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皇遠勝共和?——關鍵在民主還是獨裁

林松
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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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國王查理斯三世(圖片:Andrew Milligan - Pool/Getty Images)

查理斯三世(Charles III又譯查爾斯三世)最近加冕正式登基成為英國國皇(或稱英王,這裡採用港人流行的英皇稱謂),同時也成為澳洲國皇。坊間引發討論,從英女皇到英皇的管治,說明君主制勝於共和制。然而,「明君」是否勝於「民主」?這是一個值得商榷的問題。

從英女皇伊麗莎白二世(Elizabeth II)到查理斯三世,之所以受到大眾歡迎,主要是因為他們不干預朝政,放權任由英國國會及首相內閣去執政。試問世間上、歷史上又有多少個君主,會這樣放權給他人,君主自己不干預政事?

因此,問題不在於君主制還是共和制,關鍵在於實行民主還是實行專制、獨裁、極權?不要忘記秦始皇、慈禧太后同樣實行君主制,如果出現另一個秦始皇或慈禧太后去統治百姓,這樣的君主制又是否大家渴望的?

君主立憲限制君權

英國皇室之所以受到大眾歡迎,是因為英國實行君主立憲(Constitutional monarchy),是一種君主權力有限的所謂君主制,或稱共和式君主制、虛君共和制或民主式君主制。君主立憲是在名義上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建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達致實際上的共和、民主。

英國是世界上最早實行君主立憲的國家,英格蘭國王約翰王(King John of England)1215年被迫簽署《大憲章》,就規定了貴族和教會的權力不受國王侵犯,限制國王徵稅權力,保障民眾的自由權和財產權等。這既是君主立憲制的最早起源,也是英國憲法的開端。但當時英國君主仍有相當大的權力,導致1640年代英國內戰爆發。

1688年「光榮革命」後,英國國會1689年通過了《權利法案》,內容包括:未經議會同意,國王不得頒布法律或終止法律,不得徵收和支配賦稅,和平時期不得招募和維持常備軍;臣民有向國王請願的權利;定期召開議會,議員由人民自由選舉產生,議員在議會自由發言,國王不得干涉;不得另設宗教法院或特別法院,不得濫用殘酷刑罰,不得在判決前沒收特定人的財產等等。這樣就確立了議會至上,法院獨立,臣民的權利和自由不被侵犯等幾大基本原則,建立了君主立憲制的政體。簡而言之,就是君主的權力受到限制。

共和源自周國典故

換一句說話,共和制是否一定勝於君主制?這其實也要看看事實上,共和制的統治者,其權力有沒有受到限制?到底是統治者的權力受到人民限制?還是統治者的權力不受人民限制?

共和制(Republic),是相對於神權及君主制政權來說的國家政體,共和制的最高執政者不是君主,而是按照程序選出的最高執政者。共和制其實可以翻譯成「民國」,譬如孫中山建立中華民國,還有高麗半島上的大韓民國。

中文使用的「共和」,源自華夏歷史上西周的周召共和的典故。當時周國國民暴動,推翻周厲王統治,之後諸侯推舉具威望的「共伯和」,即共國的伯君,名「和」,去代行王政,而厲王則逃去了彘地。過了14年,厲王客死他鄉,共伯和立厲王之子靜為王,共伯和執政的這14年便稱「共和行政」。把「共和」與「republic」對譯,喻指沒有君主的政體。清末,共和國本來譯為「民國」、「民主國」,意思是民之所有所治所享之國,相對於「帝國」、「王國」、「公國」來說。共和制就是國家各種不同的人群「共同談和」,共同管理國家。 

人民是國家主人翁

共和制在理論上,包括幾項特徵:人民不是統治者的所有物或附屬品,政府是公有物,具有一個有效憲法確保人民的基本權利不受政府侵犯。國家屬於人民,人民是國家的主人翁。 

實踐上,民主的概念未必是共和制國家所包含與實施。某些國家宣稱採用共和制,但卻可能實行某種程度的專制、獨裁、極權,這樣的例子並不罕見。根據孟德斯鳩(Charles de Secondat, Montesquieu 1689-1755)的分類,貴族政治或寡頭政治,即是只有一部份人掌握統治權,都有可能聲稱屬於共和制。

典型的例子,就是朝鮮、蘇聯、俄羅斯等等。朝鮮自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國家名稱包含了「民主主義」、「人民」、「共和」等三個與「民」有關的名詞,但實際上卻是「金家皇朝」。蘇聯號稱無產階級專政,實際上卻是無產階級受到專政。俄羅斯拋棄了共產黨和共產主義,但卻成了普京(Vladimir Putin)的皇國。普京可以做完總理,又做總統。做完總統,又再做總理。做完總理,又再做總統,永遠執政下去,成為沒有皇帝名稱的皇帝。

人民可更換執政者

朝鮮、蘇聯、俄羅斯等名義上實行「共和」的國家,並沒有真正實行民主,是否就代表了共和制不好?美國、法國、大韓民國、中華民國等等,也是實行共和的國家,雖然不能說絕對民主,但是否也存在相對的民主呢?

目前,英國、日本、泰國等實行君主制的國家,他們的君主依然受到人民的愛戴和尊重,原因是他們的君主都放棄了權力,把權力交給國民選出的議會及執政者,君主只是「虛位元首」。

因此,無論君主制還是共和制,關鍵在於一個國家實行的是專制、獨裁、極權,還是民主?人民受到政府的限制?還是政府受到人民的限制?國家政權制訂的法律制度,是限制政府的權力?還是限制人民的權力?這才是問題關鍵所在。執政者的權力受到限制,人民百姓可以更換執政者,人民才能夠成為真正的國家主人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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