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歧山的兩個大秘雖被死緩仍有出頭之日 前財務總管可能要牢底坐穿

夜話中南海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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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一飛受審(央視截圖)

范一飛從一小小的建設銀行下屬的分行再下屬的支行里的小職員進京高就後,一路提攜他的第一個老闆是王歧山,第二個就是周小川……。日後范一飛在郭樹清手下被提升為建行副行長(正廳局級),繼而又在這個位置上再次得益於郭樹清的大力推薦,調升為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兼上海銀行董事長,終於官至副部級。

而接下來發生的故事就是周小川趁其本人在整個中國金融界裡的最當紅時段里,再次對范一飛委以重任。

周小川本人在經歷了建行行長及接下來的好幾個重要金融界職位之後,被任命為央行行長的具體時間是2002年12月底,退位時間是2018年3月,是中共建政史上在位時間最長的央行行長。期間一直是黨委書記和行長「一肩挑」。而范一飛則是在周小川已經是全國政協副主席兼央行行長之後,於2015年1月被中組部宣布為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次月即被國務院任命為副行長。 

在我們夜話中南海專欄過去的文章里,涉及范一飛的是去年7月3日的《二十大落選中委的潘功勝鹹魚翻身》一文,文中介紹5年前(2018年)的3月26日,央行內部召開幹部大會,正式宣布由易綱擔任央行行長、黨委副書記,郭樹清擔任央行黨委書記、副行長。此段時間的副行長除了有郭樹清外,其餘三人分別為陳雨露、潘功勝和范一飛。不過,1966年11月出生的陳雨露於2022年8月被宣布離開央行後,1964年出生的范一飛就是當時的央行中「最年輕的行領導」了。當時的副行長之一,在范一飛被宣布「接受調查」的7個多月之後才先接任行黨委書記,繼而接替行長職務的潘功勝還年長他范一飛一歲。

也就是說,周小川把這個范一飛再次籠絡到自己身邊任副手後的三年出頭,在央行行長換成了易綱的同時,郭樹清也再次成了他范一飛的頂頭上司之一。

2022年11月5日,自由亞洲網站也在第一時間報道了「中國央行副行長范一飛涉嚴重違紀違法被查」的消息。中紀委辦案人員從央行帶走范一飛的次日,郭樹清就趕緊主持召開央行黨委會議,帶頭表態堅決擁護、劃清界限! 

而當時的中國境內媒體則更突出報道這位范一飛是2022年10月召開的中共二十大之後落馬的「首虎」。

一般來說,副部級以上的貪官才配得上被稱之為「虎」。2013年,據說是時任中紀委書記王歧山親自捉刀為習近平起草的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的講話」內容中,首次出現了「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的說法。從此,習慣上就把副省部級以上貪官蔑稱為「老虎「,夠不上級別的貪官則統稱為」蒼蠅「。

當然,從組織級別上比,范一飛只是「老虎「中的最低級別,在他上面還有正省部級、副國級和正國級。而且,從已經在法庭上被認定的范一飛的受賄金額3.86億餘元,也還比不上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貪污、受賄總犯罪金額的四分之一。但是,這位范一飛也自有他自己的過人之處,那就是我們本專欄的上篇文章已經專門強調過的,持續犯罪時間長達29年。

既然范一飛除了央行副行長這一崗位的特殊,也是因為其「黨的二十大之後的『首虎』「而曾被中共官媒特別強調,那麼本專欄的下篇文章中將會開列出一串中共二十大之後陸續被判處死緩,或者死緩附加終身監禁的金融界貪官們的案例,以看看今年8月才滿60歲的范一飛餘生中是否還有活着走出監獄的可能。而本篇文章的後半部分,則先比較范一飛這位王歧山的前「財務總管」與已經先後被判死緩的兩個王歧山的前「大秘」的下場是否會有所不同。

