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天前,我從上海來到灣區,這裡陰雨連綿。我在飛機上時開了網絡,正好看到陳立人殺害妻子於軒一一案席捲網絡。下飛機後去了一家火鍋店,坐滿了中國人,隔壁桌是幾名中年男女,像是從大陸剛來的,一個男人大聲聊到了「清華」「谷歌」,我心想一定是在說那個案子。
灣區的治安總體還是可以的,或者說,鄉下嘛總是比舊金山這類大城市的治安要好許多。雖然也時不時發生財產犯罪,但陌生人入室殺人是罕見的。如果有兇殺案,大概率是熟人作案。
這起案件,是近年來少數吸引國內那麼大範圍關注的海外案子之一。
在鳳凰網組織的直播(可以在微博「沒藥花園案件」中看到回放)中,我也談了談原因,第一是兩者的身份:他們是來自大陸的Z世代,比起老一代移民,和網友的聯繫較近,他們都是清華本科畢業,又都在谷歌工作,是大家熟悉的名校和大企業;
第二是因為案情,第一波身份信息被公開之後,第二波更新的作案細節把剛回落的關注度又推向一個高潮——陳立人不僅殺妻,而且是一拳拳打死妻子,這種野蠻原始的暴虐與文明、健康、成功的形象形成極大的反差。並且這種謀殺方式,在我們寫過的案子中也是極為少見的。
因為是熱點新聞,所以隨便一篇文章只要帶上這個標題,哪怕是用AI寫得不知所云,都可以獲得巨大的流量。沒藥花園作為犯罪主題的公號,一直沒有寫,是因為現有信息不足以進行分析,而且我個人寫作速度慢,常常還沒寫完呢,新的傳聞又出來了。
和以往所有熱點案件一樣,圍繞這起案件也出現了大量編故事、爆假料的人。我之前在微博沒藥花園上發了幾個闢謠的微博。
今天還是打算結合我對灣區和谷歌碼農這個群體的了解,先階段性寫一寫,主要是梳理過程,闢謠流傳的多個謠言,以及淺談下動機。
01
首先看看兩個人的基本情況:陳立人身高1.9米,高中畢業於成都七中,喜歡航模,排球打得很好,中學時因為物理成績優異接受過媒體採訪。2014年,成都七中有50名學生考入清華,陳立人和高中女友就是其中一份子。兩人在清華期間繼續交往,不知於何時分手。
前女友曾在案發後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表示,他們交往期間陳立人沒有打過人,不清楚他這幾年怎麼了。
在周圍人的評價中,陳立人平時話不多,但性格也「不算內向」,「比較靠譜」,對人「彬彬有禮」,「斯文」,甚至「有點無聊」。也有中學同學評價他「活潑」、「外向」。
而於軒一來自吉林白城,中考時以優異成績考入松原市的重點高中,2014年又以702分的高分成為松原市的高考理科狀元。
她身高1.65米(據悼念網站數據),體型苗條。從小到大,老師同學對她的評價都很一致:「性格文靜」、「內向」、「內斂沉靜」、「含蓄」、「非社交型」、「高冷女神」、「穩重」、「傳統」。
在高考後,於軒一曾接受過記者採訪,當被問及高中時有無心儀的男生,她回答沒有。
2014年,於軒一考入清華大學電子信息工程,成為陳立人的同學,但兩人沒有什麼交集,她在清華期間有一名穩定交往的同系男友。
據清華官網的介紹,「清華電子系按照電子信息大類招收本科生,並實施大類培養,本科生專業是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每年本科招生約250人,在校本科生1000餘人,是清華大學學生人數最多的院系。」
該系學生人數多,於軒一和陳立人此前不熟悉也正常。
2018年,兩人同時前往美國加州大學聖迭戈分校就讀計算機碩士。因為「這個項目學費便宜,學制靈活,並且靠近互聯網公司,是很多清華學生進入硅谷的跳板」。在讀碩士期間,他們才真正認識並戀愛。
據《三聯生活周刊》採訪的師兄郭某稱,2018年9月入學,2018年10月時,陳立人和於軒一已經在一起了,並且「形影不離」。
至於兩人的關係究竟如何,他聲稱「相敬如賓」、「一團和氣」,而於軒一的「話非常非常少」。
陳立人於2019年畢業,在聖地亞哥的一家公司進行了短暫的工作後,於2020年3月加入灣區的谷歌,在油管短視頻部門工作,迄今已近三年。他起初和男性友人合租了一個房子。
