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為了保障低收入勞工,讓其薪資可依通貨膨漲與生活成本的變化而調整,以維持生活最基本水準的最低工資法,12月12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違反者最重可罰150萬元、公布姓名。
綜合媒體報導,最低工資法共計19條,分6大重點:最低工資審議會、參采指標、研究小組、審議程序、核定程序、罰則。
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應設最低工資審議會,審議最低工資。審議會委員21人,任期2年,期滿得續聘,均為無給職。
三讀條文規定,最低工資應參采「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擬訂調整幅度,並明定10項得參采指標。勞動部應設置研究小組,研究最低工資審議事宜。
有關議決程序的部分,三讀條文明定,審議會未能達成共識者,得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議決之。
至於核定程序,三讀條文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最低工資審議會通過之次日起1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實施。罰則部份,勞工與僱主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違者罰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姓名。
最低工資法三讀通過後,台灣勞工陣線(簡稱勞陣)發布新聞稿表示,雖然基本工資過去連8年調漲,但無論是審議過程或最終決定,每年的基本工資審議總是在一片混亂中完成,更突顯最低工資法立法的重要性與迫切性。
勞陣認為,未來,在最低工資法之下,無論是研究小組考量和建議,亦或是最終審議會的決議,將可預期讓往後最低工資朝向「合理、透明、穩定」的方向發展。
勞陣認為,面對全球供應鏈位移下的產業發展契機和挑戰,繼續提高薪資和改善勞動條件,才是解決缺工的正本清源之道;未來民間團體將持續推動薪資透明化立法,讓台灣勞工的勞動條件更加公平合理。
台灣最低工資經由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審議行之多年,工商協進會對於透過法制化讓最低工資審議及檢視的機制透明化與常態化表示肯定,同時期盼勞動部廣納工商界代表進入審議會,將產業界建議納入參考,以便最低工資審議會的討論能更聚焦、更公正、更具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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