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通過修改香港選制決定 特首選舉圈子恐更小

米蘭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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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圖片來源: 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3月11日,全國人大以2895票贊成,1票棄權表決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中國人大常委會被授權根據該決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香港政府隨後將根據修改後的附件一和二,修改香港本地法律。具體的修改細節預計將在幾個月內出爐。這是繼港區國安法後,北京對香港加強控制得又一舉措,標誌着香港的政治體制進入新的階段。

中國官媒新華社當天列出決定的9條內容,包括現時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人數將增至1500人;新增將由港區人大代表、香港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組成的第五界別。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選舉委員會不少於188名委員提名,且5個五個界別中每個界別參與提名的委員不少於15名,行政長官候任人須獲得選舉委員會全體委員過半數支持。

BBC稱,此前選舉委員會的大量成員是親建制人士,特首選舉一直被詬病是「小圈子選舉」。北京的改革方案似乎令這個圈子變得更小。

決定還將現在70席的立法會議席,增至90席。目前70席的立法會議席35席是地區直選選出,35席是功能組別。功能組別中包括5席具普選色彩的「超級區議員」席位,先由區議員相互提名,全港選民再一人一票選出,以往泛民占優勢,而據多家港媒消息指,這5席在此次修改後將被取消。據香港01報導,修改的90席分別是地區直選20、功能界別30、選委會40。

決定還新增香港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 

原本對於特首的提名,中央的權利在最後階段才有發揮餘地。但透過審查機制,中央今後可能直接控制香港政制的人事任命。

人大通過修改香港選制的決定後,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支持和感謝,稱人大的決定「完全合憲、合法」,並表示將會配合有關修訂工作。香港律政司司長、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等也對中央的決定表示支持。

曾在2012年參選特首的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對香港01表示,事情發展到今日令人痛心失望,改制是「完全關閘」,日後特首選舉不會再出現有意義的競爭。同樣是188張提名票,他認為新制度下當年民主派可推舉一名候選人的情況不會復見。

美國歐盟等密切關注事件。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賴斯(Ned Price)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全國人大會議作出的決定是直接損害香港的自治、自由及民主進程,同時限制政治參與,減少民主代表及抑制政治討論。

歐盟發表聲明指,人大的決定再次違反「一國兩制」原則、中國的國際承諾和香港《基本法》。歐盟促請北京和香港政府恢復香港民主進程的信心,並停止迫害提倡民主價值的人。聲明提到,歐盟將考慮採取額外行動,關注香港局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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