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2項非法集結罪 港被射傷右眼教師判囚9個月

方泠卉
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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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拔萃女書院前通識科教師楊子俊(圖)8月15日在東區裁判法庭認罪,被判囚9個月。(ISAAC LAWRENCE/AFP via Getty Images)

香港反送中運動期間右眼受傷的教師楊子俊,在案發逾3年後被起訴兩項非法集結罪。楊子俊8月15日在東區裁判法庭認罪,被判囚9個月,須即時服刑。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目前是「山道文化」出版社負責人的楊子俊(32歲),承認2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衝突中,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案件今年4月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當時以現金10萬港元保釋。

楊子俊受傷後被送到醫院治療,被院內駐守的警員認出他是網傳視頻中接受訪問、稱自己是抗爭現場中眼睛被射傷的當事人,當場被以「暴動罪」拘捕。楊子俊繼續保持緘默,半年後「踢保」(指嫌疑人應警方要求到警署報到後,拒絕再續保,警方如要拘留疑人,便須於拘留最多48小時,決定是否落案提出起訴。)暫時獲釋,其後再次被捕。

術後右眼失明 承認因「愚蠢誤判」而參與非法集結

辯方在庭上求情指,被告楊子俊的父母、兄長、大學同學,均在庭上支持被告,亦呈上眾多由其學生、學生家長撰寫的求情信。辯方指,被告有良好的品格,現時為出版人,以前是一所著名中學的通識科老師。

案發至今的3年,他表面上如常生活,但他一直面對案發後的種種後果,例如他與家人的個人資料均被「起底」、需要搬家;其右眼被射傷未能復原,手術後右眼失明,殘影與案底將陪伴他一生;被告亦由受學生喜愛的通識科老師,至需要主動辭職、無法再於教育行業工作。

辯方指,被告勇敢面對,沒有選擇離開香港,希望以另類方式貢獻香港,故在香港辦出版社,因為他相信教育及文字可以培栽下一代。在俄烏戰爭時出版的《烏克蘭相冊》,在主流書局中成為暢銷書,被告將出版所得的40萬版稅捐給烏克蘭戰火中作救援之用。

被告在自己撰寫的求情信中解釋,他因「愚蠢誤判」而參與非法集結。

兩罪同期執行 控罪刑期共為9個月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考慮後稱,兩項控罪分別12個月及15個月監禁,認罪有三份一扣減,考慮辯方求情陳詞,被告在事後3年積極更生,盡力協助他人,法庭亦相信他後悔當日決定、辜負了家人期望,故酌情給予他一個月刑期扣減,兩罪可同期執行,兩控罪刑期共為9個月。

楊子俊曾為拔萃女書院通識科教師,目前是「山道文化」出版社負責人。早前他被貿發局取消參展書展資格,之後他計劃在灣仔商場舉辦「香港人書展」,但開幕前被業主質疑違反租約而取消,改為網上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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