自前年10月閉幕的中共二十大以來已經陸續接受了死緩判決的一票金融大鱷中,離現在時間最近的是中國招商銀行原行長田惠宇於2月5日被湖南省常德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因受賄等一串罪名,被判處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范一飛的受賄時段是1993年至2022年,長達29年。而自愧弗如的田惠宇持續受賄時間只有25年。常德市檢察院的起訴書中指控田惠宇:1997年至2022年,利用擔任中國信達信託投資公司副總裁,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行長,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行長等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審批、業務承攬、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1億餘元。

除了這個有具體數額的受賄罪,田惠宇的其他犯罪內容還包括了他在擔任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行長期間,為徇個人私利,違反規定,濫用職權,干預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屬機構正常經營決策活動,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上述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情節特別嚴重;身為證券內幕信息知情人員,在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該證券,或者泄露相關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等等。

筆者注意到,出生於1965年12月的田惠宇雖然比范一飛年輕一歲多,但從官宣簡歷上看,田惠宇在建設銀行北京總行里的資格卻要比范一飛「老」了好幾年。其官宣簡歷中說他田惠宇從1987年開始到1998年7月的時段里,一直都在建設銀行任職,先後擔任過總行的副處長、處長和上海浦東分行的副行長,再到回任北京總行的辦公室副主任。

不過,1987年的田惠宇才22歲。大學畢業一經參加工作就是副處長?

我們在本專欄的上篇文章里已經介紹過了「1993年6月王歧山即已經從建設銀行副行長(正廳局級)位置上被調升為央行副行長(副部級)。但王歧山從1994年2月重回建設銀行任一把手後,范一飛就開始被重用……」。而王歧山的建設銀行行長職務被周小川接替的時間是1998年2月。

從簡歷上的具體時間看,當年的田惠宇是在其主子王歧山離開建設銀行的幾個月後也離開了該行。但他犯受賄罪的開始時間是1997年,此時他還在建行服務於他當時的主子王歧山。

中共人民網曾於王歧山官升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的次年2013年的5月9日轉載了《新京報》的文章《馬蔚華將卸任招行行長 建行北京分行行長田惠宇接任》。文中有這樣一段描述:「田惠宇擁有美國哥倫比亞大學MPA學位,曾在王岐山執掌建行時期擔任王的秘書。2011年11月中美金融高層圓桌會上,中金公司總經理張嵐嵐稱,時任建行行長的王岐山成立中金公司時,其秘書田惠宇即參與籌備。」

很顯然,當年中共人民網特意轉發這篇文章,目的就是要暗示田惠宇的被重用,是因為他昔日的主子王歧山如今的權勢已經是如日中天!

這個田惠宇的落馬時間是中共二十大召開的當年4月22日。事後有中國內地的相關報道暗示,直接導致田惠宇被調查的導火索是2021年12月下旬,聖誕平安夜那天,時年56歲的招商銀行廈門分行行長趙啟柱在該行大廈突然墜亡。雖然時任招商銀行老總田惠宇緊急安排回應媒體稱,「趙啟柱行長因深受抑鬱症困擾,於24日上午不幸離世,我行表示沉痛哀悼。」但結果只能是越描越黑。

當時,曾經擔任過中共前紀委書記秘書的王友群在他《這一幕 王岐山恐怕自己也沒有想到》一文中寫道:王岐山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時(2012-2017),是習近平反腐打虎的主要操盤手。五年內,王岐山助習近平拿下440名副省部級以上高官,及其他中管幹部。(期間)王岐山的「狠」令許多高官膽寒。當年,中共官場有一個說法:「寧見閻王,不見老王」。意思是說,一些高官寧可去死,包括跳樓、跳水、上吊、服毒,也不願落在王岐山手上。但是,可能連王岐山自己也沒有想到:在他卸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後,擔任中共國家副主席期間,他曾經的兩個秘書——田惠宇、董宏,竟然都被「認定」為嚴重腐敗分子,被革職查辦,投入深牢大獄。

