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一貨車司機稱自己駕駛大貨車在山西省朔州市南高速路口附近,連續被開4張罰單。罰款共計600元。次日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回應稱,該名涉事民警已停職接受調查,查處情況會及時向社會公布。
根據河南都市頻道對貨車司機的採訪得知,這4張罰單在同一個路段,並且前後相隔不足1小時。而該名司機說自己過去修車,但是卻在同一個地方被開出4張罰單,兩個200元和兩個100元,共計600元。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也就是說一天內在同一個地方違章,只接受一次處罰就可以了。而這位貨車司機1小時內所接到的4張罰單,明顯已經超過了處罰次數了。
中國日報官方微博也對此進行報道,有網友評論道:「他們缺錢了?窮瘋了對吧」,也有網友稱:「抓住一隻羊薅,這把羊直接薅禿嚕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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