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家中偷走一個11歲女孩

洪蔚琳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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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就在你身邊。

這是一個複雜但重要的案件。司法視角中,故事是這樣的:2021年2月,陳玥11歲,一個13歲女孩把她介紹給一名17歲男子,陳玥被性侵。一個月後,又有一個12歲女孩把她介紹給一名31歲男子,陳玥再次被性侵。半年後,陳玥遭遇的侵害升級為強迫賣淫。兩年後,13歲時,陳玥兩度進入賣淫團伙,並涉嫌多次暴力侵害他人。

2024年3月,我來到河南鄭州,在市區西北部靠近陳玥家的一個酒店房間,見到了14歲的陳玥。我們在一起待了三周。我也見到了陳玥的母親張靜。張靜很忙。她正在為女兒奔走維權。我和她一起去了三個派出所——三個案子分屬不同的派出所。

在當地一周後,我見到了另一個14歲的涉案女孩小雨、她的母親和16歲涉案女孩安安的母親。兩個同齡女孩言談舉止的相似性給我留下深刻印象,而安安母親口中的女兒就像陳玥的複製粘貼版本。她們都提到女孩們在「圈子」里玩。「圈子」是一個由至少十餘名輟學未成年人組成的小世界,裡面會約着打遊戲、唱KTV、吃飯、戀愛、偷電動車,也不時發生暴力、性侵和相互出賣。陳玥11歲來到這個平行世界,目睹身邊女孩們也被喜歡的男孩侵犯,也偶爾被打一頓,或被姐妹出賣給陌生人發生關係。在圈子裡,這些遭遇被形容為「倒霉」。「倒霉」之後,女孩們哭泣、紋身、拿小刀劃自己,然後帶上滿不在乎的表情繼續在圈子裡生活。兩年裡,三位母親前赴後繼想「撈出」女兒,做出了基於各自理解的努力,都收效甚微——比起她們的影響力,女孩們更感到自己是在圈子裡被「朋友」陪伴成長和互相養育的。

為補充信息和交叉印證,我也間歇拜訪了陳玥的父親陳豪、哥哥陳樹、17歲男友阿哲、圈中好友小皓,以及一名試圖向陳玥購買性服務的嫖客。

五個月後,以下這篇報道成形。這個故事是關於:在當下,惡意如何通過互聯網接觸一個家裡的孩子,施以傷害(期間家長毫無感知),從家中偷走孩子,送進成人犯罪世界(期間家長回天乏術),直至孩子也成為一個釋放惡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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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如何通過互聯網

接觸一個家裡的孩子

2024年3月,我第一次見到陳玥。在靠近她家的那家快捷酒店,她跟着母親走進房間,帶着被大人領去見生人的拘謹,微低着頭,一雙眼睛不知該向哪兒看。她14歲,1米6,勻稱,披着長直發,有點嬰兒肥。她點頭小聲說,姐姐你好。抿嘴微笑。看上去就像是她這個年齡,一個還在正常上學的女孩。這使得她的一身衣服,帽子上有兩個小惡魔犄角的紅外套、牛仔褲,看上去也像是一身童裝。

打過招呼後,陳玥站着不動。我和她母親坐到床上。母親讓她坐,她就坐在一旁的沙發上。像在學校聽課時被規範坐姿一樣,她兩腿併攏,雙手放在膝蓋上。

陳玥2009年出生在鄭州,父母在一個小商品批發市場開兩間雜貨店,她還有一個大她6歲的哥哥和一個小她10歲的弟弟。這一家人住在當地經濟強區一個普通小區,距離市中心20分鐘車程,一棟6層樓房的頂層,沒有電梯。

小時候的陳玥,一位和這家人有多年交情的女士向我回憶,愛說愛笑,不怕生,大人們都誇她口才好。陳玥喜歡游泳,有時去家附近的游泳館。幼兒園畢業,她升入小學。

但上到小學四年級,陳玥輟學了。我多次詢問:九年義務教育為何沒有完成?陳玥、陳玥的父親、母親、哥哥分別給出一致的回答:陳玥成績太差,拼音、識字總記不住,被學校勸退。那是一所私立學校。陳玥母親說,當初她看中這裡有國學課,認為教國學的地方不會有校園暴力。

一家四口也都說,輟學後,母親張靜曾帶陳玥找過公立學校,但陳玥沒通過入學考試。當然也可以再讀私立。但父親陳豪說,私立抓學習不嚴,女兒學不會,每年交那一兩萬元的學費不值當。

9歲就不再上學的陳玥,被父母安排到家裡的雜貨店幫忙。店在一片露天市場,500多家商戶排列,成片衣服、拖鞋、塑料桶、油漆桶擺在一家家門外,電動車來來往往。陳玥去過一陣就不想再去,她寧願在家。

父母都要看店,無暇顧及陳玥。不久張靜又生下一個兒子。他們同意陳玥白天獨自在家,給了她一部手機。

家裡唯一的同齡人,哥哥陳樹,這時上初中,和陳玥關係不好。在這個家庭里,父母對每個孩子都忽視,但每當有了新生兒,又明顯偏心更小的孩子。陳樹說,他從小吃陳玥的醋。因為心裡不平衡,他曾三次離家出走,也中斷過學業,後來上了一所中職。

陳玥說,那時她很想回去上學,因為「同齡人都在上學,我一個人在家幹嘛?」她失去了學校里的朋友,只有一部手機。輟學兩年後,11歲時,她在「TT語音」(一個以遊戲社交為主的語音聊天app)上找到幾個朋友。

朋友們帶她加入了「圈子」。裡面的孩子11到17歲,人數在十幾到30人之間,家庭背景各異,但大都輟學,居住在陳玥家附近的A路區域。A路全長近6公里,步行需1小時以上。原本散落在這條路上,從不同學校掉落的孩子,通過網絡聚集到一起。

「網絡」具體是指「TT語音」和社交平台「快手」的「同城」功能,後者利用算法推薦附近有共同興趣(美甲/紋身/機車/檯球)的同齡人。微信「互推」則進一步幫他們找到彼此,這是一種五六年前從00後中開始流行的社交方式,指讓朋友把自己的照片和微信二維碼發在朋友圈,或群發通訊錄,吸引感興趣的人來加好友。

新朋友們帶陳玥進入了新世界,夜晚出入網吧、酒吧、迪廳、KTV。她們幾個不滿14歲的女孩,走側門,或者PS一張身份證照片,就能矇混進酒吧。跟隨其他女孩,陳玥漸漸學會化濃妝、穿黑絲,在震顫耳膜的音樂聲里和男孩玩酒局遊戲。後來她最多時能喝近一斤白酒。

家裡沒有人注意到陳玥的變化。每次傍晚外出,她會先鎖上臥室門,再翻窗出去,從連通的陽台翻進隔壁衛生間出門,玩到深夜父母睡熟後再回來。

據中國網報道,在當時的TT語音上,大量語音房間的介紹類似「房主13歲…可奔現」,聊天含成人內容,有男性用戶在平台上圍獵未成年少女。

加入TT語音後,11歲的陳玥也在上面第一次談了一個「對象」,但還不太明白這個詞的含義。對方約「奔現」,她以為只是要一起玩,見面後才發現對方19歲,且第一面就要求發生性關係,威脅如果「提分手」,就找人打她。陳玥沒有性經驗,連認知也沒有,「嚇住了」,向圈裡一個只比她大兩三歲的女孩求助。在十三四歲姐姐的鼓勵下,陳玥把對方刪除了。

她當然不敢把「壞事」告訴父母,擔心他們知道後會禁止她出門,她就會失去來之不易的朋友。於是這個距離侵害已經很近的信號仍沒有被家人知曉。陳玥繼續和圈子裡的人交往,結識了更多朋友。

能感到陳玥極度需要朋友。每次見面,她好像自動把我當作一個認識很久的人,主動播報最近的煩惱,抱怨和媽媽吵架,感慨和一個閨蜜疏遠了。一次我忘了一處細節,她的語氣立刻顯出一種傷心:我跟你說過,你都不記得了。但她最愛聊的還是戀愛,自稱是個「戀愛腦」。坐在床上時、走路時、靠着泳池壁休息時,她都會講起喜歡過的男孩。她也會問我:你有男朋友嗎?到你這個年齡,會喜歡什麼樣的男孩呢?

