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台灣同時拒絕殺人嫌犯陳同佳及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的赴台簽證申請,而港府是否同意司法互助再次成為案件進展的關鍵。
管浩鳴14日下午曾到台灣駐港機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有港媒現場目擊稱,他是代替陳同佳辦理赴台簽證。但管浩鳴迄今沒有證實或說明此事。
台灣陸委會當天稍晚表示,陳同佳案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的行使,必須先完成相關法律程序,並由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同佳來台入境問題。
陳同佳2018年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隨即返港,後因盜取潘曉穎帳戶存款,以「洗黑錢罪」入獄服刑,並在去年10月23日出獄,至今被香港警方安置在「安全屋」。陳同佳何時能赴台投案,接受法律制裁,讓公義得以彰顯,不但是潘曉穎家人的盼望也是公眾關注的焦點。
不過台港雙方一直未能就陳同佳的投案形式達成共識。
香港當局稱,當局無權干預陳同佳如何赴台投案,因為台港沒有司法互助安排,香港當局不會提供任何證據。
台灣方面則稱,不接受陳同佳以「自由行」的方式赴台,陳同佳亦不能夠申請網上簽證前往台灣,台方要求陳同佳透過香港與台灣建立的「單一聯繫窗口」去申請前往台灣的簽證,但港府否認與台灣有這種「單一聯繫窗口」。
台灣曾在2018年3月、4月及7月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包含取證及台港司法互助協議,並希望港府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但皆未獲得港府回應。
據BBC報導,一些評論認為,香港方面不希望參與其中,是因為不想向外界顯示,沒有《逃犯條例》修訂也能解決這宗案件,如果香港單方面與台灣有刑事司法互助的先例,則令香港與中國大陸所受的待遇不一樣,變相承認了台灣的主權。
台灣當局則質疑,香港不願意在刑事司法與台灣合作,是企圖將台灣納入「一個中國」的政治框架,「矮化台灣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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