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朝野提案修港澳條例 讓港人可申請政治庇護

方泠卉
2020-05-26  更新: 202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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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朝野各黨團近期相繼提出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圖為5月8日台灣立法院現場。(圖片來源:中央社)

面對即將在全國人大通過的港版國安法,港人急需國際社會協助。與香港唇齒相依的台灣,朝野各黨團近期相繼提出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下稱港澳條例)修正草案,力求讓港澳居民因政治迫害因素赴台申請庇護時,能有給予協助之法援依據。在野黨時代力量並呼籲研擬國會共同聲明,譴責中共蠻橫暴行。

現行港澳條例第18條條文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的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的援助。

台灣各黨團包括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台灣民眾黨,都對該法條提出修正草案,希望讓條文內容更明確,對想要尋求政治庇護的香港人,給予協助。台灣民眾黨團呼籲朝野政黨,一起力拚讓修法草案在6月中下旬的臨時會期間三讀通過。

民進黨主張完備援助港人相關程序,明確定義對港澳居民提供「必要援助」的定義,包括:暫停遣返、以專案核准放寬居留及定居之申請條件、延長居留期間、酌定配額等援助措施。

國民黨5月25日所提之修正草案,明定港澳居民的政治犯,得經主管機關之認定,排除「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對於港澳居民未經許可入境台灣的罰則,以求完善台灣法制對於港澳居民的緊急人道庇護。

國民黨立委陳以信表示,關鍵在於入出境,現行法條並未說明清楚是否包括緊急入境台灣地區的許可,因此他將修法給予政府更大的權限,提供緊急的協助。

時代力量於4月底所提之修法版本規定,香港或澳門居民因種族、宗教、國籍、屬於特定社會團體或持特定政治意見、參與訴求民主自由的集會遊行,離開香港或澳門,且有正當理由恐懼受迫害的具體事實及立即危險,或因該恐懼而不願返回香港或澳門,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政治庇護。其申請政治庇護的方法、程序等事項准用難民法相關規定。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並呼籲立法院長游錫堃儘速召集黨團協商,研擬國會共同聲明,譴責中共蠻橫暴行。 

保護傘餐廳 顧客撐港青
香港「反送中」抗爭者義務律師黃國桐在台開設的保護傘餐廳2020年4月下旬開始營運,許多民眾實地到訪用餐,給予赴台尋求庇護的港青支持。(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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