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朝野關係不能繼續這樣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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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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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不相往來,固然與在野黨權力不斷遞嬗、立場極化有關,但卻是有權者必須認真承擔的義務。(攝影:張哲偉/上報)

1996年6月,剛選上台灣第一屆民選總統、氣勢如日中天的李登輝以「著毋庸議」批示時任閣揆,也是他的副總統連戰提出的總辭,要讓連戰續任行政院長。沒想到幾天後,由國民黨占多數的立法院院會,戲劇性以80比65的票數,通過咨請總統重新提名閣揆案。在25年前國民黨還一黨獨大的階段,這是民進黨一次難得的重大勝利,於是他們乘勝追擊,揚言要以:「百分之百的民意對抗百分之五十四的李登輝政權。」強力杯葛副總統兼任閣揆的連戰上台備詢。

這是台灣憲政史上立法部門對行政部門為期最久的杯葛,從96年6月開始,橫跨兩個會期。一直到96年12月31日,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第419 號解釋文,認為副總統與行政院院長兩職務雖「非顯不相容」,但影響憲法所規定繼任或代行職權之設計,與憲法意旨「未盡相符」。以「代位」問題而非「職務」內容否決了副總統兼任閣揆的正當性,雖然給李登輝留了面子;但「不合憲」的意旨非常明顯。最後,李登輝改提名蕭萬長,才弭平了這場兩院紛爭。 

在台灣,在野黨選擇以各種方式抗衡杯葛行政部門,早就廣為一般人所接受;不過,到底要用肢體衝突,或是議事手段(冗長辯論,filibuster)或者站在質詢台真刀真槍地見真章,仍有程度上的差別。儘管台灣人認為立法院議事總是亂糟糟,但從解嚴以來,真正讓閣揆上不了台的案例其實屈指可數:25年前連戰以副總統兼閣揆是一例,21年前張俊雄因核四停建無法上台是第二例,8年前江宜樺涉入其中的九月政爭、監聽國會是第三例。 

但台灣第三度政黨輪替以來,已有2017年林全因為前瞻建設預算編列問題無法上台報告,改送書面報告的案例;如果再加上去年全面杯葛圍堵陳菊監察院長人事案,以及這次要求閣揆承認「3+11」是疫情破口並道歉而圍堵蘇貞昌,短短5年內已經有3次,這意味朝野對立在這幾年全面升高,再無協商融合的議事精神。 

如何拿捏議事抗爭的強度是在野黨的政治選擇,如果前瞻建設預算的編列真的違法違憲,提名陳菊完全是為了黨派惡鬥,台灣的疫情防控真的做到天怒人怨,在野黨以這種有你無我的抗爭,未嘗不能獲得民眾的支持。不過,前瞻建設預算的編列形式,與國民黨執政時期多次的擴大內需特別預算其實沒有兩樣;監察院長的提名是總統職權核心,立法院僅有否決權是憲法所規定;至於台灣疫情防控做得好不好或許各有看法,但感染率及死亡率之低,在全世界都名列前茅。

在野黨透過抗爭凸顯訴求、設定議題是天經地義;但不同的議題選擇的抗爭手段必須接受公評。一個失去比例原則的抗爭手段不但耗費無謂的社會資源,也在鼓動仇恨與對立,雖然討好了同溫層,卻也讓所屬政黨付出代價。這幾年來,從韓國瑜熱潮到張亞中現象,與國民黨放任這種無限上綱的對抗有絕對的關係,最終不僅讓民進黨看笑話,連新任黨主席朱立倫也兩度成為直接受害人。

另一方面,蔡英文執政5年多來,從未與在野黨主席公開會面,朝野不相往來,固然與在野黨權力不斷遞嬗、立場極化有關,但掌握權力者有義務化解這樣的僵局。格於憲政體制與朝野關係緊繃對立,要求總統分享權力或許流於唱高調,但共同推動朝野一致的議題,並適時地將功勞分享轉嫁給在野黨,卻也是蔡英文身為總統不可推卸的責任。

台灣的朝野關係不能繼續這樣下去。

(全文轉自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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