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周一(16日)開始審理社交平台TikTok 控告美國政府違憲案。提出訴訟的TikTok一方強調,禁令侵犯了用戶獲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利。美國司法部檢察官則否認相關指控,重申政府的做法是為維護國家安全,亦沒有侵犯言論自由。
路透社報導稱,這起訴訟案源於拜登總統今年4月簽署的一項法律。該法律規定字節跳動必須在明年1月19日之前出售或剝離TikTok的美國資產,否則將被在美國被禁。在此之前,美國國會議員由於擔心中國政府可能利用該應用程序獲取大量美國人的數據或監視他們,並暗中操縱美國人在TikTok上獲取的信息,從而對美國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因此以壓倒性的票數通過了這項法案。
據美國之音報導,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三名法官分別聽取了雙方律師的陳詞,也對他們提出了許多尖銳的問題。
代表TikTok 出庭的律師平卡斯(Andrew Pincus)在陳述中提到,美國政府沒有證明TikTok 構成國家安全風險,並且做法違憲。「這是歷史上第一次,國會明確針對特定的美國言論發表者,禁止其言論和1.7億美國人的言論。」
美國政府律師坦尼(Daniel Tenny)則強調,這部法律所針對的內容是基於中國字節跳動的推薦算法,而不是美國用戶創建的任何內容,因此超出了言論自由的範圍。坦尼表示,TikTok對美國用戶數據的大量收集對美國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定於9月19日上午再次開庭。TikTok和司法部要求在12月6日之前做出裁決。這使美國最高法院能夠在有關TikTok的禁令生效前考慮任何上訴。專家普遍預期,如果巡迴法院做出了對TikTok不利的裁決,該公司會將這個案子提交到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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