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悉尼男子和朋友像往常一樣去喝酒小聚,但因為喝得酩酊大醉,做了「這些事」而給自己招來麻煩,被法庭宣判一整年被禁到CBD的200多家餐廳用餐……
據Daily Mail報道,2017年的某個周五晚,悉尼小哥Leon Monastirski與朋友喝得大醉後到一家泰國餐廳吃宵夜。小哥一進到餐廳便嘴裡一直嘟囔,還拿着一副頭戴耳機到處給別人戴……
其實,當時的小哥早已神志不清,嘴裡念念有詞。由於此舉已干擾到其它顧客,於是餐廳報警處理。警察趕到後,把小哥拉到餐廳外的大街。
可是小哥卻不干,他一把甩開警察,並對他們豎起中指,說他們是假警察,讓警察吃屎。
據警方的報告,他曾試圖用手肘撞擊警察,但沒成功,隨即便被警方逮捕押走。
最後,他因為襲警和拒捕而被罰了700澳元,並背上了18個月行為檢點契約(good behaviour bond)。
此外,更糟糕的是,他還被當時的新州警察局長Andrew Scipione罰「未來一年裡不能進入悉尼CBD和King Cross地區的總計225家餐廳吃飯!「
這項刑罰對小哥來說可是個「重擊「,他可不甘受罰:憑啥不讓我去餐廳吃飯?!
對此,法官解釋道:「其實該判決是依據新州政府在2007年頒布的Laquor Act。「其中明確規定,凡是深夜依然營業,並且賣酒的餐廳,都可以被視為高風險場所。而小哥這類有過類似酒後鬧事犯罪記錄的人應被禁止進入此類地點!所有符合這一規定的悉尼CBD周邊餐廳都被列入這225家禁止名單上……
法官的判決有理有據,這下小哥着急了,因為他根本「不會做飯「!這225個餐廳內幾乎包括了所有他生活和工作區域常去的餐廳、酒吧,這個禁令對他來說很可能意味着要吃一整年的快餐和外賣!
「狗急跳牆「,這個判決猶如當頭一棒,棒醒小哥」我可是一名律師!「原來小哥確實是一名職業律師,在Elizabeth Street開了一家事務所。
於是小哥決定上訴,利用自己的專業武器,奪回出門吃飯的「權利」!策略非常簡單,對法庭坦白自己的困境:我不會做飯,不讓我出去吃我會餓死!
最後,憑着這個理由,法官改判把禁令縮短至3個月。
原來,新州還有這個法規,不懂的人可能會惹來麻煩。所以,這裡勸大家別喝得爛醉而干下觸犯法律,讓自己後悔莫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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