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間中學去年底發生不尊重「國歌」事件,涉事的師生事後遭校方輔導與教育。
官媒香港電台5月28日報導,近日網傳一支視頻顯示,博愛醫院總理聯誼會梁省德中學播放國歌時,有學生擾亂課堂秩序,甚至站在椅子上,班上同學大笑的情形。
報導稱,事件發生於去年10月底,教育局得知後,即時向學校了解情況,並責成校方嚴肅處理及提交詳細報告。校方調查並跟進涉事學生的行為及老師的上課情況,作出「適當的輔導和教育」。
教育局發言人稱,對於升「國旗」儀式與奏唱「國歌」應遵守的禮儀,「國歌條例」及「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有明確規定,學校應教育學生應當肅立與舉止莊重等禮儀,如出現學生有做出不尊重「國歌」的行為,學校應立即應對。
香港「國歌條例」2020年中開始實施,條例明訂的罪行主要涉及不當使用「國歌」,或在公開場合有故意、意圖侮辱「國歌」的行為。大致而言,有侮辱「國歌」行為者,可罰款港幣5萬元或監禁3年。
香港主權移交後,部分中國的全國性法律被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由港府公布實施或立法實施,當中包括中國的「國旗法」與「國歌法」,其中「國旗法」香港早已立法實施。
2019年「反送中」運動爆發前後,香港出現一股「反中」情緒,在許多場合,尤其是足球賽場播放中國國歌時,不時有人發出噓聲,促使北京與港府加速「國歌條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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