進入圈子幾個月後的一天,一個13歲女孩說給她「介紹對象」,叫她出來,陳玥去了。

這天是2021年2月19日,據後來的法院判決書,一名17歲男子經這名13歲女孩介紹,將陳玥帶去一處酒店,距她家車程不過10分鐘。陳玥在房間遭遇了性侵。

從家中偷走一個11歲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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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如何從家裡偷走孩子

第一次侵害發生後,沒有人告訴陳玥,這件事的性質是「性侵」。陳玥也沒想到過報警。她的記憶點至今在別的地方——

那天,她瞥見了那男孩手機壁紙是一個女孩。她問,是你的女朋友嗎?男孩說是「網圖」。她不信。「按談對象的標準看,我是被騙了,我的處還給他了。」

陳玥把這次侵害誤解為「戀愛失敗」,這種看法是圈子教給她的——

三個在圈子裡的孩子,都提到一個詞叫「快餐式戀愛」,在他們當中很流行,指通過朋友找對象,看照片滿意就戀愛,見面就發生關係。結果是很多戀愛時效只有一天,發生關係後就結束了。

為什麼不是先相處一陣再戀愛?聽到這個問題,陳玥好友、17歲男孩小皓不好意思地笑起來,向我解釋:因為有的女孩「不確認戀愛就害怕(發生關係)」。其實他主要是想發生關係。但陳玥和另一個14歲女孩都說,她們剛進圈子時,以為發生關係後就會開始一段認真的戀愛。

第一次性侵發生一個月後,2021年3月,又有一個12歲女孩叫陳玥出去,又說要介紹對象。陳玥不去。女孩說,只是去認識一下。陳玥就去了。據判決書,這天一名31歲男子經這名12歲女孩介紹,帶陳玥到市區一處酒店,陳玥再次被性侵。

女孩騙女孩出來和男性發生關係,也是這個圈子裡的風氣。陳玥後來發現,有人是出於和某個男孩的人情,有人為賺幾百上千元的「介紹費」。還有人是因為嫉妒——陳玥說,由於圈子裡「很少有處女了」,「大部分姐妹,是處她會嫉妒你」。一次她眼看着姐妹騙一個女孩出來,被騙的女孩和男孩在酒店房間發生關係,姐妹帶着陳玥在衛生間聽着。姐妹說,憑什麼她是處,我也要給她搞沒。

這實質上是一種創傷轉嫁。女孩們被惡意傷害後,沒人幫助她們正確認知和消化,於是她們再去傷害更多女孩。同時基於「性侵」已被錯誤地認知為「戀愛」,這種協同犯罪也被弱化為一種道德上的欺騙。陳玥管姐妹出賣叫做「把我陰了」。被陰了她會傷心,傷心就去市區周邊開兩天房,「失蹤兩天」,天天看電視,不和任何人聯繫。

但事後,她並不會切斷和這些女孩的關係。我多次問她:你恨她們嗎?為什麼還和她們一起玩?陳玥有時說自己不會拒絕別人,有時說那時太小,「我現在真的想不明白我之前的想法」。不過她記得,自己當時不願失去朋友,「我的感情總是寄托在朋友身上」。

後來我意識到一個基本事實:陳玥9歲就輟學了,沒有校園關係也缺乏緊密的家庭關係。她能擁有的陪伴,大都來自圈子裡一樣脫軌的孩子。他們會傷害她,但可能是她情感上唯一的選擇。

2021年4月,發生第二次性侵又一個月後,陳玥說,她被一個騙過她的女孩再次欺騙——

那個介紹她第一次被性侵的13歲女孩,又叫她到一家酒店陪自己玩,之後找理由先行離開,留下陳玥在房間被兩名男性輪姦(因陳玥記不得酒店的名字和地址,犯罪行為無法得到司法確認)。

我沒能得知陳玥那時的想法。母親張靜說,陳玥很抗拒再提及此事。唯一能確認的是,在侵害嚴重升級時,家中依然渾然不覺——陳玥依然沒有向大人求助。她選擇繼續生活在「朋友」中。

時間又過了一個月,2021年5月,在連續三個月三次被騙後,陳玥認為自己第一次「遇到真愛」了:她在圈子裡認識的13歲男孩L,說要和她一起租房。陳玥開始憧憬着離家出走,然後和L一起住——圈子裡,很多十二三歲的孩子離家出走租房,打街上的招租電話,報真實年齡也有人同意出租,「他們中間商不在意那麼多」,陳玥說——抱着戀愛心態,陳玥和L發生了關係。

和前三次不同,在陳玥眼裡這次發生關係是愛情的結果,是她自願的。但這時她12歲,並未到性同意年齡(14歲),L的行為在司法視角中仍屬於性侵。這是陳玥四個月內第四次被性侵。

兩個月後,L交了新女友。陳玥說,當時她吃醋,着急。L在她心裡已占了很重的分量,因為這兩個月是她「談過最久的戀愛」。又兩個月後,一天她終於有機會再見到L,就想着多待一陣來挽回。那天還有三個女孩和他倆聚在一起。L抱怨沒錢,其中兩個女孩就偷了輛電動車,賣掉後五個人一起去吃了海底撈。吃完L又說沒錢了,沒地方住,L提出,先賣陳玥的手機,等之後有錢了再贖回,陳玥同意了。五個人又拿賣手機的錢去酒店開房住。

第二天晚上,L說錢又花光了。他不知從哪兒找來嫖客,又騙來一個女孩讓她賣淫賺錢。女孩說要報警,跑了,L讓陳玥頂替。陳玥告訴我,L當時說,「(干)一次就能贖回手機」,否則她就「再也拿不到手機了」。

「我真的忘了為什麼同意了。手機是我爸買的,我怕他不給我買了。」陳玥說。

這天是2021年9月21日,侵害從被強姦、輪姦進一步升級為強迫賣淫。當晚陳玥接連被三名嫖客性侵,直到凌晨時警察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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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敗的阻攔

母親張靜第一次發現問題時,陳玥已經遭遇四次性侵。那是2021年5月,那一天,大兒子陳樹叫張靜「一定要挺住」,給她看手機——陳玥在快手上發了和一個男孩睡在一起的視頻。那個男孩就是L。當時,強迫賣淫還沒發生,陳玥和L剛「戀愛」。