於軒一同年畢業,2020年2月加入位於聖地亞哥的亞馬遜分公司工作,2021年6月跳槽到灣區的谷歌。據稱她在雲計算部門工作。
聖地亞哥和灣區硅谷雖然都在加州,但一個在南加,一個在北加,相距甚遠,開車單程得要七八個小時。她跳槽去谷歌,既是為了去更好的公司,也是為了結束異地戀。
他們於2022年11月22日結婚,2023年4月在灣區的聖克拉拉市(Santa Clara)買了一棟當時售價為205萬美元的房屋。這棟房屋建於1962年,有四個臥室,沒有學區,在房價很貴的灣區屬於中等水平。
開始有文章誤傳房子在女生一人名下,但我核實了下,房子是在兩人共同名下,只是有些查詢網站只顯示於的名字,有些只顯示陳的名字。
他們的房子貸款150多萬美元,月供9000多美元。兩人在公司的級別和收入應當差不多,都在稅前25萬美元年薪左右,一起月供,壓力很小。
附近鄰居對記者表示,這一整條街大多是居住很久的退休老人或者中年人,街道平日都非常寧靜,他們剛搬來時還給街坊鄰居送餅乾和賀卡,態度友善,平日「閉門不出」,也不曾傳出什麼噪音或爭吵。
從他人的描述看,這是兩個很內斂、平和的年輕人,沒有太雜的社交圈,生活也很簡單。
他們也完全符合灣區年輕一代科技人才的畫像,生活方式健康,喜歡戶外運動,譬如滑雪、攀岩,陳立人還有個無人機航拍的賬號。
他們兩人都很注重隱私,個人Ins賬戶都是私密狀態,但互相關聯,且都表明已婚身份。
於軒一的INS賬戶還關聯了一個為兩隻小貓經營的公開賬號。這個賬號自2020年11月20日起開始發帖,不太頻繁,而在2023年1月1日發帖後更是停了11個月,直到2023年11月17日,也就是案發兩個月前才恢復更新。
12月12日,一張照片拍攝了小貓和背景中的陳立人,配文是:「溫馨的家庭時刻(cozy family moments)。」
2023年12月31日(有些媒體寫2024年1月1日,應是顯示了中國時間),案發前兩周,這個賬戶發了最後一條帖子。照片上兩人一起在吃牛排、蘆筍和蛋糕,蛋糕上插着一支蠟燭,配文:「我正等着嘗嘗人類食物的那一刻」,疑似給其中一隻小貓過生日。男生的無名指上還戴着婚戒。
這是2023年的最後一夜。
命運是如此詭秘,當這對夫妻發布小貓生日時,在離他們住所十多公里外的Los Gatos市的一棟房屋內,正在發生一起殺妻案。
21點35分,40歲的華人女子余盈盈(YingYing Yu,音譯)衝出家門,大喊「救命」,而她56歲的丈夫的耶格爾(John Maxey Yeager)在後面追趕。
或許因為正值美國的長假(通常從12月23日到1月2日),周圍鄰居都去外地度假了,所以沒人聽到呼救。但這一幕,剛好被鄰居家門口的監控拍了下來。
余盈盈試圖逃離,沖向一輛停着的汽車,但耶格爾用身體擋住了她的去路,抓住她的肩膀,將她拖回家。余盈盈反覆質問丈夫:「是不是帶我回去,你就可以打死我?」
可惜,余盈盈還是被帶回了家中。在重新關上的大門背後,她被丈夫用繩索勒死。
這事無人覺察,直到余盈盈的僱主發覺自從元旦後再也聯繫不上她,才在1月8日報案。當警方找到耶格爾詢問時,耶格爾謊稱余盈盈離家出走。為了核實他的話,警方查看了周圍鄰居家的監控記錄,吃驚地目睹了12月31日夜間發生的暴力行為。
1月11日,儘管尚未找到余盈盈的遺體,警方還是先將耶格爾逮捕。他們發現耶格爾早先到過聖克魯斯山脈,便對那裡進行了搜索,最終於1月13日發現了余盈盈的遺體。
耶格爾承認,他在2023年12月31日晚上與妻子爭吵後勒死妻子,並棄屍於山中,目前他已被以謀殺罪起訴。
說回陳立人和於軒一,案發後,記者發現他們家門口放着兩隻新馬桶,似乎對房屋的升級裝修還在繼續。在案發前的社交媒體動態中,兩人也看似生活如常。
陳立人的微信朋友圈背景,至今都留着小貓和婚紗照。而12月底,微信好友還可以看到他們互相給對方的朋友圈點讚。
當然,社交媒體上的帖子都是記錄最美好的瞬間(moments),難以反映日常相處的全貌。
只是這種表面上的平靜,可能會讓世人更加好奇,陳立人為何在那夜發狂殺人?
