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族歧視還是種族優惠?——澳洲「原住民之聲」疑問

林松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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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將於10月14日舉行「公投」

澳洲將於10月14日舉行「公投」,即「全民投票」,讓全國符合資格的選民通過一人一票去投票決定是否修改澳洲憲法,是否明文設立「原住民與托雷斯海峽島民之聲」機構?

澳洲聯邦政府今次舉行「公投」,除了由全國選民去投票決定是否修憲,並且為此印發了多種文字的《全民公投小冊子》,羅列「支持」與「反對」各大理由,方便選民閱讀參考,通過了解去決定如何投票。今次公投與印發《全民公投小冊子》,反映澳洲不愧是一個相對民主開放的國度,值得其他國家借鑑。

對於今次公投,澳洲社會迅即分成「支持」與「反對」兩大陣營,「支持」一派似乎在開始時占了上風,因為普遍認為應該尊重澳洲土著原居民。然而,當「反對」一派反對以種族去分裂社會,提出大量質疑,形勢來了個大轉變。

此時此際是否需要?

鑑於形勢變化,「支持」一方提出應該着眼於「現實情況」,不應「杞人憂天」。可是,着眼於「現實情況」,實際也令人感到奇怪與困惑,就是為什麼「需要」在此時此際提出是否設立「原住民之聲」機構?

澳洲1969年終止對土著原居民「盜走一代」(Stolen Generation)措施,新州政府對新州被盜走一代土著作出賠償。凡在1969年之前被盜走一代的土著原居民,可以申請賠償,2023年的賠償金額是每人75000元。

根據澳洲政府的澳洲衛生與福利研究院(Australian Institute of Health and Welfare)資料顯示,政府2012至2013年度的社會福利開支,每名土著原居民高達13968元,非原住民即普通人卻只得6019元。即是說,非原住民每獲得1元,土著原居民卻可以獲得2.32元,遠遠高於一般人。

土著獲益高達兩倍?

根據《生產力委員會原住民開支報告》(Productivity Commission’s Indigenous Expenditure Reports)過去十年的資料顯示,澳洲全國、各州及領地政府,面向原居民及托雷斯海峽島民的「人均開支」(Per Captia Expenditure)已經是非原住民的兩倍!

環顧澳洲社會現實,長期以來,尊重土著原居民已經長期成為各大公私機構的政策。各式各樣的應徵工作、入學讀書、醫療服務、社會福利等等相關資訊與表格,例必列明尊重土著原居民,請填上閣下是否具有原住民或托雷斯海峽島民的身份,定必給予尊重待遇,保證閣下不會受到種族歧視。據說一些機構聘請原居民,還可以獲得政府的特別資助補貼。

澳洲各級政府、議會及其轄下組織,以至公立學校,每每在開會的時候,也例必由主持人發言,表明尊重澳洲這土地上的土著原居民。一些重大儀式,還邀請土著原居民表演土著祈福儀式與土著舞蹈。

今人承擔歷史原罪?

時至今日,未知是否有多少人認為澳洲仍然是一個「不平等」社會?澳洲仍然是一個「種族歧視」社會?澳洲到處歧視土著?排斥土著?「土著與狗不得入內」?假如澳洲仍然存在系統性對原住民種族歧視,這就有必要去設立保障原住民權利的機構。但澳洲目前已經長期尊重原住民,而原住民甚至享有比一般人更高的社會福利。我們是否還需要「錦上添花」?

這也牽涉到兩方面的考慮與衡量,第一是歷史方面,澳洲土著原居民生活在澳洲已經數萬年。英國船長James Cook於1770年登陸雪梨海港,建立新南威爾斯殖民地。1788年,英國第一艦隊從英國把大批囚犯運來澳洲「殖民」,正式占領澳洲。這歷史是抹不掉的。

如果反對英國帝國主義,反對英國殖民主義,反對英國入侵澳洲,那麼,要不要把整個澳洲交還給澳洲土著原居民?就像南非那樣,白人把政權交還給非洲土著原居民。然而,華人及其他族裔移民到澳洲,甚至好幾代人,在澳洲購買房地產等等,都有自己的付出,又是否要跟英裔白人那樣承擔「入侵澳洲」的歷史「原罪」?購買房地產的人,需要向土著付出一筆「賠償金」?

世世代代種族優惠?

第二,澳洲土著原居民無疑是歷史上的「受害者」,但這種「受害者心態」延續到什麼時候?是否可以憑藉把這「受害者心態」世世代代延續下去,要求其他民族世世代代給予土著「特別尊重」、「特別照顧」?今後與未來的土著原居民,生下來就可以享有這種「特別照顧」?這會不會變成「種族偏好」、「種族優惠」?

同樣道理,澳洲大陸西北方還有一個「聖誕島」(Christmas Island),澳洲郵政局每年都會發售華人農曆新年紀念郵票,就是以聖誕島為名發出。根據澳洲2016年人口普查,聖誕島上居民人口65.3%是華人,粵語是島上流行的語言。要不要也提議修改澳洲憲法,成立一個「聖誕島華人之聲」機構?

說起來也諷刺,2019年7月23日新州Ryde市議會就有提議,是由一併非定居Ryde地區的華裔人士提出,今後涉及華人的議案要事先徵求區內華人社團的意見。這明顯是給予區內華人社團「特權」。當時屬於該地區的一韓裔議員就提出異議,問為什麼不徵求區內全體華裔人口的意見?為什麼不徵求全體居民的意見?當時另一與會女士,同樣並非居住在這個地區,竟然質疑該韓裔議員,說他是韓裔,不能代表華裔。韓裔議員反駁,我們大家不都是澳洲人嗎?

可笑的是,提出上述議案的華裔人士,在其後的議會選舉中,不獲得該地區華裔選民支持,結果落選。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選民怎會投票支持蔑視選民權利的政客?到底澳洲是一個多元文化、多元種族、人人平等的社會??還是應該以不同族群去劃分?成立機構去代表人民?目前的澳洲國會與國會議員,未能代表原住民發聲?

(歡迎讀者意見回饋,作者電郵:[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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