張靜看完視頻「蒙了」,「緩過來後」馬上叫來陳玥,問她有沒有和男孩發生過關係。陳玥起初否認。張靜說要帶她去醫院做檢查,問出了陳玥遭遇的四次性侵。陳玥還提到,第二次是被一個12歲女孩介紹。張靜認識那孩子,前兩個月她常來家裡找陳玥玩,不時留宿,張靜還給她做過飯。張靜記得,兩個女孩常常一起化着濃妝回來。她認為兩個女孩是一起被騙了。她當即聯繫那女孩的母親,兩位母親一起報了警。

前兩個性侵犯很快被捕,分別被判刑1年6個月、3年6個月。第三起因缺乏證據無法立案。第四起因L不滿14歲,同樣無法立案。

但張靜說民警告訴她,那個12歲女孩並不是一起被騙,而是拐騙了陳玥。她在朋友圈發陳玥的視頻:「這個寶寶,誰喜歡的話可以說一聲」,從中賺了1000元介紹費。這女孩同樣因未滿14歲,不會被懲罰。

張靜怒氣沖衝上門討說法。女孩媽媽說:我們錯了就錯了,你還想怎麼樣?張靜也找了L的父母。L的父母回答:我家兒子不滿14歲,誰也拿他沒辦法。

令張靜更爆炸的是女兒的反應:陳玥好像還不明白髮生了什麼。警察在酒店取證時,陳玥表現得事不關己,和拐騙她的女孩在一旁打鬧。她好像也還把那個女孩當朋友。在派出所,警察給陳玥買奶茶,她還要留着給那女孩喝。

陳玥說,那時(強迫賣淫還未發生)她也還覺得L「是真心愛我」,可是「媽媽生氣了,好像要告他」。

案件審理結束,陳玥回家,張靜牢牢盯住女兒,認為生活將在她的掌控下回歸正軌。但陳玥不能適應被隔絕在家的生活。張靜回憶,那段日子陳玥常常大聲哭鬧,在沙發上、床單上、桌椅上用小刀劃拉,也在手腕上劃出十幾道血痕。張靜試着和女兒溝通,問女兒的想法,可是女兒不理她。

我問陳玥當時是什麼感受。陳玥說,當時「特別抑鬱」,但想不起緣由了,「有很多記憶,我把它們連不到一塊」。她只記得「特別恍惚」,「腦袋裡好像有倆小人,一個在說弄死自己,一個在說不要」。

連續多日,張靜在社交媒體「抖音」上搜索解決辦法,直到發現一所位於本市東部的「勵志少年軍校」。「類似少管所」,張靜說。官網顯示這是一家專門針對10-18歲有「不聽話、不上學、離不開手機、社交障礙、自私叛逆、早熟早戀、內向孤僻、親情淡漠、盲目消費、打罵父母、懶散任性、離家出走」等障礙的行為矯正封閉式學校,教學目標包括「四法」(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和「三恩」(知恩、感恩、報恩)。作為一個行動派,張靜當即報名。

入學前,應學校要求,張靜帶陳玥去醫院檢查精神狀態。據鄭州市第八人民醫院檢查報告,陳玥被診斷為重度抑鬱。但收到報告後,學校答覆可以接收,張靜就把女兒送去了。她對那份檢查報告的反應是在送去時叮囑了軍校老師,要給女兒做心理疏導。

三天後,一位得知了情況的民警告訴張靜,把孩子送去這樣的學校是害她。張靜聽進去了,和民警一起去把陳玥接了出來。陳玥出來時走路不穩,疑似在軍校內遭到了體罰。

學校方案失敗,張靜聽朋友推薦,又把女兒送去福建一座寺廟,寄望於寺院能幫她管教女兒。她偶然發現做飯的女人是河南老鄉,讓女兒認對方作乾媽,然後留下幾百塊走了。陳玥在寺廟裡待了兩個月,洗碗擇菜,聽誦佛經。

兩個月很快結束。回家後,陳玥再次被關在家中,張靜騰不出手,安排了當時18歲的大兒子陳樹陪伴和管教陳玥。陳樹對我說,陳玥罵人、抽煙,一身壞毛病。「跟她講道理,她表面一套心裡一套,有時還犟嘴,在家摔東西發瘋,氣得不行我就揍她,用皮帶抽,拿充電繩打,讓她長長記性。」

在陳玥的表述中,在哥哥手下是她經歷過最糟糕的生活,比在寺院,在軍校,在圈子裡都要糟糕。她認為自己沒有選擇,只能逃跑。「外面一兩個月(才被傷害)一次,但在家,一不小心就會挨一頓。」

2023年3月的一天,陳玥又在手機上和一個男孩戀愛,被哥哥發現後不承認,哥哥氣得又揍她。父親陳豪回憶,自己看着心疼就制止了兒子。陳豪此前很少參與女兒的教育,但這次專門召開了家庭會議,陳豪批評兒子打人不對,也禁止兒子再發言。父子倆因此鬧僵了。陳樹說,從此沒有這個妹妹了。陳豪說,以後就由他來管女兒。

哥哥管教失敗,陳玥被擊鼓傳花到了陳豪手上。第二天,陳豪帶陳玥搬回家裡老房子單住,並沒收了她的手機。

幾天後,陳豪發現沒收的蘋果手機被模型機調了包,他氣得從陳玥手上搶過手機,當着她的面砸了。

從家中偷走一個11歲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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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玥撿起碎了屏的手機,喊「hey siri」,給一個叫小蓉的朋友打電話。小蓉13歲,也在圈子裡玩,有豐富的離家出走經驗,被陳玥評價為「上個廁所都能跑」。

小蓉說自己來給陳玥送晚飯,陳玥父親相信了,還擔心太晚了不安全,讓小蓉住下。

晚上,小蓉勸陳玥:都這樣了還在家幹啥?你看我都出來了。她說可以帶陳玥一起「跑單」,意思是,在網上約嫖客,假稱自己要接單,但並不真的發生關係,而是見面後收了錢就跑掉。這是圈子裡很多女孩賺零花錢的方法(另一種常用方法是偷電動車)。聽上去很刺激,又沒有損失,而且有了錢就不用再回家被管着了。陳玥同意了。

倆女孩當晚開跑。天亮後,陳豪發現女兒從他眼皮底下消失了。

但那晚之後,小蓉並沒有帶着陳玥跑單。陳玥再次被「好朋友」騙了,但這次,侵害升了一大級,惡意把她送進了成人犯罪世界——一個賣淫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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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

張靜47歲,紮緊而平的高馬尾,穿黑色紗袖上衣、白色長褲,蹬着高跟鞋,大紅唇色,顯得精幹。走近了才能看出,她的臉其實蠟黃瘦削。長期失眠讓她氣色不好。面對我、民警、律師,以及維權需打交道的各個角色,張靜每次開口總是同一句話:「這兩年發生在她身上的事可多。」接着事無巨細,從頭開始講女兒的遭遇。她講話不留氣口,以至每講一陣就倒不上氣,不得不停下來大口呼吸,仿佛要背過氣去。

她也這樣講纏繞着她的其他困境:這兩年她創業失敗賠了上百萬;去年底和丈夫領了離婚證;父親癌症晚期;哥哥腎病住院;她自己也在2022年查出乳腺癌,但沒去治,因為「心裡平靜不下來」。

張靜來自河南新鄉農村,早年打工,後來擺攤,再後來和來自更貧苦農村、當時做保安的陳豪結了婚,開了兩間雜貨店。婚後,張靜才得知婆婆癱瘓且患有精神疾病,時常要來家裡住,在家會罵人、把排泄物扔在地板上。婆婆主要由張靜照顧。夫妻倆從此感情不好。

