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兩張圖:
第一張是新華社的報道,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涉嫌戰爭罪被國際刑事法院申請逮捕令。
第二張是聯合早報的報道,以色列總理、國防部長2人,還有哈馬斯3名領導人涉嫌戰爭罪被國際刑事法院一名檢察官申請逮捕令。
同一個新聞,新華社考慮到中國讀者的感情偏向,怕大家在520這個歡樂祥和的日子裡不開心,特別做了編輯處理,把哈馬斯領導人涉嫌戰爭罪被申請逮捕令的這部分剪裁掉了。不得不說,真是太貼心了,不愧為官媒之首。
當然,我也是很貼心的,我也可以提供一些補充信息給大家參考。
首先,申請逮捕令不等於批准了逮捕令。
你還別說,國際刑事法院是真有權力批准逮捕一國元首的,能不能抓到人是一回事,單從法理層面講他們可真是管得了、並且是唯一管得了戰爭狂人的機構。
上一個被國際刑事法院動真格發布逮捕令的國家元首,是俄羅斯總統普京,他因發動侵略烏克蘭的戰爭,於2023年3月被國際刑事法院批准逮捕。當然,至今並沒有抓到人。
此次以色列總理和哈馬斯領導人所遇到的情況和普京略有不同,他們是被申請逮捕,目前還沒有經法院合議批准。
從現實的角度來看,同時以戰爭罪申請逮捕哈以衝突雙方的領導人,這更多是國際刑事法院的表態與呼籲:
一方面是向全世界表明姿態,哈以衝突已造成嚴重的人道主義災難,雙方領導人對此都負有責任。另一方面是向哈以雙方領導人喊話,呼籲他們儘快和談止戰,結束戰爭給平民帶來的災難,再不和談我們就真的批准逮捕了。
我知道有讀者肯定想問,那俄羅斯總統普京被批准逮捕的時候,烏克蘭總統澤連斯基作為戰爭的另一方有沒有被批准逮捕呢?
答案是沒有。
原因也很簡單,在國際刑事法院看來,俄烏戰爭是俄羅斯一方侵略烏克蘭的戰爭,因此普京犯了戰爭罪,澤連斯基則是自衛。
與此相應的,國際刑事法院同時申請逮捕以色列與哈馬斯雙方領導人,表明國際刑事法院認為當前以色列與哈馬斯之間的戰爭並沒有完全正義的一方。兩邊領導人都陷入了瘋狂,只有雙方平民在無辜遭殃。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國際刑事法院同時申請逮捕哈以雙方領導人,為什麼新華社只報道其中一邊呢?
還有一個我不太敢問的問題:
之前,這麼久以來,新華社的國際新聞報道……
算了不問了,保號要緊。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建設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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