王友群先生在此文中特別強調這兩個王歧山的(前)秘書都不是王歧山本人「揮淚斬馬謖」,而是王歧山中紀委書記的繼任趙樂際(2017.10-2022.10)查辦的。田惠宇2022年4月落馬;董宏2020年10月2日被抓。

王友群先生認為:趙樂際為什麼查王岐山的兩個秘書?一是習近平要他查的;二是他自己也想查。

如此說來,身為王歧山的(前)財務總管的范一飛的被查,事實上也是趙樂際主導。雖然趙樂際已經於前年10月召開的中共二十大上把中紀委書記轉讓給了李希,但趕在中共二十大落幕不足半月即被官宣落馬的范一飛,雖說是中共媒體筆下的「黨的二十大之後落馬的『首虎』」,但被官宣落馬之前肯定已經被當時還是由趙樂際主導的中紀委不公開調查過一段時間了。

那麼,在本專欄上篇文章和本文前半部分介紹的王歧山當年在執掌建設銀行期間,其手下的「財務總管」是范一飛,「大秘」是田惠宇,而董宏擔任王歧山的秘書又是在什麼時段呢?

董宏被官宣落馬之前的2014年4月2日,中共駐香港媒體《大公報》曾刊登一個叫馬浩亮的記者的文章《解碼中央巡視組:王岐山前「大秘」董宏擔綱十二組》。文中說「在本輪中央巡視中,13位巡視組組長中包括11名正部級高官和2名副部級官員。其中……第十二組組長董宏曾任中央文獻研究室副主任,曾長期擔任王岐山的『大秘』。在王岐山擔任廣東省副省長、國務院體改辦主任、海南省委書記、北京市市長期間,董宏一路跟隨擔任過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國務院體改辦產業司司長、海南省委副秘書長、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等職務。他與現任中央巡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黎曉宏(曾任北京市政府秘書長),如今都再次隸屬王岐山麾下,在反腐領域承擔重責。」

如上中共自己的媒體「解碼」董宏憑什麼能夠以副部級身份與一票前省委書記並列為13個中央巡視組的組長之一的文章刊出6年半之後,董宏被宣布接受調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客戶端2020年10月2日發布的消息內容是:「中央巡視組原副部級巡視專員董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而日後中共權威媒體發布的相關報道中又說他董宏是「中央巡視組原副組長」。不過,中共官方媒體的相關報道中的細節中也透露這個董宏事實上是在被王歧山調到中紀委參與「巡視」工作之後直到落馬之前,擔任過不同巡視組的組長和副組長。而官方報道儘量迴避他董宏曾經有的中央巡視組正組長的經歷, 無疑是要把這個「內鬼」對中紀委的「惡劣影響」儘量減輕。

2022年1月28日,新華社以《中央巡視組原副組長董宏一審被判死緩》為題的報道內容中強調了「董宏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同時還強調了受賄時間長達21年,斂財金額高達4.6億的董宏,「論罪應當判處死刑。(但是)鑑於董宏自動投案,如實供述全部罪行,具有自首情節,且其能夠認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全部追繳到案,具有多個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和董宏一樣,兩年之後的2024年2月5日,田惠宇被判處的死緩之上,也沒有被附加終身監禁。官方給出的理由是「所犯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構成自首,認罪悔罪,積極退贓,犯罪所得已全部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

現如今,范一飛的犯罪金額雖然比董宏略低,但一是受賄時間比董宏長了8年,二是不清楚是否具備最有「從寬」說服力的「自首情節」,所以,除了幾乎可以肯定范一飛也會被判處死緩,筆者也還相信只要他范一飛不能如董宏和田惠宇一樣被法庭認定有「自首情節」,在死緩基礎上還會被附加終身監禁是大概率的事情。

死緩之上的所謂「終身監禁」,即所謂「把牢底坐穿」,其實是習近平專為自己的黨內貪官們制定的家「法」。詳細的介紹和解釋內容,留待本專欄的下篇文章進行。

全文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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