張靜說,她一直想離婚又下不了決心,感到「絕望」,於是又生下兩個孩子「給自己希望」。她沉迷直銷圈,她說因為直銷組織里有「激勵人心的課」。七八年前她因直銷賠掉50多萬的一套房,兩年前投資一個圈內直銷講師的創業項目,又賠掉50萬的另一套,造成一家人現在租房,還負債幾十萬。陳豪說,兩人就是因此領的離婚證,他怕被張靜的債務影響。但即便如此,張靜說不後悔,沒有直銷圈的激勵她就「活不下去」。她至今絕望時會去找那位同齡的女性講師聊天,說那人能給她「正能量」。

陳豪私下對我說,他其實覺得張靜和陳玥很像,特別依賴朋友,特別輕易相信人。「三句話是個朋友,四句話就是過命的朋友,兩句話就給她安撫了。容易上當受騙是她們最大的天性。」陳豪描述這對母女。

張靜後悔的是對孩子陪伴太少。負擔生活之餘,她的精力大都放在解決自己的情緒問題上。她主動說起,陳樹小時候,她控制不住情緒會打他,但陳樹從小到大所有家長會,都是店裡的工人去;陳玥小時候,她聽直銷課常常很晚回家,沒有顧上陳玥的學習。

2020年底婆婆過世,照護工作結束,張靜以為「終於能喘口氣」,不久後卻得知,女兒已遭遇四次性侵。張靜回想此前四個月,她確實注意到女兒開始說髒話、抽煙,但那時她覺得「女兒還是我的女兒」,意思是,像感染病毒性感冒一樣,女兒只是暫時染上了壞習慣。

得知四次性侵後,再面對在家哭鬧、自傷的陳玥,張靜的感受發生了變化。像卡夫卡《變形記》裡面對家人一夜間變成了甲蟲,張靜開始感到陌生、恐懼,「身體是我的孩子,心已經不是我孩子的心」。

她不知道怎麼理解這一切,甚至懷疑孩子「被鬼附身了」。作為行動上的強者,張靜第一時間把女兒帶去了安陽一個寺廟給「師傅」看。「師傅」摸了一下陳玥的手,說孩子身上「有靈體」,這會導致她「做什麼自己不知道」。張靜稍感安慰,但問題仍沒有被解決。

看完大師,張靜再次陷入無助。她甚至害怕和女兒獨處,「不知道怎麼面對」。

張靜也看不住女兒。她無法24小時守在家裡。只要家中一時半刻沒有人,陳玥就能趁機出門,然後夜不歸宿。

最終,張靜自己也陷入了抑鬱。找不到陳玥時,她徹夜失眠,偶爾睡着了也會做噩夢,夢裡總是女兒在外面被殺了、她找女兒找不到。一次她夢見女兒死了,扒開墳,下半身沒有衣服,她在夢裡哭着問女兒,你死了怎麼連褲子也沒穿。

白天走在大街上,看到女孩她就怕這孩子被性侵,而後又想怎麼人家女兒好好的;看到男孩她就想他們沒有一個好東西。她懷疑大街上所有男人都侵犯過她女兒。

自責也會湧上來。特別是當看到陳玥手腕上一道道劃痕,她想到自己沒有保護好孩子,「真不配當媽,不配當女人」。

但比自責更強烈的,是她的屈辱感和由此產生的復仇怒火,她感到自己被毫無防備地奪走了一個健康的孩子,她的自尊、生活因此被踩在地上踐踏——事發至今沒有一個施害者向她道歉,判決也讓她感到不公:2021年前兩起性侵案,兩名施害者分別被判1年6個月、3年6個月,張靜認為都判得太輕。

法院判兩名施暴者各賠542.5元,更讓她感到奇恥大辱。檢察院建議她進一步申請賠償,最多能拿到幾千元,她沒有申請。

542.5元是這樣計算出來的:

與人們出於樸素感情的想象不同,刑事案件中一般不支持精神損失費,只支持醫藥費。張靜發現性侵後,帶陳玥去醫院檢查花費共計1085元,均攤給兩名施害人,即每人542.5元。

根據《刑法》,姦淫幼女一人的量刑幅度是4到7年。但兩名罪犯都有自首、認罪認罰情節,一個還是17歲,未成年,因此判決會從輕。

張靜無法接受。她堅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此後三年裡她停止工作,全職奔走,要求改判。她也反覆要求2021年另兩次性侵(沒有證據的第三次和施害者L不滿14歲的第四次)立案處理。

她反覆向我強調,「這是一個尊嚴問題」。不久前,一個電話再次刺穿了她的自尊心——電話是那個31歲性侵犯的媽媽打來的,那個媽媽想起542.5元還沒給,提出可以「加微信轉給她」。

張靜帶着我去了三個派出所,分別負責三個不同案子,她對三家派出所的每個民警把女兒的遭遇從頭講了一遍。她也常常給聯繫過的其他民警們打電話,重複講述。張靜出去接電話時,一名民警對我說:她就是說很多話,但你不知道她到底要說什麼。另一次我和張靜在我的酒店房間,一名民警在電話里打斷了她,讓她簡要講,她的語氣從傾訴換成控訴,兩人吵了起來。

漫長的維權沒有進展,卻占據了張靜幾乎所有注意力,與此同時,陳玥獨自一人,正向黑暗更深處走去。2023年3月那個清晨,張靜接到丈夫從老房子打來的電話:女兒再一次不見了。

兩個月後,她又接到了警察的電話通知:陳玥被騙入了一個賣淫團伙。

從家中偷走一個11歲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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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犯罪世界1.0:

玩和自由快樂的代價

2023年3月19日晚。成功跑出家門後,小蓉帶陳玥去見了自己認的一個「大哥」。大哥叫「濤哥」,36歲,河南淅川縣人。濤哥讓她倆跟着自己,他來管她們吃喝玩。他將兩個女孩安頓到一家情侶旅館「唯美時尚酒店」。

我在當地時,這家酒店已經被查封。酒店坐落在一條店鋪林立的街上,距離陳玥家車程不過10分鐘。大堂里有金色牆面、紫色皮沙發,還有無痛人流廣告,門口貼着「治安良好旅館」的牌子。

據判決書,濤哥在唯美時尚酒店組織未成年女孩賣淫,3名未成年人涉案,共成單24單左右。

這是一個由成年人運行的完整犯罪體系。除了組織者濤哥,酒店老闆也知情並提供場所,曾多次介紹朋友來嫖娼;附近的足療店老闆、KTV客戶經理長期給濤哥介紹客人。三位協同犯罪者都是男性。

嫖客以附近中年男性居民為主,包含女孩們生活環境裡的熟人(陳玥有一次發現客人是她父母在市場上開店的鄰居,陳玥說,自己「看到後嚇得跑了」)。

「性服務」第一次進入13歲陳玥的世界。陳玥說,當時她「沒有想過反抗,沒什麼意義」,因為濤哥身邊還帶着個17歲小弟,她認識,是圈子裡一個打手男孩。她不想被打,同時她也不想回家,因為回家也會被哥哥打。