02
生前曾吵架、報警?
至今網上有不少文章以及《世界日報》都稱,疑似陳立人在作案前半個月,也就是1月3日,在網上發帖,講述了自己和妻子由來已久的矛盾。
這個帖子稱,妻子脾氣暴躁,多次扇自己耳光,而1月3日他打了妻子一個耳光後,卻被她報警。於是他被捕,並出庭,被起訴「家暴和家庭攻擊」,等待第二次開庭。他擔憂的是,留下了記錄,可能會影響跳槽和入籍,向網友打聽律師的收費。
在美國的華人有500多萬,該帖沒有提及自己生活在紐約還是洛杉磯,做什麼行業。這種華人夫妻吵吵鬧鬧到打911的事多了去,這些文章怎麼知道這篇帖子和谷歌夫妻案有關係呢?
哦,原來它們都聲稱「這個發帖人的網名是Liren Chen」。雖然北美華人中很可能不止一個Liren Chen,但至少大大縮小了範圍。
但我讀了這個帖子,第一感覺:這是一對在美國生活許多年的中年夫妻。首先,文中寫了「結婚多年、有兩個學走路的孩子」,和谷歌夫妻完全不符合。
其次,入籍得是拿到綠卡滿五年以後。按照目前綠卡的排期,陳和於應當綠卡都還沒排到,怎麼會擔心入籍呢?
有人稱,陳立人這麼寫,是為了不讓熟人知道是他。但是,如果不想讓人知道,為什麼用 Liren Chen的真名發帖?不是矛盾嗎?
在懷疑之下,我隨手搜了下北美華人網,找到了原貼。
果然,這些文章都胡扯,這個帖子的發帖人根本不叫Liren Chen,而叫「公共馬甲8」(密碼公開,誰都能用)。
各種人穿上這個馬甲後,總共發了4000多個帖子了。
如此簡單的證偽工作,卻沒有一個號去做,而是互相複製粘貼。還有各種人繼續為不實消息添磚加瓦,有博主造謠,夫妻倆在案發前同時請假出庭了,並聲稱他在criminal records網站查了,「可能」找到了出庭記錄。
但是這個博主放的截圖卻顯示,他只是搜出了陳立人的名字,根本沒有付費,進行下一步查詢。
而他所說的這類網站,會顯示任何在美國生活過的人的名字,包括遵紀守法的我,也顯示同上。
如果我們真的查詢,就會發現,陳立人第一次被捕記錄就是1月16日殺妻那天,此前沒有任何被捕、出庭記錄。
其實就算不查,大家也可以運用正常邏輯推理下:假設陳立人真的此前就有家暴被捕、出庭、被起訴這類公開的記錄,記者第一時間就會查到、報道,就像金芳案中對菲茨帕特里克那樣。為什麼至今中英文媒體都無報道、檢察官起訴書和公告中也沒提及呢?
