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救人還是先上課?醫生不該面臨如此選擇

李長青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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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系統里,臨床、科研和教學三方面任務的矛盾由來已久。南方醫科大學發生的事件很可能不是孤立的,也不是偶然的,而是多個環節都存在問題的結果。

南方醫科大學一兒科醫生因搶救危重患兒,耽誤了給醫學生上課而受到處罰,校方通報在網上傳開後引發業內及社會上的廣泛討論。諸多評論都認為,這是一個很不近人情、匪夷所思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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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醫科大學第一臨床醫學院對此事的查處通報

對於非醫療系統的大眾,有必要先理解這個處罰的嚴重程度:罰款2000元,全院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罰款2000元不至於給醫生帶來嚴重經濟壓力,但有時科室發生醫療事故分擔賠償也不過這麼多。對這個醫生而言,最致命的是取消當年的評優資格。

筆者從網上查到,當事人於2013年開始工作,職稱是主治醫師。考慮網站信息更新不及時的可能,這個醫生目前職稱也許會更高一級,但頂多也就是副主任醫師,還面臨晉升壓力。那麼,這樣一個處罰可能會讓這個醫生的職稱晉升推遲好多年。醫院科室評優的潛規則通常是:資格優先讓給馬上要晉升職稱的同事,因為多數醫院的職稱評定資格里都有評級優秀的要求。既然大家都知道這個規則,可推斷這個處罰的另一個隱含意味就是要取消該醫生未來兩三年的晉升職稱資格。

也許按照相關醫學院校的規定,遲到30分鐘確實算是重大教學事故,重大教學事故確實有這樣的處罰。但問題是,這個事故的責任在誰。醫學院的授課教師同時也是臨床醫生,教學任務責任重大,但和搶救生命比起來,教學一定是靠後的,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倫理、道德和法律問題。

筆者也曾經負責過大三甲醫院的臨床教學任務,還負責過一段時間科室相關課程的安排。一個專業的授課通常會安排多個醫生,安排了教學任務的醫生會提前排出時間,確保不會和臨床工作衝突。考慮到臨床情況的多變性,指不定哪個病人會出現緊急狀況,所以儘量安排門診醫生去教學。如果必須由病房醫生去教學,那也應該確保這個醫生的病人有合適的醫生負責(coverage)。遵循這樣的原則,就基本不可能出現要去教學的醫生被緊急呼叫處理病人的情況。

這位被處罰的醫生顯然是在病房輪轉,安排她去教學就應該考慮到她所負責的病人出現突發情況的可能。出現了緊急情況,就應該去呼叫臨時負責的醫生。如果這個醫生的當前職稱依然是主治醫師,那麼主治醫師不在就應該由上級的副主任醫師、主任醫師直至科室主任負責。如果被指定負責的醫生已經交班,理論上在coverage期間的一切情況都和當事醫生無關。

因此,這個教學事故至少要探究科室負責教學的管理者和領導者的責任:為什麼讓coverage失靈?而不應該由醫生一個人承擔責任。

我們不妨探討一個可能涉及的系統性問題。醫療系統里臨床、科研和教學三方面任務的矛盾由來已久。雖然一般說「醫教研」,教學排第二位,但眾所周知教學產出最少,又耗費時間,在人員和資源不足的情況下是排在末尾的。大醫院知名專家走穴講課越來越多,學校授課越來越少,醫生授課積極性都不高。很多醫生上課就是為了完成職稱評定的指標,一旦指標完成,授課熱情就會急降,找下級醫生或者門徒(畢業留院的研究生)代課早就不稀奇。

不僅是教學,其它一些沒多少「產出」收益,但又不得不做的工作,也會層層壓給低年資醫生,比如過一陣就會來一輪的、讓全國各大醫院苦不堪言的檢查和評估。這種繁瑣的文件工作即便是由一個專職的秘書來做也夠重,但大多數是由一線低年資醫生兼職承擔。對於這些低年資醫生來說,在晉升編制名額永遠少於需要晉升的人數的情況下,想要獲得優先就只能提供更多「剩餘價值」。

這次南方醫科大學發生的事件很可能不是孤立的,也不是偶然的。它不是一個科室的問題,也不是一個醫學院校及其附屬醫院的問題,很可能是一個全系統的問題。在一個複雜系統之內,一起不良事件很少是出於單純個人的原因,常常是多個環節都存在問題的結果。就像破碎的防護網,不管有多少層,只要每一層都有破洞,那這些破洞早晚有對齊的一天。只懲罰最底層的當事人,就如同只修補最外層的防護網,表面看起來問題解決了,但事故還會繼續發生。

最後再談一下這次處罰本身。教師上課遲到確實屬於比較嚴重的違規,如果是無故反覆遲到那就更加嚴重。但任何違規都有可通融之處,尤其是有人命牽涉在內的時候——一個大家都可以理解的案例是,交通違章如果是為了搶救生命就可以破例,不予任何處罰。醫生搶救危重病人而上課遲到,怎麼就不能破例?何況這起教學事故中,即便她有責任,也很可能不是主要的責任方。

關於此事的最新進展是:當事學校已經表示關注此事並進行調查。輿論壓力之下,相信當事醫療機構和學校能夠全面考慮、妥善處理這一事件,不至於讓一線醫生心累又心寒。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返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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