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開審 辯方:傳媒報導不等同有煽動意圖

方泠卉
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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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網媒「立場新聞」案10月31日開審,前後兩任總編輯鍾沛權、林紹桐均不承認煽動罪。(看傳媒製圖)

被迫停運的香港網媒「立場新聞」及其前後兩任總編輯鍾沛權、林紹桐遭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10月31日在區域法院開庭,辯方質疑控方檢控的10篇文章已超過6個月的檢控期限(追訴期),並指傳媒報導不同的意見不等同於有煽動意圖。

綜合港媒報導,52歲的鍾沛權與34歲的林紹桐皆不認罪,而立場新聞的母公司「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未指派代表出庭,也被視為不認罪。庭審預計持續20天,將傳召22名證人。

立場新聞、鍾沛權與林紹桐,遭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發布17篇涉嫌煽動的文章。辯方提出三個法律爭議:檢控期限、被告的犯罪意圖和控罪的合憲性。

辯方律師指,控方提出的文章中有10篇在檢控前6個月已「下架」,超過6個月追訴期,要求檢方不得以該10篇文章進行控訴,若控方認為文章只要有相關性便可呈堂,等於可指向任何文章。

至於犯罪意圖的爭議,以及煽動控罪本身的合憲性問題,辯方律師指,煽動罪是古舊條文,與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部分條文牴觸,要求證明控訴的合憲性;控罪條文模糊,傳媒報導不同的意見不等同於有煽動意圖,譬如傳媒報導殺人案不代表支持殺人,法庭應考慮控罪的相稱性,平衡國家安全、個人基本權利及傳媒責任。

控方聲稱只須證明被告知悉涉案刊物內容及刊物具煽動意圖。

法官11月1日裁定,所有17篇涉案文章均可呈堂,控方有責任證明被告有犯罪意圖。

港區國安法「激活」了在香港「塵封」已久的、於殖民時期的煽動罪,目前香港有越來越多人遭到此法起訴。首次犯罪最高可判處2年有期徒刑與5,000元港幣罰金,再犯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

香港《蘋果日報》受國安法打壓被迫停業半年後,親民主的網媒立場新聞的辦公室也遭國安處的200名警察搜查,多名現任及前任高層和董事被拘捕,被指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警方還凍結了立場新聞6,100萬的資產。立場新聞被迫宣布停止運作。

立場新聞被拘捕的多名董事包括:歌手何韻詩、前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吳靄儀、前監警會委員方敏生和前科學版總編周達智。

此外,曾在立場新聞撰文、已被當局關押的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鍾沛權的太太陳沛敏也因此案再次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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