所以,事實證明,陳立人此前並沒有被捕,他和妻子之間也沒有發生過嚴重至報警的矛盾。華人網上那個帖子只是一個中年兩娃之父在說自己和妻子的這個事件,與本案無關。
然而,這些假消息還是大面積擴散,導致很多人相信,於軒一脾氣暴躁,常常打丈夫巴掌,還報警,逼丈夫走極端……
03
照檢方起訴書來看,1月15日晚上有一對朋友夫婦在陳和於的家中吃飯,當時就察覺到陳立人的狀態異樣。
「前一天晚上我在陳立人家中與夫妻兩人共進晚餐,為陳立人舉止的明顯變化感到擔心。大半個晚上,陳立人都沉默寡言,目光呆滯。」警方對事件的陳述中引用證人證詞。
第二天上午,該朋友多次打電話給陳立人和於軒一,都沒人接聽。他上門查看。透過客廳窗戶,他們看到陳一個人跪在地上,雙目呆滯,雙手舉在空中,衣服上沾着鮮血。
由於陳立人不開門也不接電話,他便報警了。11點左右,警方到達後,陳立人依然不對門鈴作任何反應,消防隊員便破門而入。
警方進入住宅並拘留陳,在他身後一間臥室的地板上發現了於軒一的遺體。她的頭部有嚴重的鈍器創傷(拳頭打、頭撞牆,也屬於鈍器),而房間的地板、牆壁和門上都濺有血跡。
警察還發現,「陳的右手極度腫脹和發紫」,而且「他的衣物、腿部、手臂和手上都沾滿了血」。
消防隊員問他的手是怎麼受傷的,他回答:「我猛擊(punched)了我妻子。」他還表示襲擊發生在前一天,也就是朋友們離開後的深夜。
家中走道上的一雙拖鞋上也濺有血跡。警方推斷,他當時穿着拖鞋,站或者蹲在於軒一的遺體旁,對着她的腦袋,一拳拳將她打死。
警方發現陳立人的左前臂上有抓痕。我推斷,他用左臂扣住於軒一,右手猛擊於軒一頭部,她反抗、抓撓。
難以想象身高1.65米消瘦的於軒一,在面對1.9米丈夫窮凶極惡的暴力時,有多麼無助和恐懼。
案發後,《世界日報》(世界新聞網)立刻刊登報道稱:一對清華畢業的谷歌夫婦,在Los Altos的住宅內,丈夫槍殺妻子後自殺。這個信息結合了谷歌裁員的消息,迅速在中文媒體中擴散,指丈夫是因為裁員而作案。
而我在谷歌工作的親友的第一反應是,不可能是因為裁員吧?才27歲又是雙碼農家庭,即便一人裁員,也很好再找工作,還有豐厚的補償金,哪至於殺妻自殺?隨後有人查了系統,果然發現他們兩人都未被裁員,且男生工作的組沒有公布過裁員。
那麼,這篇和事實完全不符的烏龍報道是怎麼出來的呢?
很可能是把當天死亡的另一對夫婦和本案混淆了。
同在1月16日中午,晚兩個小時,十幾公里外的Los Altos警方也接到了一起報案。警察上那戶人家查看時,發現有同為66歲的一男一女在家中剛剛死亡。他們在查看現場後,宣布此案不會造成公共威脅。
這句話的意思通常指沒有兇手在逃。這可能有三種情況:這是一起意外事故,譬如中毒、溺亡(但兩人同時意外死亡,且會驚動他人即刻報案的可能性低),或兩人相約自殺(但在家中自殺驚動他人立刻報案的可能性也低),或一方殺了另一方後自殺。
目前來看,《世界日報》開始誤報的情節很可能是Los Altos這起案子的案情。丈夫槍殺妻子後自殺,鄰居聽到爭執、尖叫、槍聲之類的聲音後報案,警方到達時兩人剛剛死亡,隨後根據兇器、指紋、DNA、門窗完好等判斷無第三人作案。
如果是真的,那麼同一區域接連發生三起殺妻案,竟然還是三個不同類型:一起暴力毆打妻子致死,一起殺妻後自殺,一起殺妻後精心藏屍掩蓋。
04
這些謠言你看過嗎?
由於作案手段太過驚悚,以及之前兩人關係並無什麼徵兆,網上許多人就開始揣測陳立人的作案動機。分析也罷了,一些人還編造起謠言。
1,小紅書上有個賬號稱,於軒一是通過陳立人找領導內推進入谷歌的(後刪除),這條信息傳到後來,成了女方對內推心裡不舒服,矛盾的起因等等(不太好理解這個邏輯)。
這些說法都是對「內推」的誤解,以為它是「走關係」。事實上,內推是亞馬遜、谷歌等大公司鼓勵每個員工去做的正常行為,因為它可以節省獵頭的工作。譬如在谷歌,一旦應聘者被錄用,推薦者可以拿到4000美元的公司獎勵,所以能推薦一個成功的應聘者,也是推薦者的運氣。
內推有正常公開的步驟,應聘者最多只能省掉最初那輪電話面試,然後所有人進入同一個池子,面對多輪的筆試,獲得職位完全靠實力。據《三聯生活周刊》報道,陳立人也是比他早進谷歌三個月的師兄內推的。
其實,陳和於進入谷歌的時間正好是擴招那幾年,以女生和男生幾乎一樣的簡歷(外加亞馬遜的工作經驗),沒有內推想必也能拿到面試。她如果當時真的讓自己的男友內推了,相當於讓這筆獎金肥水不流外人田。
2,女生有綠卡,男生沒綠卡,所以女生嫌棄男生,還把他甩了?