她還考慮到生計問題——不回家,她就需要自己賺出房費和生活費。這是她過去離家出走時常常面臨的困難。因此當濤哥提出一天發給她100元,包吃住,她覺得「已經很好了」。她對錢也沒有概念,直到三周後偶然瞥見濤哥手機上的轉賬記錄,才知道每單實際價格是600到700元。

很長時間裡我不能理解,為什麼微不足道的「好處」就能讓陳玥接受性交易。直到我在司法材料中看到更多同齡涉案女孩的陳述,比如一個12歲女孩——陳玥和小蓉開始接單後,一天這個女孩來酒店找小蓉玩,同樣地,濤哥說要管她吃、喝、玩,然後誘姦了她。女孩此前沒有過性經歷。但她陳述自己的接受過程,比陳玥講的還要輕飄飄:

「我想着他能給我買手機,還會給我一些錢,我就跟他發生了關係。」

我開始理解,在未經性教育的兒童視角里,玩和自由快樂很重要,是眼前的實際需求,值得為之付出代價,而代價對陳玥來說是沒有實感的——她對性交易是什麼、會帶來什麼毫無概念。陳玥確認過可以玩、可以用手機後就覺得沒有大問題了。

同時,圈子生涯已經損壞了她和小蓉的部分免疫系統。她倆都在圈子裡經歷過姐妹之間,以及男孩對女孩的身體出賣了。陳玥說,她覺得「女孩賣女孩」,雖不好但「也正常」,「因為我身邊很多人這樣做」。

13歲的陳玥開始「上班」了,一天一單,身體和精神上,她遭遇到遠比過去更嚴重的傷害。由於吃了太多避孕藥,一周後,她的生理期變得紊亂,不到10天就來一次月經。濤哥嫌她賺錢少,要求她例假沒結束就去接客。

在「下班時間」,濤哥和打手小弟也總強制女孩們發生關係,並且常常當着其他女孩的面。判決書顯示兩人的行為構成強姦罪。一天半夜,打手小弟又喊來兩個「朋友」,帶陳玥外出,在小樹林裡的一個涼亭,兩個「朋友」(都是18歲,有其他犯罪記錄,一個盜竊電動車,一個參與電信詐騙)試圖性侵陳玥。陳玥反抗。但這不是那晚性侵未遂的原因,原因是二人接到打手小弟電話:客人來了,快點把陳玥送回去上班。

陳玥向我回憶,接單兩三周後,她依然在猶豫是否逃跑。「想跑也能跑」,她說,但經歷這一切後,她更不敢回家面對張靜、陳豪、陳樹,不回家又沒地方去,沒錢生活。與此同時,自她離家出走,張靜天天發微信問她在哪裡。陳玥謊稱在朋友家。張靜向她認錯,承諾以後不再讓陳樹打她,時而哀求她回家,時而威脅「再不回來全家就不認你了」。

但張靜並沒有第一時間報警。兩年來,陳玥已經離家出走太多次。起初張靜總是立刻報警,此時儘管她依然擔心到徹夜失眠,卻不再感到晴天霹靂,一定程度上,她逐漸接受自己是一個有不回家女兒的失敗母親。張靜說,丈夫陳豪常勸她,「說不定陳玥在外面吃好喝好呢」。於是她一面繼續天天給女兒發微信,一面安慰自己要「放下」,「隨她吧,她開心就好。在外邊吃夠了苦,肯定會回家的」。

在「唯美時尚酒店」,陳玥受到的侵害幾乎每天發生。重複鈍化了她的感受,她不再感到衝擊,而是像11歲以來每次新的衝擊發生後一樣,當作一種應當消化的生活方式接受下來。陳玥說,後來她對性「已經無所謂了」,「不過太過於頻繁,不管是誰都不會太開心」。

她也有決心逃跑的瞬間。打手小弟察覺了,問她:你不怕濤哥傷心嗎?濤哥對你不好嗎?這個對成年人來說荒謬透頂的問題,成功攔住了13歲陳玥的腳步。她說,當時她想到了濤哥對自己好的時候——每次她和小蓉吵架,濤哥向着她,「他站在我這邊,拉的是偏架」。

到2023年5月的某一天,張靜「想想放下很難」,報警了。

這段長達一個月的強迫賣淫侵害終於被動結束。濤哥在警察到達前畏罪潛逃。追捕持續了多日。在被濤哥帶着過了近一周非人的跑路生活——拔掉手機卡、夜裡睡工地、途中隨時為濤哥和打手小弟提供性服務——之後,陳玥被警察救出。濤哥被以組織賣淫罪、強姦罪判15年,打手小弟被判兩年5個月。陳玥跟隨母親回家。 

6

成人犯罪世界2.0

認知強力扭曲之後

陳玥第一次進入賣淫團伙時毫無概念,但到了第二次,她認為自己已經知道了「成人世界的規則」。

被警方解救幾個月後,患難姐妹小蓉又帶她認識了另一個大哥「龍哥」。龍哥二十三四歲,體格健壯,經常顯得不高興,除了組織賣淫還在外承包工程。陳玥說,小蓉離家出走太頻繁,被父母放棄,於是接受了賣淫維生。而陳玥只是不想待在家。但龍哥不像濤哥好說話,剛見面就「為了逼我(接單)要打我」,陳玥說,她害怕被打就同意了,跟着接了一單。兩個女孩再一次墜入成人犯罪世界。

一個17歲的團伙成員告訴我,「大哥」們控制女孩有5種方法:

1. 收外型好的小弟,讓小弟騙女孩戀愛,再騙女孩「為愛賺錢」; 

2. 收「妹妹」,騙女孩會提供保護、借錢給女孩,然後讓她們「賺錢償還」;

3. 讓「妹妹」假借友情再騙來其他女孩(即小蓉騙來陳玥);

4. 在施暴(毆打、羞辱)和寵愛(請吃飯、送禮物)間反覆切換,讓女孩陷入認知混亂。

這四種方法都是將侵害包裝成這些女孩最渴求的陪伴和關愛來捆綁她們,再下一步是:

5. 拍女孩裸照、被打的視頻,甚至發生關係時的視頻,作為控制女孩不敢離開的殺手鐧。

事實上,這和賣淫團伙操控成年女性的手段相仿,只是較之成年女性,女童們控制起來輕而易舉,幾乎沒有阻力。

我通過一個自稱被龍哥性侵、但未參與性交易的14歲受害女孩小雨的母親,看到了去年夏天的兩個視頻——

第一個視頻里,天台上,兩個女孩(龍哥的兩個「妹妹」)把小雨推倒,用腳踩她,用拖鞋打她的臉,拉她在地上來回拖,說「還報警不報警?」「讓她脫衣服。」她們倒數三二一,小雨脫光衣服站了起來。

第二個視頻里,夜裡在草叢,兩個女孩重複上次打小雨的動作。龍哥在一旁說停。兩個女孩笑着找鞋。龍哥說,她這是第一頓打,以後還有呢。小雨趴在草叢裡。

長期處在認知被強力扭曲的環境,眼前的人來回變臉,陳玥已無法區分「感情」和「侵害」。媽媽不在的時候,陳玥對我說,她對濤哥有一點感情;陳玥的現男友阿哲告訴我,陳玥對他說自己對打手小弟也有過感情。我相信他的話,一個事實是,陳玥瞞着媽媽給打手小弟簽了諒解書。因為未成年,這份簽署不具備法律效力。

