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男無證駕駛輾斃10歲童 當晚獲釋引爭議

李妙菡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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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男無證駕駛撞死男童(圖片來源:微博)

9月25日,中國廣東省湛江市發生一起致命車禍,10歲男童出門玩時遭無照男開車輾斃。嫌犯唐某在被逮捕的當晚就獲得釋放,讓家屬難以接受。

綜合大陸媒體報道,9月25日下午2點52分左右,廣東省湛江市一名五年級學生小豪拿着滑板出門玩耍期間,在赤坎區百姓東三路美宜佳門前路段遭到無照駕駛者唐某開車撞倒,小豪當場被卡在車輪下,送醫前已經失去生命跡象。

根據車禍現場圖片顯示,小豪的身子卡在後車輪下,地面上滿是血跡。

警方表示,經檢驗未發現肇事司機唐某有涉酒駕、毒駕。

據悉,唐某有酒駕、毒駕前科,並且早在2019年5月就因酒駕被弔扣駕照,至今尚未恢復駕駛資格。

讓家屬難以接受的是,唐某在被逮捕的當天晚上便獲釋,於是到交警隊討要說法。

其後,交警隊在一份情況說明中稱,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因唐某沒有接種疫苗,因此沒能當天對其執行行拘。

湛江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則表示,目前警方正在辦理對唐某執行行政拘留的手續。至於是否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對其進行刑事拘留,要根據後續的調查結果。

紅星新聞引述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律師殷清利表示,唐某在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車輛確屬於無證駕駛,「目前所做的行政處罰,僅是針對唐某在駕駛證暫扣期間而駕駛車輛的行政處罰,並不是針對涉嫌交通肇事一事所作出的處理。至於此案是否按需要按交通肇事罪進行刑事處分,還有待於交警部門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另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對此,網友予以譴責:”上新聞了,公安局連夜成立,輿論治國,真不敢想象不上新聞的冤情有多少。”、”嚯嚯,終於拿疫苗來背鍋了!法律你家說改就改?”、”什麼鬼,沒打疫苗,又不是確診了!”、”厲害了……這可以這樣?”、”湛江交警是這樣子的啦,見怪不怪!”

還有網友嘲諷道:”太好了,我在備孕暫時沒去打疫苗,我不管,我有犯罪執照了,你們都不要惹我啊!”、”原來不打疫苗就不會被抓啊?!”、”如果肇事司機本身身體就不合適打疫苗呢?”

另一位網友則表示:”交通肇事罪如果沒有酒駕醉駕,沒有逃逸,本來也可以取保候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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