亞馬遜和谷歌都可以幫員工及其家屬申請綠卡,有公司律師協助,員工自己不用花錢。就算夫妻中一人拿到了,另一人還在排期,只要結婚了,家屬會跟着有。對於這類高科技工作的大廠員工,綠卡都不是個事,遲早會有的。說這個群體為了綠卡結婚、離婚的,都是胡扯。
3,於軒一出軌谷歌的華裔上司,為了和上司在一起,所以要離婚?
編造謠言的人大概覺得,女生如果主動提離婚都是為了攀高枝(而不可能是因為性格不合之類),那麼男生條件已經很優秀了,女生高攀誰好呢?只能攀個公司領導了吧?
這完全是沒有任何證據的謠言。首先這種事在美國的大廠科技界相比其他行業就少很多,或許因為大家都很珍惜工作,為了上下級談戀愛把工作丟了實在不值。而且據她的同事表示,她的上司是印度中年人。
以上三個謠言都反映出對海外女性的歧視性刻板印象,覺得她們的就業、綠卡、升職和更好的物質生活,都是靠男人獲得的。
這讓我想到之前那個因為精神問題流落街頭的孫博士,很快有傳言稱,他「瘋了」的原因之一,是一個從大陸過去的帶孩子的下崗女工,把他當跳板,利用他拿到綠卡(兩年)後馬上離婚,刺激了他。
我當時就覺得很奇怪,這和他的同學說的,他開始發病時妻子還送他去看病,以及他自己對鏡頭說的他們分居多年才去辦離婚手續都矛盾。
不否認這種拿結婚當跳板的事確實存在,但把它當成有色眼鏡看每個事件就有病了。把這種故事按在孫博士身上,來解釋他的精神病,顯然邏輯也不對:一個「帶孩子的下崗女工」,嫁給一個1990年代就拿十三萬美元年薪的帥氣年輕的工程師,還想攀什麼高枝?
後來孫博士自己在直播時以及他的同學澄清,前妻確實帶着一個女兒,也就是他的養女,但前妻也是「讀書人」(博士、教授),兩人在美相識,結婚兩三年後他就出現精神問題,前妻還帶他看了一年多醫生,等到他慢慢好轉才疏遠他,又過了三年才辦妥離婚(前後共七年),此後她換了教書的大學,去了其他國家。也就是說,他發病在前,她離開在後。
所以,哪怕早年條件優秀如孫博士,也逃不脫「被女人當墊腳石」的謠言,哪怕學業、職業都優秀如於軒一,也逃不脫「把男人當墊腳石」的謠言。
4,還有公眾號對無辜被害人造更卑劣的黃謠,並在標題用上「驚爆大瓜」這種興奮的語氣,導致留言區對被害人一片嘲諷和攻擊。
該號聲稱,於軒一在UCSD讀書期間(其實她在校讀碩士只有一年多,且在這期間和陳立人相識戀愛,形影不離),和某個傳說中的讀本科的渣男勾搭並拍下X視頻,陳立人案發前才知道,報復她去PC又染上HIV,才發生本案。
證據是什麼呢?
