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青少年司法改革即將結束,新法律將把刑事責任年齡從10歲提高至12 歲,還將使暴力罪犯更難被釋放回社區。
維州州長 Jacinta Allan 8月13日表示,前州長 Daniel Andrews 最初承諾將年齡提高至 14 歲已不再合適。「這一決定是由不同的政府和不同的州長在不同時間做出的,」她說。
警察局長 Shane Patton 對一系列修正案表示歡迎,稱它們是社區安全的勝利。「這對我們意味着什麼?我可以想象,我也可以預測,我們將看到更多人被拘留,對那些高端罪犯採取更嚴厲的措施,」他說。
Patton表示,警方對 10 歲和 11 歲罪犯仍有些擔憂,但表示這一群體「非常小」,通常也犯下「輕得多的罪行」,「我們相信我們能夠控制這種情況,」他說。
根據內閣簽署的改革,保釋法將更加嚴格,如果一個人犯下嚴重罪行的風險不可接受,治安官和法官將拒絕保釋。其中包括嚴重入室盜竊或搶劫、危險駕駛、劫車或入室搶劫。
慣犯也將更難獲得保釋。政府將引入一項新的罪行,針對在保釋期間犯下特別嚴重的罪行者——包括嚴重入室盜竊、劫車、謀殺和強姦。
法律還將鼓勵警方尋求撤銷慣犯的保釋。一位政府發言人說,「這些變化明確了維州人的期望,讓嚴重的慣犯無處可藏。」
政府還將建立一個新的保釋、康復和問責委員會 (COBRA),旨在遏制日益惡化的青少年犯罪危機。
電子監控也將被立法作為兒童的可選保釋條件。
人權法律中心副法律總監 Monique Hurley不滿政府改變初衷,要求立即提高刑事責任年齡到至少 14 歲。維多利亞州原住民法律服務首席執行官 Nerita Waight 表示,她覺得「政府背叛了原住民的孩子」。綠黨領袖 Ellen Sandell 嚴厲批評了政府的「後空翻」,稱其為「無情的」和對原住民社區的「徹底背叛」。
但反對黨領袖John Pesutto 表示,他強烈反對提高犯罪年齡。「我們不支持將年齡從 10 歲提高到任何其他年齡,」他說。「我們認為法院已經擁有自由裁量權,並負責任地行使這種裁量權,以確保任何不了解是非本質的年輕人不會面臨審判。」
本文由看新聞網原創、編譯或首發,並保留版權。轉載必須保持文本完整,聲明文章出自看新聞網並包含原文標題及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