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名香港民主派元老,包括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在反送中運動中「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其中七人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多項罪成,黎智英和李柱銘分別被判入獄十四和十一個月,但李柱銘則獲得緩刑,而同日控方又突然加控黎智英兩項罪名。
「最重要是繼續有希望,因為只要我們有希望,所有事情都可以成功。」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步入法庭前,寄語港人繼續心存希望。年近八十三歲、在論資排輩的香港資深大律師名冊中排名第一的他,這一天即使面對控罪仍表示心情平和,前一晚也睡得很好。
和李柱銘一同步入法院,同樣面對控罪的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表示不會放棄,會繼續對民主的堅持。
2019年8月18日,香港民主派舉行「流水式集會」,大會稱有170萬人參與。大半年後有9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法官胡雅文周五(16日)作出判決:
李柱銘被判監11個月,緩刑兩年;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及何俊仁被判刑12個月,緩刑兩年;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前工黨主席李卓人,由於還涉及另外一宗非法集結,共判監14個月;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判監18個月;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判監8個月;較早時已認罪的前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判刑8個月,緩刑一年;同樣已認罪的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判囚10個月。
李柱銘代表律師:一個文明社會不應隨便將人送入監獄
資深大律師夏偉志為何俊仁及李柱銘求情,他提到,兩人多年來為民主發展作出貢獻,都是公眾人物、資深的法律人員,受大眾喜愛、佩服、尊重。
夏偉志指,8.18遊行和平而且非暴力,何俊仁和李柱銘不但沒有呼籲使用暴力,反而一直反對使用暴力,兩人亦無意圖進行嚴重的警民衝突,他們只出席遊行,並無做出具代表性行為。
夏偉志指,李柱銘是首次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他在6月即將渡過83歲生日,大半生都在服務社會,他是香港最資深的大律師,更是《基本法》起草委員之一。李柱銘一直採用理性、平和的態度爭取民主,也是虔誠的天主教徒。
夏偉志強調,在一個文明社會,不應該隨便將人送入監獄,本案有其他判刑選擇,例如罰款,反問法庭是否真的要將兩人送入監獄。
李卓人:以歌曲寄語港人同行戰勝黑暗
「政治檢控可恥!和平示威無罪!我有權示威!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李卓人和何秀蘭,入庭前和支持者一同叫口號。
李卓人在判刑前亦表示,會坦然面對任何刑責,能和香港人同行是驕傲,並以歌曲《You』ll Never Walk Alone》寄語香港人,牆內牆外,同行戰勝黑暗。
李卓人說:「香港人永遠不會孤身,因為我們同行。現在無論是牆內手足,牆外大家繼續一起同行。牆內牆外同行,香港的希望,就是我們每一個人心裡,人心不死。」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以及多國駐港總領事館人員到場旁聽,包括歐盟、荷蘭、瑞典、加拿大、法國和德國使館人員。
吳靄儀自行求情:法律必須服務人民,非人民服務法律
大律師吳靄儀在庭上解除代表律師職務,自行求情,獲市民鼓掌支持。
她形容,自己曾從事新聞工作,1990年才正式投身法律界,後擔任立法會議員共18年,一直盡力守護法治,她指出「當人民權利被侵犯,就要強硬回應。法律應該是保障,而非奪去人民權利,亦只有這樣才可贏取市民對政府的信任。」
她又稱,香港97主權移交後,市民在多個重大時刻都有守紀律、高度保持克制,例如2003年「7.1」,至2019年「6.9」及「6.16」遊行,分別有超過100及200萬人遊行,都和平有秩序,沒有出現任何暴力。因為這樣,她不能拋棄人民,要與他們肩並肩繼續前行。 「我必須與他們站在一起,站在他們身邊,為他們站起來。」
她又稱,正義是法律的靈魂,法治不是在法庭上定義的,而是在街道和社區中定義,她最後借用及修改英國著名法官的名句:「我是法律的公僕,但人民必須行先於法律,因為法律必須服務人民,非人民服務法律。」 (I stand the law’s good servant, but the people’s first. For the law must serve the people, not the people the law.)
黎智英被臨時加控兩項罪名
黎智英除了被判刑14個月外,控方同日又突然提出加控兩項罪名,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作出一項請求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防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訊,期間黎智英繼續還柙。
另外,黎智英與另外兩名壹傳媒高層周達權及黃偉強被控「欺詐罪」,案件同日提堂,並押後至5月6日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黎智英在這一日之內,一共經歷了4宗案件的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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