更熟悉後,陳玥告訴了我一個秘密:她還愛上過一名嫖客。一個既嫖娼也拉皮條賺嫖資的22歲男人。陳玥愛上他因為男人說自己「想和她戀愛」。在陳玥看來,這個男人認識很多接單女孩,但只選擇了她,說明「他看上的不是我的身體,而是我的靈魂」。她感到被重視、被認可。即使兩人第一次見面(嫖娼時)男人還在勸陳玥「跟着自己干(賣淫)」,幾天後又改口稱是「愛她」。陳玥也相信了。「戀愛」剛談一天,男人因強姦其他女孩被捕。陳玥不相信。她為「愛人」的離去痛苦不已。後來陳玥聽到圈內姐妹傳說,是女孩誣告,這個說法緩解了她的痛苦。陳玥相信了。她將自己未遂的戀愛歸咎於那女孩,「如果我見到xxx(女孩),我會把她打一頓」。

相似的侵害反覆發生在這些女孩身上,在她們眼中,每一個都是戀愛/失戀故事。

在陳玥、小雨之後,我又見到了16歲女孩安安的媽媽。安安也被騙入濤哥團伙(沒有參與賣淫),被濤哥性侵,可她到了派出所,還堅持自己是在和打手小弟談戀愛。民警無奈地告訴我,「她還在避重就輕,想袒護一些人」。而安安媽媽,像每一個這樣女孩的媽媽一樣,被事實重創後,又被女兒的反應重創,絕望地重複着自己「真的不明白」。

安安的快手主頁上,至今有對男孩示愛的照片——她的指甲上、一隻手腕上紋了男孩的名字。另一隻手腕上紋着「此生只嫁xxx」。

從家中偷走一個11歲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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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格里高爾·薩姆沙從睡夢中醒來發現自己變成了一隻巨大的甲蟲」

隨着陳玥漸漸接受了性交易作為一種生存方式,她在家人眼中變得更加「陌生」,難以面對,甚至成為恐懼、排斥的對象。

張靜告訴我,她第一次得知陳玥參與性交易是在2023年5月,警察從濤哥團伙救出陳玥後,通知張靜來派出所接孩子。張靜向我承認,當時她不想去。她那一瞬間的想法是「這孩子我不要了」,「身體上,心靈上都不乾淨了」。

在派出所見面後,她抱着女兒痛哭一場。當晚母女倆一起睡,陳玥主動過來抱她親她,張靜說自己沒回應,感覺「心都死了」。

幾天後,剛滿14歲的陳玥提出想自己出去租房,去理髮店打工。家裡這次沒有反對。陳玥向我回憶,她能感覺到家人不知道怎麼和自己相處,「氣氛太壓抑了」。陳玥決定從此只依靠自己。這天之後,每當離家後無以為繼,陳玥自然跟着姐妹「跑單」,實在不行時也硬着頭皮「接單」。

與此同時,非常具體地,母親張靜被「賣淫」這個詞語折磨。她多次向我講起,在法庭上,一名律師為性侵陳玥的被告辯護時,說陳玥是「賣淫女」,張靜聽到「差點昏過去」。「我的臉沒地方放,不敢面對任何一個人,我都想離開這個城市。」每次回憶到這裡,她的臉都痛苦得扭曲起來。

張靜認為,公平地說,自己也被女兒傷害了,「陳玥做的這些事給我帶來的是一輩子的恥辱,給我心靈上造成的是一輩子的傷害」。有時她在家裡會把這種恥感流露出來。陳玥告訴我,一次她穿了套JK制服,母親看見了,說她「像日本賣的女的」,她第一次聽到母親這樣的語氣,痛苦使她跪在地上哭了。

有時這位母親也顯露出理解。張靜告訴我,其實自己結婚前也遭遇過性暴力:丈夫的朋友趁她喝醉,帶她到酒店要性侵。她跳樓相逼,成功保護了自己。但多年後,丈夫告訴她,那一次就是自己安排的,想測試她是不是隨便的女人,因為當時他倆準備閃婚。張靜說:「這個事我痛苦一輩子。」

然而,隨着陳玥的形象越來越遠離「完美受害者」,總體來說,張靜越來越口無遮攔。她向我複述,在得知女兒和未成年男友發生關係後,她罵女兒「禍害男孩」:「你禍害自己的家庭不說,還禍害別人。你自己已經成這個樣子,還到處跟男孩發生關係,他們未成年不知道這是犯罪」。

這番話之後,張靜在陳玥眼裡也變得「陌生」和難以面對。也許是作為反抗,家裡家外,陳玥開始把「賣」掛在嘴邊。向我介紹一個姐妹時,她說:「她是個賣的」、「她應該也賣過」;講到某個時間點:「在我跟着xx賣的時候」。

我在當地的三周,張靜對女兒態度的表達一直在劇烈波動。剛見面時,她說這一陣最幸福,女兒一直在家,「她心裡最愛的人是我,我最愛的人是她」。她說會對女兒講:孩子我無論如何不會放棄你。但沒過兩天,她又說如今看到女兒「我可不喜歡」。後來又說,「有時我都希望她死了」。

每次陳玥離家出走,張靜也反覆給陳玥發態度兩極的微信。有時她哀求「再給媽媽一次機會……我不能沒有你!」

有時,她又會發這樣長長的一條:

「你整天不沾家的原因是什麼?……等我的死訊嗎?還是在等我的老公和兒子的臉面徹底被你撕破嗎?……我的寶貝閨女已經死了,我已放下了和你的所有恩怨……從此刻開始結束吧!」

但無論在兩極的哪端,張靜的復仇怒火從未減弱。她還在持續行動。去年底,她沒收了陳玥的手機,在微信通訊錄里發現了18個疑似嫖客——名字前都加了一個「v」,疑似陳玥給嫖客的標註,且都和陳玥有轉賬記錄。張靜決定一一追查。

我們認識的第13天下午,張靜突然問我:你能陪我去見個嫖客嗎?她向我展示陳玥手機上,和那名嫖客的聊天記錄——過去數月里,男人頻繁給陳玥發消息,最多時一天發了16條,讓陳玥給介紹同齡女孩,又要求已滿14歲。張靜裝作陳玥回覆:但我只有13歲。男人回覆:你這不是坑我嗎?最後張靜和他約了見面的時間地點。

嫖客出現在2024年3月19日下午2點,萬達廣場附近一家酒店門口。他看上去年近五十,戴眼鏡,穿着polo衫,像一個中年商人——社交媒體信息顯示他是一名酒水代理商,已婚,有兩個兒子,一個初中一個大學。此刻他走出酒店大堂,上車要開去地庫。張靜撥去電話:我是陳玥媽媽,你現在開回來我們聊聊,不然我報警了!

