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黨立功者戒

魏京生
202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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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紅衛兵五司令之首蒯大富(圖:公有領域)

最近有一對夫妻,因違反了向中共提供生物標本的法律,被捕一年多之後才做出處理。為甚麼證據確鑿還這麼慢呢?有猜測說,想用這兩個人交換被逮捕兩年多的「加拿大人」不果,只好延遲作出處理。為甚麼不果呢?因為這對夫妻對中共已經沒價值了,就像當年大特務金無怠被拋棄一樣,棄之如弊屐。

最近還有一個案例。當年許志永博士在錢雲會案件中為當局辯護,算是立了一功並因此遭人唾罵。最近怎麼又被捕了,並遭受酷刑?這也是因為現在對中共沒價值了,還去作犯忌諱的事情,那就別怪共產黨不計你的好了。共產黨從來就是翻臉不認人,文革為共產黨立了大功的人比你們還冤枉呢。

我在青海監獄中,和文革的第一、第二號群眾領袖蒯大富、韓愛晶成為了好朋友。開始他們感情上還在共產黨一邊,只是覺得自己受了冤枉,根本看不上我這個純粹的反革命。而且文革時,靠自己競爭出頭的領袖確實不俗,蒯大富就是辯才無礙。我只是在知識上和他們堪堪打了個平手,最後不打不成交成了好朋友。記得他們倆人都說西餐不好吃,都是涼的。我告訴他們,外國大使館請他們參加的是招待會,不是宴會,所以都是冷餐。大使館的翻譯也很搞笑,居然在請帖上寫著韓愛晶女士。

中國的政治有很多秘密,現代話講叫做「不透明」。我問蒯大富,為甚麼會想起來抓劉少奇?那不是小老百姓能夠想到的僭越行為。老蒯大呼冤枉說:那是老毛親自安排的。當時他被叫到中南海老毛的臥室里,在場的有江青、康生、謝富治。江青說,讓老蒯出面抓劉少奇。老蒯說,讓富治同志抓不就行了嗎?江青斥責他說:按照黨的規矩下級不能抓上級,可是法律有一條叫做群眾扭送壞人。你們是群眾,劉少奇是壞人,扭送給富治同志就是合法的了。

我說,抓劉少奇不是你們的罪名之一嗎?為甚麼在法庭上不說呢?老蒯冤枉透了,說他們的法官好像沒聽見一樣。我想了想也覺得後脊梁骨發麻,以我在北京幹部子弟圈的見聞,也沒想到共產黨領袖們也這麼黑,這麼無恥。因此好心地建議他們倆說:你得謝謝法官沒聽見,他那是在保護你們呢—他如果把這些東西反映上去,說不定中共就要滅口了。以後不要在上訴里說這些,看來你們得為共產黨背一輩子黑鍋了。不要以為共產黨的公檢法都是有良心的人,審你們和林彪四人幫案子的有很多是改正右派,還有點兒起碼的良心。別人就不一定了,人不能總靠運氣。

為毛澤東立了那麼大的功勞,只過兩、三年就被抓起來了;群眾專政了好幾年之後,又被鄧小平抓起來了,還要判刑。他們覺得比竇娥還冤,那是按照戲曲中老百姓的思維邏輯,以為立了大功就可以挾功勞而自傲,手中握著丹書鐵券了。但這不是共產黨的思維方式,在共產黨裡邊能混出來的官僚們,大多都是冷酷無情、沒有信用的人。一旦你們對共產黨無用或者有害,二話不說就是棄之如弊屐,很少有例外。

七十年代末,公檢法里還有很多改正右派,有時候還會本著良心干點兒好事兒。我接觸的法官、律師就本著良心對抗上級,為我爭取了十五年的刑期,沒有掉腦袋。之後,他們也都為此承擔了嚴重的後果。有良心就得受懲罰,這是中共邪教特徵之一。現在還能指望有良心的共產黨嗎?為黨立功者應該以此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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