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母親節當天,成都四十九中發生一起學生高空墜亡事件。據網友披露,學生墜亡後,學校一度拒絕家長進入學校並不提供監控等。11日凌晨,成都成華區調查組發布令外界爭議不斷的通報,稱涉事學生是高空墜亡,排除刑事案件,並判斷該學生是個人問題導致輕生,但面對案件的重重疑點,學生家長發聲不接受調查組說法,大量網友在微博和知乎評論學校避重就輕,完全沒有解釋事件受到爭議的細節。就連中國官媒也要求不能遮遮掩掩。
據網友@人生就像泡沫9日在微博披露,兒子在學校離奇墜亡,涉事學校成都四十九中三緘其口,將家長拒之門外。家長欲查看監控,卻被告知事發監控缺失。
5月10日,一個註冊名為@四十九中林同學媽媽的微博賬戶發文稱,吾兒林唯麒,現就讀於成都49中,是一名高二的學生。於5月9號下午5點40到了學校,九點我接到學校通知,告訴我兒子已經沒了,學校方簡單告知了我死因是從樓道墜落…
她還提到,學校現在的做法是,將我們家長全部拒之門外無可奉告,想看監控不給看,想問問同學老師到底發生了什麼,學校第一時間遣散了班裡所有學生並警告他們三緘其口…我們在校門口守到深夜 ,沒有任何正面的回答,我們是守法講理的好公民,我們沒有破門沒有暴力,但是作為一個母親,我現在只想看看我的兒子,他現在還一個人冰冷的躺在哪裡。
各方出面回應
5月10日,成都四十九中對外通報稱,5月9日18:40左右,該校一名學生從知行樓高空墜落。學校立即撥打120並報警,經120現場診斷,該同學已無生命體徵,目前公安機關正展開調查,學校將全面配合調查工作,並做好善後事宜。
10日下午,@四十九中林同學媽媽再發聲:今早去看了監控,唯獨事發那一段沒有監控。
5月11日凌晨,當地教育局通報稱,經公安機關現場勘驗、法醫檢驗、調閱監控、全面調查,認定高墜屬個人行為,排除刑事案件。
另據頭條新聞11日披露,網傳該生墜亡與學校一化學老師有關。網傳信息顯示,墜亡學生占用了化學老師孩子的出國名額。對此,49中工作人員表示,網傳信息都不是真的,學校會繼續發聲,積極配合處理。
對於「成都四十九中一學生在校墜亡」一事,5月11日,成都市公安局成華區分局相關民警表示,警方還在繼續深入調查之中,細節還需進一步完善。
輿論沸騰 官媒也進場
此事也在網絡引起了廣泛關注,網友們紛紛對墜亡學生表示惋惜,也對這位在母親節當天痛失愛子的母親表示同情,還有人呼籲公開事發監控視頻,還原真相。
有楊姓律師質疑當地中學和教育局的通報有不一致的地方,他反問:「在細節不完善、調查不深入的情況下,所謂的聯合調查組草草「通報」? 某些單位迫不及待要去解釋?《情況通報》到底可信度是多少?」
還有網友翻出四川日報2013年的一篇新聞稿,文章稱成都成華區校園監控接入了公安監控平台,實現警方對該區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的實時監控。
有網友據此質疑:「要麼這個13年的新聞騙人 要麼現在的新聞騙人。」
5月11日,央視點評成都四十九中學生墜亡,輿情回應不應遮遮掩掩。
原成都媒體人「張3豐」在其微信公眾號發文,針對林唯麒的母親向幾家媒體反映,大家都表示無能為力的現象有感而發。
作者稱,在紙媒時代,成都是有名的媒體第三城,本地媒體相當發達,但是面對這樣的事件,大家都保持沉默。「我奇怪的其實不是媒體的反應,而是這位媽媽自己——她發了三條微博,分別@了幾家機構,沒有一家是『本地新聞媒體』」。
這才是事情的關鍵:讀者理解你的沉默,這才是真正的沉默,讀者已經放棄你了,或者對你不再抱有希望。十幾年前,我剛到成都媒體工作的時候,在報社接熱線,有一位讀者烏龜生病了,都要打電話到報社來問怎麼辦,現在讀者兒子沒了,都不再想向報社求助了。
案件疑點重重 尚未釐清
以下是知乎網友關於成都四十九中學生墜亡一事的疑問總結:
一、急救中心方面:救護車幾點接到120求救電話,幾點出車,幾點到達?
根據附近市民的說法,救護車是在5月9日19:00入校;而家長和警方的說法則是晚上20:30分入校,之後將遺體送往殯儀館。
如果是19:00左右救護車入校,警方要勘察現場,法醫要進行初步檢驗,到21點左右結束這個時間問題大不。但問題的關鍵在於校方和警方都沒有第一時間通知家長,家長在20:30分才得到消息,這也讓家長及外界對校方產生疑惑與不信任。
二、公安方面:接警中心幾點接到110報警電話,幾點出警,幾點到達,運走遺體後才通知家屬是否符合法定流程?
三、人下午還好好的,在母親節還和母親還說了祝福,看起來不像是抑鬱的樣子,所以人是因為什麼沒有的,如果是墜樓,意外還是人為,如果是意外,因為什麼而意外?
四、墜樓如果是事實,那麼幾樓摔下來的,目擊者描述如何?為何不讓學生說話,為什麼監控在那段是缺失的?為何學校三緘其口?
五、墜樓如果樓層不高,有救活的可能,至少應該迅速出動。四十九中旁就有醫院,開車路程不到五分鐘,為何反應時間如此之慢,需要兩個小時?(按警方公布救護車20:30分到達)
六、救護車最後來了宣布人已經死亡,為什麼直接拉去殯儀館,應該出於給家人見上最後一面或是防止意外的情況再在停屍間放幾天才是,為何這麼迫不及待開去殯儀館?
七、殯儀館火化需要開出死亡證明,這麼點時間明顯是不夠的,如果沒有,為什麼不讓家長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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