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繼日前禁止輸入台灣石斑魚後,6月15日又稱,從台灣輸入的冰鮮及冷凍水產品外包裝樣本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6月10日起暫停接受相關企業產品進口申報一周。台灣農委會表示,會要求中方提供科學證據。
綜合媒體報導,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15日上午在例行記者會上稱,因從台灣輸入的冰鮮及冷凍水產品的外包裝樣本中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按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03號規定,中國海關6月10日起暫停接受相關企業的產品進口申報一周。
中國海關總署官網資料顯示,10日遭禁的台灣品項為「冰鮮白帶魚」。馬曉光稱,海關將加大對台灣輸入冷鏈產品及其外包裝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嚴防疫情輸入風險,切實保護民眾健康安全。
農委會發言人陳淑蓉回應說,目前並未發現有病毒透過水產品傳染人的實證或研究,農委會會透過兩岸相關平台,具體要求中方提供科學證據。
中國多次指稱其在水產品或進口農產品上發現新冠病毒,包括:在切挪威鮭魚的砧板上、厄瓜多白蝦、進口的櫻桃,以及阿根廷的魷魚等,從而宣布暫停進口。
農委會表示,2020年11月起,每次世界貿易組織(WTO)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SPS)例會,都有會員對中國過當的措施影響食品及農產品貿易提出關切。
另外,食藥署表示,該署負責檢驗的項目為可能危害民眾健康的進口項目,且每月會配合疫情指揮中心,不定期地針對進口冷凍食品內外包裝進行新冠病毒檢驗,結果均為陰性。針對台灣輸出的水產品及其外包裝檢驗,食藥署則表示,應屬農委會管轄範疇。
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15日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出口產品不影響國人健康,是否抽驗由出口主管單位決定,但國際上沒有報告顯示,生鮮食品外包裝上的病毒會導致人類傳染甚至致病,所以民眾無須過度擔心。
羅一鈞說明,例行檢驗是為了確認工作場所或工作人員是否遭污染、感染,而須進一步采檢,農委會將先透過兩岸平台索取科學證據,再進一步研判,後續由主管部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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