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周二(26日)投票同意由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出任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他將推動「有溫度的司法」、「堅持司法獨立性」、「保持客觀義務」、「精進專業智能」等四大方向,全力以赴。
中央社報導,立法院院會周二行使檢察總長同意權,邢泰釗獲65張同意票,獲國會通過擔任檢察總長。邢泰釗感謝立法院的信賴與託付,並表示之前他在立法院委員會審查時報告所提的「有溫度的司法」、「堅持司法獨立性」、「保持客觀義務」、「精進專業智能」四個方向是他日後努力的目標,將全力以赴。
邢泰釗提及,2021年3月曾為諸慶恩案聲請再審,深感冤錯個案的平反,亟需各級檢察機關「跨級跨轄」團隊齊力,研議未來就冤錯個案成立「跨級跨轄」縱向及橫向聯繫平台,統合檢察機關量能,適時結合非常上訴與再審不同救濟途徑,分別從法律與事實層面進行糾錯,以保障被告權益。
對於是否支持恢復最高檢察署的特別偵查組,邢泰釗指出,人民對司法沒有信任,設再多的特偵組也沒有用,且回歸法律條文,當年設立特偵組的法源已經立法院三讀刪除了,現在並無法源依據可以設立;不過,可參考國外做法,在大家都能接受的情況下,研究一個有公信力的機制,是可以考慮的。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江惠民任期將於5月7日屆滿,總統蔡英文3月31日提名邢泰釗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提名咨文送抵立法院,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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