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的七大冤案

來源:看中國網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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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上的七大冤案(圖片來源:Unsplash)

No.1名為「浮屍案」

伍子胥—(前6世紀-前484年),名員,字子胥。春秋時期楚國椒邑人,後來吳國封他於申,因此又叫申胥。伍子胥先祖伍舉,以正直進諫楚莊王而得名聲,因此其後代於楚國亦有名聲。

浮屍案講的是伍子胥的故事,楚平王曾請子胥父親伍奢為太子太傅,負責教導太子建,卻不料太子被奸人誣陷,伍奢也受到了牽連。楚平王設計殺了伍子胥的父親與其兄長伍尚,伍子胥逃過一劫。之後,伍子胥幫吳王滅了楚國後,掘開楚平王的墓,「出其屍,鞭之三百。」正是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

但吳國的輝煌,僅是曇花一現。合廬的兒子夫差當政後,重用奸臣伯否,疏遠伍子胥。其時越王勾踐正在臥薪嘗膽,一心滅吳,吳國亡在旦夕。伍子胥敏銳地感覺到即將發生的亡國之禍,數次進諫,「越王為人能辛苦,今王不滅,後必悔之。」夫差不聽,偏信奸臣伯否的讒言,竟然賜刀令伍子胥自剄。剛烈的伍子胥,刎頸之前,對其舍人說,把我的眼睛挖出來懸在吳東門之上,我要看一看越寇是如何經此門滅吳的。夫差得知此話大怒,令人用馬革裹伍子胥之屍,浮屍錢塘江上。

臥薪嘗膽的勾踐果然滅了吳國。夫差臨死時用白布蒙住雙眼後才舉劍自剄,說:「吾無面以見子胥也」。

由於伍子胥屍沉於錢塘江之事比屈原投江為早,有些文獻則認為,中國端午節的習俗紀念的是伍子胥,而非屈原。伍子胥在浙江一帶地區被稱為潮神。

伍子胥
伍子胥(維基圖片)

No.2名為「兔死狗烹案」

文種—(生辰不詳-前472年),字子禽,楚國郢人,春秋末期著名的謀略家,後輔佐越國打敗吳王夫差,由於功高震主,遭越王勾踐賜死。

越王勾踐臥薪嘗膽的故事為人們所熟知。弱小的越國要想打敗強大的吳國,沒有這種非凡的、艱苦卓絕的精神是不行的。但僅有這樣的精神還不夠,還需要大智慧。非凡的精神更兼非凡的智慧,勾踐與范蠡、文種,君臣戮力同心,成就了大事業。勿以成敗論英雄,歷史上成功的不知幾多。

范蠡的非凡之處不僅在於他的成功,他的更高人之處在於他成功之後所說的一段話。越國滅了吳國,范蠡隨即離開了越國,並給文種寫了一封信說:「蜚(同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子何不去?」

執迷不悟的文種不肯離開越國。越王賜文種一劍,說:「你教我滅吳七種方法,我用了其中三種就滅了吳國,你那裡還有四種,把他帶到先王那裡去吧。」文種只好自殺。

後人以成語鳥盡弓藏概括其下場。現時位於浙江省紹興市的府山公園越王殿中有刻石像,府山望海亭東側有文種墓。

No.3名為「無兵造反案」

韓信—(前230年-前196年),淮陰人,是西漢開國三傑之一,又與彭越、英布並稱為漢初三大名將。蕭何譽為「國士無雙」、蒯徹譽為「功高無二,略不世出」。韓信是謀略家、戰術家、統帥和「謀戰」派的軍事理論家,在中國歷史上以卓絕用兵才能著稱,留下許多著名戰例和策略。後世何去非評價為「言兵莫過孫武,用兵莫過韓信」。韓信為西漢立下汗馬功勞,官拜漢左丞相、趙國丞相、齊王、楚王,曾「王侯將相」一人全任。

漢代韓信之死,最令人同情。楚漢相爭,劉邦與項羽對陣,常吃敗仗,多虧有韓信在。漢軍出陳倉,就是「用韓信之計」。以後井陘之戰,充分顯示了韓信的謀略和軍事指揮天才。收趙定齊,韓信立了大功。殺死龍且,斬斷項羽臂膀。

劉邦幾次大敗,末了從韓信那裡收精兵,方能再戰。剛剛葬了項羽,劉邦就「馳入齊王壁,奪其軍。」突如其來,奪了韓信的兵權。好一個「共天下」,原是如此。

蒯通勸韓信自立為王,又引了「兔死狗烹」,文種被害的故事告誡韓信,但韓信深信劉邦,執迷不悟。結果韓信沒有逃脫「兔死狗烹」的結局,因其「功高震主」引起猜忌。最後韓信被呂后及蕭何騙入宮內,誣以謀反之名處死於長樂宮鍾室。後人稱之「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說韓信謀反,不但奇怪,也不合邏輯。作齊王時,實力強大,蒯通一勸再勸,堅決不反;當了楚王,仍有一定實力,也不反;只待一個兵都沒有的時候才反。這只是一個陰謀而已罷!

