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寫了一篇爆款,《從給儲戶賦紅碼的張琳琳身上,我感受到了組織的溫暖》,不到兩小時就突破了十萬加,然後就被刪了。
刪的很強勢,連申訴的機會都沒有,直接就給抹殺了。處理依據是「互聯網用戶公眾賬戶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於是,我認認真真地去讀了這項規定,把那些條款從頭到尾看了一遍,我給自己買保險都沒有這麼仔細過,然後我得出了一個結論:我到底錯哪了?
我寫的哪一句話,哪一個字違反規定了?
無論是張琳琳給1000多名村鎮銀行儲戶賦紅碼,還是她升任鄭州文旅局一把手,這都是公開新聞,我只是忠實的描述出來,不行嗎?
她犯下了那麼大的錯,把健康碼拿來做武器,做枷鎖,做限制公民合法出行的工具,做討好上級替領導分憂的手段,簡直人神共憤。但組織上依舊沒有放棄她,還提拔她成了鄭州文旅局一把手——我從中感受到了組織的溫暖,不行嗎?
這些事都赤裸裸地發生在老百姓的眼皮子底下了,然後老百姓就事論事地說兩句話,不行嗎?
難道非要把平台弄成老舍先生的《茶館》,到處都貼着「莫談國事」的牌子才開心?
更可況,我談的還不是什麼「國事」,只是一個被違規提拔的女官員而已,怎麼就讓那麼多人心驚肉跳?
如果說違規,那請問:張琳琳的提拔走的是什麼程序?
有媒體報道,在今年5月份,張琳琳便以鄭州市文旅遊局黨組書記的身份出席活動。
甚至還有鄭州文旅局的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印象中張琳琳書記是3月上任的。」
而張琳琳被處分的通報時間是2022年6月22日。無論她是今年5月份還是3月份上任,都還不到兩年,也就不符合法律規定的24個月。換句話說,她的提拔,是犯法的。
不是違規,是犯法,觸犯了《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哎,事情就這麼弔詭,犯法的人步步高升,成了文旅局一把手;守法的人不能張嘴,否則就是違反規定。
還踏馬申訴無門。這個憋屈。
也許有人說,我的筆鋒只能寫到張琳琳這裡,不應該攀扯她的上級——但諸位,兩年前的張琳琳只是鄭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社會管控指導部的一個副部長,她即將要給一千多名儲戶賦紅碼——如果沒有上面的授意,別說她敢不敢拍板做這個決定,她連這一千多名儲戶是誰都不知道,如何精準的給每個人賦紅碼?
這一千多名儲戶,又不是去她家裡討錢,她為啥要火急火燎地給這些人賦紅碼,讓他們寸步難行?
但最後事情追究下來,張琳琳默默扛下了所有,沒有多說一句廢話,沒有攀咬一個上級,這份堅定和忠誠,領導們全都看在了眼裡。
俗話說,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於風雪;為自由開路者不可使其困頓於荊棘;為領導背鍋者不可使其沉沒於官場。所以張琳琳才有了今天的回報。
但不管多麼感人,你們的提拔是違法的呀,這是板上釘釘的事實。
怎麼,現在連抨擊違法犯罪都要被限制嗎?
好,那我不說了行嗎?祝鄭州文旅在一個犯罪分子的領導下,越辦越好!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虬髯客好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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