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太子站事件首宗暴動罪成 22歲學生被判囚40個月

方泠卉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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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學院男學生溫嘉霖承認他在8.31太子站事件中的兩項暴動罪。圖為港警2019年11月30日在太子地鐵站前站崗。(Chris McGrath/Getty Images)

針對兩年前8月31日發生的太子站襲擊事件,一名22歲演藝學院男學生今(1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暴動罪,被判監40個月。港警在該事件中追截抗爭者,揮棍毆打車廂市民,事後拘捕多人。

據港媒報導,被告溫嘉霖被控兩項暴動罪,指他於事件發生日在港鐵旺角站及太子站L2月台,連同其他身分不詳人士參與暴動。他另有三罪存檔法庭:刑事毀壞、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普通襲擊。

溫嘉霖被指在旺角及太子港鐵站毀壞站內部份設施,包括:控制室、閘機、售票機等,港鐵事後報稱兩站共損失約109萬;以及在太子站L2月台手持拐杖敲打地面襲擊男子X及男子Y。

法官姚勛智表示,被告與抗爭者肆意破壞港鐵控制室,漠視法紀、破壞公眾安寧。被告也挑釁乘客,角色相當主動,屬於前線犯案者。

辯方求情指,被告孝順、認真,醉心戲劇,考入心儀的演藝學院,目前暫獲准休學。被告的學業受到本案影響,事後已後悔,希望向當日受影響的公眾致歉,亦自責令雙親憂心。

法官表示,被告本性相當好,在演藝上有理想及抱負,寄語被告好好反省,繼續努力回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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