No.4名為「憂憤悲歌」案

李綱—(1083年7月27日-1140年2月5日),字伯紀,祖籍福建,生於無錫東鄉膠山,故自號梁溪居士(梁溪為無錫古稱)。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年)進士,與趙鼎、李光和胡銓合稱「南宋四名臣」。

北宋朝廷著名的抗戰派領袖李綱,死時年僅五十七歲,有人說是活活氣死的。一生坎坷,就像綁在井繩上的水桶,一忽兒上,一忽兒下,上上下下何其多也。三個皇帝,徽宗、欽宗、高宗,一個比一個昏庸。每個皇帝身邊都有一大堆漢奸、投降派,令他一生屢遭貶謫。

宣和元年,上書力陳國事,「朝廷惡其言」,被貶到南劍州沙縣當一個監稅小官。金兵過黃河,局勢危機,李綱運籌帷幄,準備大舉反擊。宰相李邦彥乘機中傷李綱,欽宗罷了李綱的官。消息傳開,京城軍民「不期而集者數十萬,呼聲動地」,為李綱請命。欽宗無奈,命李綱復為尚書右丞,重負守城之責。不久,以「專主戰議,喪師費時」之罪,貶為亳州明道宮提舉。

高宗即位,任李綱為宰相(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李綱銳意革新,改革弊政,充實國庫,整頓軍備,準備北伐。其堅決抗戰的主張,遭到黃潛善、王伯彥等投降派的反對,被視為眼中釘。在相位僅七十五天即被免職,放逐鄂州,之後隱居泰寧丹霞岩。

No.5名為「莫須有」案

岳飛—(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鵬舉,宋相州湯陰人,北宋末、南宋初抗金名將,民族英雄。官至少保、樞密副使,封武昌郡開國公。

岳飛這個名字,在國人心目中是愛國者的別名,而「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這種忠義卻使後人在評判他的精忠報國時,只能遺憾地一聲嘆息!

就在抗金戰爭取得輝煌勝利的時刻,朝廷連下十二道金牌(紅漆金字木牌),急令岳飛「措置班師」。在要麼班師、要麼喪師的不利形勢下,岳飛明知這是權臣用事的亂命;但為了保存抗金實力,不得不忍痛班師。岳飛憤慨地說;「十年之功,廢於一旦!所得諸郡,一朝全休!社稽江山,難以中興!乾坤世界,無由再復!」

岳飛一回到臨安,立即陷入秦檜、張俊等人布置的羅網,誣告他「謀反」,從他身上,秦檜一夥找不到任何反叛朝廷的證據,韓世忠當面質問秦檜,秦檜支吾其詞「其事莫須有」。韓世忠當場駁斥:「『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紹興十一年黃曆除夕夜,高宗下令賜岳飛死於臨安大理寺內,時年三十九歲。岳飛部將張憲、兒子岳雲亦被腰斬於市門。民族英雄岳飛,就在「莫須有」的罪名下,含冤而死。臨死前,他在供狀上寫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這是悲憤的呼喊!

之後,宋孝宗為岳飛平反,追諡武穆、後追贈太師、追封鄂王,改諡忠武。明朝加封三界靖魔大帝,配奉於各地武廟。中興四將諸多說法中唯一一位出現在所有名單中的名將。

岳飛
岳飛(維基圖片)

No.6名為「謀逆」案

于謙—(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號節庵,諡忠肅,浙江省杭州市人。明朝重臣,民族英雄,與岳飛、張蒼水並稱「西湖三傑」。于謙官至兵部尚書。曾指揮明軍取得京師保衛戰的勝利。代宗朝,于謙官至少保、太子太傅,世稱于少保。

正統年間,宦官王振專權,作威作福,肆無忌憚地招權納賄。而于謙每次進京奏事,從不帶任何禮品。有人勸他說:「您不肯送金銀財寶,難道不能帶點土產去?」于謙瀟灑一笑,甩了甩他的兩隻袖子,說:「只有清風。」還特意寫詩《入京》以明志:手帕蘑菇與線香,本資民用反為殃。清風兩袖朝天去,免得閭閻話短長!「兩袖清風」的成語就是這樣來的。

景泰八年正月,石亨、曹吉祥、徐有貞等,趁景帝病重,聯合發兵擁立英宗復位,史稱「奪門之變」。英宗復位後,石亨和曹吉祥等誣陷于謙製造不軌言論,要另立太子,結果于謙被判犯謀逆罪,把于謙在鬧市處死並棄屍街頭,抄了他的家,家人都被充軍邊疆。錦衣衛登記沒收他的財產時,家裡沒有多餘財物。

成化年間,其子于冕獲赦,上疏為父鳴冤,憲宗親自審理,並下詔予以平反。現北京市、杭州西湖旁均有紀念于謙的祠堂、故居。

No.7名為「反間計」

袁崇煥—(1584年6月6日-1630年9月22日),字元素,號自如,明朝廣東東莞縣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負責對後金作戰。

袁崇煥這個名字,因為金庸的緣故,廣為人知。袁崇煥像磐石,橫亘在金兵入關的路上,堅不可摧。金兵幾次撞擊,如以卵擊石,頭破血流。

明天啟六年,雄才大略的努爾哈赤領十萬精兵圍攻寧遠。經略高第、總兵楊麒擁兵不救。一座孤城,很少的兵力,由袁崇煥率領,英勇抗敵。這是戰爭史上一個經典的以少勝多,以弱勝強的戰例。結果金兵被擊退,努爾哈赤負重傷,並於是年死在瀋陽。

漢奸范文程,深謀遠慮,為皇太極獻計,繞過袁崇煥,取道蒙古,以趨直隸之背。皇太極親率大軍,一路暢通,包圍北京。袁崇煥率兵入援。皇太極不敢與之正面交鋒,用范文程反間之計,四兩撥千斤,大獲全勝。金兵在被俘的楊太監面前「悄悄耳語」,說今日撤兵,與袁崇煥有密約,裡應外合,成就大事。楊太監「佯臥」,「竊聞」其言,回去報告給崇禎。崇禎深信不疑,下袁崇煥於錦衣衛獄,被明廷判以凌遲。

清乾隆年間,清政府因袁崇煥有大功於明遂為其平反。現存袁崇煥紀念館等紀念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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