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按摩師反殺入室醉漢 法院認定防衛過當判囚4年

瑤光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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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療店被呂某破壞的大門&於海義的殘疾證(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2020年11月18日,遼寧省撫順市中級法院對「殘疾人按摩師反殺深夜強行入室者」一案進行宣判,法院認為被害人呂某實施不法侵害時未使用兇器,尚未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於海義卻使用刀具防衛,屬於防衛過當。最終被告人於海義一審因故意傷害罪獲刑4年。

此次案件引發公眾關注是因為於海義是一名殘疾人,案發時正在撫順的一家足療店工作。2018年9月18日凌晨2時許,當時足療店已經結束營業打烊上鎖了,於海義也正在店鋪的一樓休息。突然52歲的呂某在店外敲門稱要進店足療,但因此時營業時間已過,於海義未給其開門。呂某在發現自己叫門無果後,便在門外強行推動上鎖的大門,想要強行將門鎖擰開。由於呂某砸門的動作越來越大,大門劇烈震動,一度將監控視頻信號暫停約1分鐘。

根據店內的監控視頻顯示,於海義在聽到呂某的暴力推門聲後被驚醒,當門還沒有砸開時,於海義就下床來到門前與呂某交談,隨後他便返回取刀防衛。當於海義取好了刀時,呂某已經砸門而入,並主動毆打於海義。

視頻畫面顯示,於海義被呂某推搡至冰箱位置時,冰箱有明顯震動。後來二人便廝打起來,於海義便拿出摺疊刀刺中了呂某的腹部,致其倒地。當時在二樓休息的叢某、王某二人聽到聲音來到一樓並撥打120及110,後於海義隨120救護車將呂某送至撫順礦務局醫院,並於醫院內逃離,最終被害人呂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過鑑定,呂某是被帶刃刺器刺中上腹部造成腸繫膜動脈斷裂大失血而死亡。而且在案發後,於海義有向公安機關投案的動作。此前還有媒體報道稱,死亡男子呂某當晚是醉酒狀態。而撫順市檢察院認為,於海義行為雖然屬於防衛行為,但被害人呂某實施不法侵害時並未使用兇器,尚未嚴重危及人身安全,而被告人於海義卻使用刀具進行防衛,並致被害人死亡。所以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9年11月15日,撫順市中級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根據公訴人出示相關證據後表示,於海義系2016年因交通肇事受傷,後被評定為四級殘疾,屬於輕微殘疾,生活能自理,能正常參與社會活動。而此前足療店從未給其他顧客提供過夜的服務,於海義稱,他覺得很害怕,無法判斷對方是否有帶傷人工具,覺得對方可能是帶了傷人工具,所以才進屋裡拿了摺疊刀。在庭審中死者家屬提出了附帶民事訴訟,索賠喪葬費、死亡補償、精神撫慰金,總計82萬餘元。

11月18日,遼寧省撫順市中級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認為被害人呂某行為屬於不法侵害行為,但他並未實施刑法第二十條三款所規定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等行為,且呂某沒有攜帶任何兇器,也沒有與被告人於海義有身體接觸;於海義已認出呂某是曾到足療店消費過的顧客,在呂某進入門廳時,於海義並非面臨嚴重的不法侵害,卻持尖刀捅刺呂某腹部,其防衛行為並非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須,且造成被害人死亡後果,屬於防衛過當。

此案在網上也引起了網友的討論,現在大部分輿論暫時都倒向於海義一方,很多網友都表示不能理解法院的判決。一位網民叫「吃瓜群眾葉葉葉」調侃說:「當公民遇到不法侵害,且侵害人明顯具有優勢時,法官提供了下列合法建議和操作指南:1.報警。2.警察到來之前跪地求饒,不要反抗,避免造成侵害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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