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10月20日),澳洲金融與監管特別委員會(Select Committee on Financial Technology and Regulatory Technology)提交了關於比特幣和以太幣等加密貨幣的最終報告,建議應加強監管並建立新市場許可制度。
業界人士長期以來一直呼籲政府為加密貨幣領域制定更全面的法規。此前該領域監管不足且面臨巨大風險,甚至連每年處理數十億元交易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受到的約束都非常小。
因此該委員會建議財政部為數字貨幣交易所建立一個新的市場許可制度,與目前監管澳洲證券交易所等市場運營商的制度相似,將對資本充足率提出要求、定期審計並考核負責人。
他們還建議對不同的加密貨幣資產進行分析,以判斷其是否能被視為金融產品,並要求交易所或加密貨幣發起人註冊澳大利亞金融服務許可證(AFSL)。
加密貨幣的稅務問題也一直是該行業的主要癥結,因此該委員會同時建議修改稅收制度。
這份報告的其他建議還包括允許「去中心化」的自治組織(DAO)在澳運營、進一步澄清反洗錢法規並審查澳洲儲備銀行(RBA)發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
此外,比特幣或其他加密貨幣「礦工」若使用可再生能源,將獲得10%的公司稅折扣。金融與監管特別委員會表示不希望「開採」加密貨幣影響環保進程。通常「礦工」在室內使用電腦或挖礦機設備即可獲得加密貨幣,但往往會消耗大量電力。
該委員會主席、自由黨參議員Andrew Bragg認為其報告中的建議在鼓勵創新和保護消費者之間取得了平衡。
Bragg還表達了對加密貨幣領域人才流失以及要到海外尋求許可證的擔憂。儘管聯邦選舉即將到來,Bragg表示希望當局能在12個月內立法施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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