至於嗎?他回答。然後掛斷了。車再沒有開回來。張靜又發微信要求他「出來面對」。第二天,男人把她的微信拉黑了。

一天我偶然得知,其實早在去年底,張靜成功讓一個嫖客「面對」過,最後和解了。嫖客是一個60多歲的中醫館老闆,在張靜前去質問時當場下跪,主動提出補償方案。熟悉後,張靜還跟他合作了煙花生意。

我提出想見一下這個人。張靜同意了,帶我開車到中醫館——小區里一個水泥小平房。牆上寫着「熏蒸減肥、乳腺結節」。門關着。中醫沒接電話。等待時張靜說,過年中醫送了她豬腿和一條魚,「他說會把陳玥當自己的孩子看」。

我實在控制不住情緒了:「你每次看見他不噁心嗎?」

「噁心。」說完張靜沉默。過一會兒,她好像用盡全身力氣說:

「從2021年到現在,我多少次想自殺。但是沒有人從心底里來救我,一個也沒有。」

「他給我補償,最起碼這個事情就過了,我可以找另外的人了。我都不知道有多少人跟我孩子發生過關係。」

說完她啟動了車。

8

兩位男性家庭成員

在我原本的想象中,家庭中的男性,理當對家中女童被侵害有更激烈的反應,更激進的維權。但我來到當地後不久就意識到,陳玥的父親陳豪並沒有參與過維權。張靜說,丈夫對女兒的案子了解不多。她曾多次要給丈夫講,她說,陳豪回答「不想聽」。陳玥離家出走時,張靜失眠,陳豪勸她:你把自己身體照顧好,我們知道她(陳玥)活着就行。

我第一次見到陳豪,是在他們一家和朋友們的一次聚會上,但我當時並不知道其中有陳豪。那天圓桌圍坐了8個人,坐在我對面的,是一個高高胖胖,一言不發,一直埋頭吃飯的男人。他和張靜、陳玥沒有交流。我想他大概是個和她們不熟的朋友。兩天後,我向張靜提出要見陳豪。張靜說:你不是已經見過了嗎?我才知道那個埋頭吃飯的「朋友」就是陳豪。

從張靜、陳玥、陳樹口中,我聽到的陳豪是同一個形象:忙於生意,很少參與家事,會給孩子物質上的支持(在這方面甚至有點溺愛,孩子要零花錢總是給、想玩手機就給玩),但在其他方面極少關心。陳玥出事後,張靜忙陳玥的事,不再看店,陳豪要兼顧兩家店,把更多精力放到了生意上。

一天晚上,陳豪在家,同意和我聊一聊。他穿着深藍色T恤,看上去平實。我問他是否認為自己缺席了陳玥的教育。陳豪說,「我不是不管她,軟硬都試過,沒有用」,後來看到女兒劃手腕,「我這個尺度不好拿」。

他又強調:「作為一個男同志」,「在外邊是吧?大事情。家務事,婆婆媽媽的事,我也不想提」。

我提到陳玥還是個14歲女孩,在外很容易受到傷害。「當然,這個誰都明白」,他點頭。但接着他說,這兩年其實也感到陳玥在外面有事,但「不想知道」,「希望這個事不是真實的」。

家裡另一位男性,陳玥的哥哥陳樹,21歲,正待業在家,整日把自己關在臥室,打遊戲、研究抖音賬號運營。我想知道陳樹對陳玥遭遇侵害的態度。一天下午,張靜幫我把陳樹從臥室叫了出來。陳樹看上去很難和一個「毆打妹妹的哥哥」聯繫在一起。他清瘦,戴眼鏡,長相斯文。他的話不多,說自己非常內向,因為從小得到的父母關愛非常少。小時候他鞋破洞、衣服很髒也沒人管,因此他從小自卑。

陳樹也並不為陳玥受到的侵害不平。他說那些事他不清楚,但他看着陳玥混社會,「我最反感她對我媽造成的傷害,天天操心,晚上睡不着覺」。他說,他和陳玥的關係沒有好過,父母偏心,讓他從小「聽到她(陳玥)就頭大」,同時被迫早熟了。他一直是站在大人角度,把陳玥當作「問題少女」看待。

他至今認為自己對陳玥的管教方法(打人)是對的,只是最後沒執行成功。現在他不想管了,甚至不再和陳玥說話。「在我眼裡,她的事情已經完全與我無關了。」

我在鄭州的三周,儘管陳玥一直住在家中,但她很少和家人碰面。她每天天亮時才睡,下午三四點起床。她對我說,她日夜顛倒,就是為了和家人錯開時間。一天下午我走進她的臥室,到處是Hello Kitty——煙灰缸、落地鏡上一圈貼畫、床頭也有一隻。但整個屋子除去一張單人床和一張桌,就沒有多少空間。窗邊晾着全家的衣服,遮住光,以至房間非常昏暗,下午3點看上去就像晚上。

脫離團伙,住回家裡時,陳玥面對的一直是這樣的環境——父親出現不多、哥哥迴避見面、母親盯着她不讓出門。陳玥為此和母親常常爭吵。這個家和她進入圈子前非常不同——從前沒人盯着她;但有些東西又是一樣的——一直沒有人陪她。

陳玥每天醒來就躺在床上刷抖音、快手,看搞笑視頻,有時坐在床上給自己做美甲。很快天就黑了,她走到客廳和全家吃晚飯。她一天只吃這一頓飯。如果餓了,她去便利店買泡麵和火腿腸。飯後她下樓在小區遛她養的柯基犬。遛完狗又回到臥室床上,繼續抱着手機,一整夜刷短視頻、看電影。大部分電影她都是隨機看的,第二天就不記得片名,再過幾天就忘記劇情。

她難得記得片名的電影叫《深海》,講一個女孩在家被忽視,做夢找安慰。「感覺裡面的船長(女主夢裡的)比她爸爸還要關心她。」她又說自己睡那麼久,就是不想接受現實。

有時她偷偷磕一種大劑量致幻的咳嗽藥,說吃完的感覺和《深海》裡很像,像做夢一樣。她曾一次吃了24片,看到房間變成一個走不出去的迷宮,剛分手的前任開着直升機來接她,「那種幻覺,特別幸福的感覺,能持續一整晚」。 

9

未成年愛人正在逐個復仇

2023年底,暴力第一次進入了陳玥的日常生活。她交往了一個叫阿哲的17歲男孩,阿哲的爸爸家暴他和他媽媽,阿哲自己也有暴力傾向。

有一次,阿哲懷疑陳玥出軌,作勢要打陳玥,陳玥從網吧二樓台階跳下,一瘸一拐地跑,阿哲還追下來掐她脖子。第二次,阿哲懷疑她賣淫,又掐她脖子。兩次都打到警察局。

陳玥覺得打人不對,但不願分手,理由是還沒有找到繼任。在她的世界裡,愛人一天也不能缺席,因為她像需要吃飯睡覺一樣,需要一個「我在家受委屈的時候能說」的人。這時她正被母親困在家,不能獨自出門,也沒有朋友,她唯一依賴的關係就是戀愛。

我到當地一周後,一天晚上,張靜開車帶我去見阿哲。這時他和陳玥已在一起三個多月。在車上,張靜向我介紹:阿哲也在圈子裡,認了一個大哥給人家當小弟,自己也收了十來個弟弟妹妹。阿哲知道陳玥曾遭受侵害。張靜常向他了解圈子裡的情況,還讓他幫忙查案子,通過「喝酒交朋友的方式」,尋找支持重判的證據。阿哲都配合。

車開到路邊,阿哲上車,他1米7多,濃眉大眼,剛從一個溫泉酒店的前台崗下班——這是他剛找的第一份正式工作。上車後不久他就說起,自己正挨個「收拾」和陳玥發生過關係的人——戴着帽子、口罩去蹲點打人,打完說你敢報警我就告你強姦。這段行動持續一個多月,他自稱一共打了四個人,對方都沒有報警。

阿哲承認打了陳玥,他從原生家庭、互聯網、圈子裡學到一套強調道德的世界觀,比如,身體傷害是可以的甚至是正常的,與「愛」並不衝突;性侵女孩和組織賣淫都是「禽獸」,他絕對不干;但把女孩賣去陪酒(他自稱幹過)是可以接受的,屬於「一份正常工作」。

