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一名司機近日正準備就一起警方涉嫌鬧烏龍的事件打官司。她聲稱自己被警員誤認為肇事逃逸者,共計受罰1251澳元。
該起肇事逃逸事件發生在悉尼西區Schofields。司機Vicki Forrest周二(4月11日)告訴《時事》節目,有兩名警察突然來到她家門口,說她釀成了一場機動車事故,然後還逃離了現場。
Forrest說,警察確認了她的身份,經評估後發現她的車輛沒有任何損壞。她否認曾參與車禍或將車借給其他人,之後警察向她保證沒有什麼可擔心的。
Forrest本以為不再會受到牽連,然而幾個月後,她在郵箱中收到了一份352澳元的罰款通知,通知上稱她未能在事故現場交出詳細資料,令她震驚不已。
據《時事》報導,這筆罰款是由Schofields附近的一處警局開出的,因此Forrest給該警局打了個電話,稱自己沒有犯錯,因此不會支付這筆罰款。
但警察說:「既然你不付這筆錢,那我就再給你寄一張(罰單)。」 Forrest辯解道:「那個罪犯不是我,車也不是我的車。」 之後警局向她寄了一張899澳元的罰單,罰款理由是「未能披露誰在駕駛肇事車輛」。
Forrest補充說:「除了我自己,沒有其他人開我的車。」
她曾試圖就這張899澳元罰單向交通部門、稅務局和當地議員提出上訴,但沒有任何效果,於是她花3000多澳元聘請了一名律師為其辯護。
「因為我是一個無辜者,我只是不能接受這些罰款。」 她說,「他們(警方)搞錯了車牌,認錯了車,那個警察沒有完成好他的工作,我不會向任何人退縮。」
Forrest的一位密友稱,事故發生當晚,Forrest夫婦一起在當地的酒吧飲酒,曾親眼看到她的車停在了Newcastle。
警方表示,Forrest的這起案件仍在進行中,且拒絕對此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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