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蘋果公司蘋果的銷售行為具有「侵略性和誤導性」,意大利反壟斷機構在30日宣布,對蘋果公司處以1000萬歐元的罰款。這項罰款針對的是蘋果這幾年來推出的系列手機,型號從iPhone 8 到iPhone 11 。
據BBC報導,意大利反壟斷機構——國家競爭管理局(AGCM)在公開聲明中指出,蘋果公司在廣告中稱,幾款iPhone手機具有防水性能,但並未說明它們只是在實驗室條件下、使用純水才有效。
據悉,蘋果在廣告中承諾,手機在4米深的水中浸泡不超過30分鐘的情況下,不會有任何的損壞。
AGCM還表示,儘管蘋果聲稱其產品具有防水功能,但在蘋果的用極小字體標註的免責聲明中,iPhone手機的保修範圍不包括因液體損壞的情況。當用戶的iPhone手機因水或其他液體損壞時,蘋果也沒有提供相應的服務支持。
AGCM也因此裁定,蘋果公司的保修範圍不包括因液體損壞的情況,違反了意大利《消費者法》第24條和第25條,屬於「侵害性商業行為」和「強迫或不當影響」。AGCM還表示,當產品性能達不到廣告宣傳中的那些性能時,蘋果公司用小號字體寫出的聲明並不能用來規避它應承擔的義務。
早在2018年10月,意大利反壟斷監管機構就曾向蘋果開出了1000萬歐元罰單,一是因蘋果降低設備運行速度,即「降頻門」事件,iOS固件更新導致iPhone手機功能障礙並顯著降低性能,二是沒有向用戶提供如何正確維護或更換iPhone電池的建議。
截至目前,蘋果公司尚未對此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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