阿哲是在剛上中專時輟學的,開學時他「感覺和其他同學不在一個世界」,同學行李箱打開是衣服、零食,他的是電棒、甩棍、大砍刀。他離開學校,進入社會。

兩周後,陳玥和阿哲的關係在一次吵架後結束了。阿哲約我晚上到酒吧喝酒傾訴苦悶。他遞給我一套新買的睡衣,讓轉交陳玥,但不讓說是他買的。喝了一個小時後,他又用一種傷感的語調說,他和陳玥即便不分手也不會有未來,因為他偷過電動車、砸過一家店、幫人運送過笑氣、替緬甸電信詐騙洗過錢,還捅傷過一個人,但至今沒被抓。這些話真假莫辨。

他說想為陳玥報復施害者,然後去坐牢。

「你知道坐牢意味着什麼嗎?」

「我打架進過看守所,裡面的人對我可好,有個盜竊的還教我們開鎖。最後我要出去了,他們都給我鼓掌,說下次可別再讓我們見到你啦。」

「可是坐牢和進看守所不一樣。」

「看守所是大通鋪,監獄是上下鋪,其實監獄比看守所舒服。」

從家中偷走一個11歲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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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惡意

陳玥13歲開始跟着姐妹打人,14歲後頻繁打人。

13歲前她只有挨打的份。11歲剛進圈子時,兩個月她被打了兩次。第一次,一個女孩懷疑她和自己男友有染,叫上閨蜜一起拖她到一家私人影院,扇耳光,從晚上7點扇到10點。第二次,三個十四五歲的男孩,趁她父母不在家,衝進了她家群毆她。這兩次施暴是與2021年的四次性侵穿插發生的。

就暴力而言,11歲陳玥學到的是:一個人只要看上去軟弱就「誰都可以來踩一腳」,直到學會「動手變強大」。12歲前後,她買了刀,帶着兩個姐妹把一個欺負她寵物狗的男孩一頓打。男孩眉骨斷了。

為了顯得強大,13歲陳玥開始紋身,第一次在手腕上一個紋了一顆小紅點,「硃砂痣」,「我覺得這樣我還是個處女」。第二次是一個覆蓋手腕的Hello Kitty,豎着中指。姐妹嘲諷她紋得不夠大,於是第三次,陳玥紋了一條花腿:被蛇纏繞的巨大Hello Kitty。一年後,她的身體被大大小小近十個紋身占據。

14歲起,她開始頻繁參與群架。理由還是一樣——陳玥說,圈子裡約架喊人,如果不去就會被孤立排擠,失去朋友。

2023年10月,在一個商場的地下通道,陳玥和兩個姐妹把一個初中女孩打到右眼充血,嘴唇發黑,臉腫了一圈,全身多處瘀傷。事後陳玥說,其實她並不認識那女孩,但跟着打了兩三下。她怕不動手,姐妹覺得她「不夠朋友」。

幾天後,被打女孩的父親報警,又在網上公開尋找施暴者。網友扒出了張靜的抖音賬號。張靜、陳豪、陳樹相繼收到辱罵信息。

張靜作為施害者家長被媒體採訪。「我沒辦法了,反而是更希望警方能拘留她,哪怕把她送進少管所。」張靜對媒體說。

成為施害者家屬後,陳玥一家心中搖擺的天平徹底倒向一側。陳豪會勸張靜:別操心了,她在外面禍害別人家孩子呢。陳樹也認為陳玥不是受害者,「她就是更想成為那類人」。

持續三周的密集訪談和司法材料查閱後,我能確認,我接觸的至少5個未成年女孩和陳玥的軌跡完全相同——從互聯網社交平台接觸到圈子,進入圈子後,在同一時期經歷被打、被性侵,再之後被騙入賣淫團伙,最後參與施暴。我諮詢的青少年心理學專家李劍說,受害者會轉化為施害者,是青少年暴力侵害中一個極其普遍的現象。孩子受到傷害後,一旦得不到外界支持,不能脫離暴力環境,那麼就必須把傷害轉嫁,否則難以承受,因為「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

這些孩子漫長的受害中沒有得到應得的保護和支持,但在圈子裡長大一兩年,成為施害者後,必須獨自承擔後果——滿16歲後打人要承擔法律責任。陳玥說,包括安安在內,她身邊已經很多個朋友「進去了」。

11

「都是我自己選的」

我來鄭州滿一周時,2024年3月10日,張靜對我說:你能找人幫幫我們嗎?孩子現在需要學校接收和心理支持。

從3月11日到3月22日,我聯繫了一個兒童救助機構、一個女童救助機構、一個性侵受害者救助機構、市心理服務熱線、與檢察院合作的司法社工、負責陳玥案子的法官,但出於各種各樣的原因,他們都無法提供支持。

鄭州市婦聯表示,可以讓街道派人家訪,提供心理救助。但張靜後來丟失了對方給的電話。

有的救助卡在錢和專業能力。一家公益機構說,女孩需要的是綜合救助,包括心理、求學、家庭教育各方面,陪伴她直到18歲,但國內目前有能力承接個案的機構寥寥無幾,各機構可能也沒有那麼多經費了。

有的救助卡在流程和規定。司法社工說,他們可以做個案跟蹤,但他們是和檢察院合作,只能在案件在檢察院階段時介入。而現在,陳玥的案子都移交法院了。

5月初,陳玥15歲了。她正在承受過去這四年生活的代價。包括身體的代價——賣淫期間吃了太多避孕藥帶來一系列問題。另外年初時她和一個16歲男孩(阿哲的前一任)戀愛懷孕了。她經歷了流產手術。

還有精神上的代價——她的抑鬱狀況沒有緩解,至今在用小刀劃手腕自傷。

還有整個人生的代價——陳玥說,今年她開始「後悔混社會」,因為看到身邊朋友一個個進了監獄。「以前我覺得,女孩子拉着別的女孩去賣很’正常’」,那時她還覺得家暴、十三四歲戀愛同居也正常。現在她終於學會這些都不正常。但她至今不會拼音。一天她講到自己常去的「光彩市場」,我問是哪兩個字,她沉默。是發光的光嗎?可能吧。是彩色的彩嗎?她說也許吧。

但一天半夜,當我們走在回家路上,談起這四年「彎路」,陳玥堅持認為這一切是她自己的責任。

那晚她先是談起曾經的姐妹小蓉,因為離家出走後沒有地方住,慢慢走上賣淫這條路,「她的處境是她自己造成的」。

我說不是的,這不是一個13歲女孩自己的責任。

陳玥又給我講了兩件事,都是小蓉如何「主動」和男孩發生關係。「為什麼她會被睡呢?那肯定是她自己的原因。」

「那你呢?你覺得你的處境也是自己選的嗎?」

陳玥目視前方不說話。過一會兒她說,「都是我自己的選擇,怨不得別人」。

我把這段對話講給了心理學專家李劍。李劍說,她現在也感到受傷害,但她理解的傷害,和我們成年人是不同的。14歲,她還不理解自己原本該接受教育,該健康長大,傷害是這些最基本的權利都被剝奪了;她也還不理解,這些原本是社會和家庭應該去保障的。但她長大後會理解,那時傷害才真正浮現,會將她吞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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