和托雷斯海峽島民的抗爭經歷
眾所周知,1788年1月26日,英國船隊首次抵達悉尼港,成為了第一批歐洲殖民者,依照當時的法律原則,澳大利亞屬於無人居住的荒涼地區,土地所有權完全歸屬殖民者。而當地的原住民被視為野人,他們在反抗中遭到虐殺以及一系列不公平待遇。1月26日也因此成為了澳大利亞國慶日。
到了二十世紀70年代,為了讓長期遭受歧視的原住民快速擺脫原始的生活方式,融入歐洲文明,當時的澳洲政府決定,將原住民兒童從他們的家庭和社區中分離出來,然後將他們交付給非原住民家庭或機構撫養和教育,強制這群「下一代」學習歐洲文化。兒童們確實被西化了,但家庭卻承受了失去兒童的折磨,原住民將這些孩子稱為「被偷走的一代」(Stolen Generations)。
「被偷走的一代」政策對原住民社區和文化造成了慘烈而又深遠的影響,激起了原住民以及原住民的支持者的不斷抗爭。
1988年,在澳大利亞的兩百周年慶典時,一些原住民在支持者的幫助下開始舉行一系列的抗議活動,稱1月26日不是國慶日,而是入侵日(Invasion Day),並以這個日子紀念原住民的歷史和文化。
隨著抗爭的升級,一群托雷斯海峽的土著居民在原住民權利活動家愛迪•馬博(Eddie Mabo)的帶領下提起了一項法律訴訟,史稱「Mabo案」。他們提訴稱他們在殖民者到來前擁有特定土地的土地權,這一權利已經存在了數百年。
1992年6月3日,澳大利亞最高法院作出了歷史性的判決,認為「Mabo案」的原告在托雷斯海峽地區確實擁有土地權。這一判決廢除了建國初期的原則,承認了原住民對土地的傳統所有權。
這一事件不但標誌着澳大利亞法律體系將更多關注和尊重原住民權利,也激發了原住民長老的信心,開始向當地政府爭奪原本屬於自己的土地。據悉正在走法律程序的土地爭議有幾萬案例。
說明一下,托雷斯海峽是位於澳大利亞與巴布亞新幾內亞之間的海域,中間有274個島嶼,其中17個有人類永久居住。除了緊靠巴布亞新幾內亞的三個島嶼外,其它都屬於澳大利亞領土。
在2000年悉尼奧運會上,澳大利亞原住民田徑運動員Cathy Freeman贏得了女子400米田徑項目的冠軍,成為首位摘得奧運會金牌的澳大利亞原住民。輿論將其稱為First People,再次引發社會對國慶日日期以及定義「第一族群」的爭論。
在《麥考瑞大辭典》中,對First People給出了如下釋義:(在澳大利亞)原住民或托雷斯海峽島民各民族中的任一個民族。
原本First People的意思只是早於殖民者的族群。但Cathy Freeman奪金後,First People開始成為了權力的訴求。
21世紀初,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澳大利亞政府承認對「被偷走的一代」原住民進行強行歐化是不人道的,對其家庭是破壞性的,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賠償、提供心理健康支持、建立原住民家庭團聚計劃以及展開調查和尋找失蹤兒童等。
2008年,時任澳洲總理的陸克文政府,更以下跪的方式就「被偷走一代」正式向原住民道歉。
從那之後,為了幫助這個族群在社會、經濟和文化領域實現所謂的「平等」,在左派勢力的推動下,澳洲政府在制定政策時給了原住民一系列特權,比如土地權利、文化保護、教育與就業機會、健康服務、社會服務等。
簡單地說,就是用不平等的手段達到平等的結果。
近些年來,世界範圍內的左派影響力越來越大,「黑命貴」一類的思潮也湧入澳洲,原住民族群已經無法容忍在這多元文化的國家裡,澳洲第一族群依然與其他族裔群體保持平起平坐的地位,於是有了「議會之聲」的目標,要求國會在針對多元文化社區指定政策時,必須首先聽到原住民族群的聲音。
公投將嚴重撕裂社區群體
雖然澳洲已經建國二百二十多年,原住民也早已是第四代或第五代,但在當代文明社會裡,賦予一些跟不上世界文明發展節奏的族群優先特權,是一種可以被接受的合情卻不合理的過度措施,一般不會產生強大的社會牴觸。
畢竟歷史曾讓原住民遭到極大的傷害,責任在政府,政府可以通過各種措施賦予賠償或彌補。但不能把責任推到移民身上,更不能引導移民走向膜拜原住民的路上。
如今「議會之聲」的訴求是原住民族群的特權,澳洲政府不願意承擔這個責任,卻讓全民投票,也就是說,一旦通過了,特權就是選民給的,他們將是法定的澳洲第一族群,擁有「八旗子弟」般的地位,無論未來發生什麼,都由選民自己來買單。
作為長期定居澳洲的海外移民,對原住民及其文化都充滿尊重,提出「議會之聲」的訴求本是一種言論表達的自由,但一進入公投,就直接打破了各族群社區與原住民之間的平等,不論結果如何,都已經將族群撕裂成了兩半。
歷史的演變往往是重複的,一個特權的先例一開,無數的特權將隨之而來。
如果公投可以決定某一個族群位居第一併擁有特權,那公投也可以決定某個族群位居最末喪失一切權力。
在華人圈裡我看到一些支持「YES」的呼籲,理由是華人也曾遭到白人歧視,支持「議會之聲」也是等於在為華人爭取權力。我覺得荒謬至極。
我這樣說吧,如果公投可以決定一個族群的地位與未來,那就會出現在某一天,澳洲全民公投決定「是否要把華人趕出國境」,華人們有多大的信心來保證,只有少數選民說 「YES」?
所以,這樣的公投是一個製造分裂動盪的陷阱,公投的訴求是不會通過的,但公投對社會的傷害卻將持續很長一段時間。
27-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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