一,是2018年10月17日下午3點多的高糊群聊記錄,群名字叫「18fall UCSD CSE」,人數328人。裡面有個藍色頭像的人(指為渣男)招呼晚上誰去spot唱K,一個名字被打碼一半的叫「xuanyi」的群友興奮回應「111」,「算我一個」。
二,是一張被打厚碼的X視頻截圖,連是人是狗都看不清楚,說裡面的人是於軒一。
UCSD學生很快發出了闢謠,可惜流量不如造謠的文章大。
「18fall UCSD CSE」群里有人保存了完整聊天記錄。他們發現造謠版的群人數和群名字和真實的一樣,但聊天記錄是偽造的。
群友的高清截圖顯示,2018年10月17日下午三點多,群里在聊完全不同的事,群聊記錄中也從沒人提議去spot的地方唱K,而於軒一在這個群里從頭到尾只發過一次言,還和課程有關(符合所有人對她性格的評價。)
對被害人的黃謠已被證實是假的,可謠言還是已經傳開了,有許多自媒體繼續傳播着所謂的「大反轉」。
我希望大家如果再讀到上述這幾個謠言,能夠幫忙闢謠,對於那些明知是假還故意傳播的,點一下舉報。
5,男生是相親界的頂流,於軒一高攀?
男生家境可能比女生好一些,但其他方面勢均力敵,若真要說相親「頂流」,恐怕是於軒一,而不是陳立人。高攀的也是陳立人。
假設兩人離婚,女生找到相似條件的男友很容易,而男生卻未必還能找到相似條件的女友。為什麼呢?因為雙碼農家庭是許多男程序員渴望的,然而在西海岸、灣區、科技公司,華人男性數量遠遠多於華人女性,更別提程序員工作的性別比例差異了。而且現實中,一些華人女性會選擇其他族裔結婚,但華人男性和其他種族結婚的比例卻低得多。
在幾萬華人供職的谷歌公司中,陳立人只是普通的一員。就說學歷吧,谷歌有十幾萬員工,有30-40%是博士學歷,有許多MIT、斯坦福之類名校的畢業生,UCSD碩士的學歷只是一般。而「副局的爹」到了美國又有什麼用呢?
當年吳謝宇因弒母出名後因為高智商和名校,有了一群慕強的粉絲,甚至還有「女友粉」,現在網上也有一些人因為陳立人優秀的學業、職業對他仰慕、惋惜。
我很希望大家同樣看到於軒一的學業和職業價值:她同樣讀了那麼多年的書,找了這麼好的工作,前途無量,卻死於錯誤的婚姻,更令人惋惜。
05
動機
如果以上這些流傳都是假的,那麼這起案件中陳立人的動機究竟是什麼?這恐怕是所有人最想知道的了。
我在接受《界面新聞》採訪時提到,親密伴侶謀殺案從作案動機上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類是婚姻關係中想擺脫伴侶,又不想走離婚程序、失去財產和撫養權等,或者想從伴侶的死亡中受益,便通過謀殺達到目的,作案過程都是精心預謀的;
第二類則相反,通常是被害人想脫離這段關係,而兇手卻不願意對方離開,從而產生「得不到就毀掉」的動機,兇手通常在作案前會持續一段時間滋擾被害人,有些兇手抱着同歸於盡的心情,也有一部分人會事先謀劃好怎麼脫罪;
第三類案子中一方出於衝動殺害另一方,兇手的性格有衝動易怒的特點;
第四類是家庭中的擴大性謀殺,比如決定先殺害伴侶後再自殺,但後兩者的相對而言數量沒有前兩者多。值得一提的是,殺害伴侶的兇手有較高比例存在家暴史。
說實話這個案子和每個類型都不完全一樣,首先用拳頭毆打妻子致死就是非常罕見的,同樣是赤手空拳,更多見的是扼頸。揮拳打腦袋通常發生在激情犯罪中,並且行兇者處於異常憤怒或者亢奮的狀態下,體現作案者對情緒的宣洩(不一定被打對象就是他恨意的來源,也可能在A處積累受氣,在B上發泄)。
如果非說像哪一類,可能更像第二類「得不到就毀掉」。
現在網上的一種猜測,是於軒一想要離開,而陳立人不能接受看起來溫婉內向的妻子,脫離他的控制,而陷入癲狂。這可能是原因嗎?
陳立人在知乎上確實有一些點讚,2020年9月1日(和於軒一異地戀時)點讚了一篇對紅玫瑰和白玫瑰的解讀,全篇落腳在男人的掌控欲,對自己的自制力,對伴侶和情人的掌控能力之上。(但有時隨便點個讚,也不能過度解讀。)
此前有網友爆料說他猜疑妻子,控制欲極強,清華系聚會連女生們逛街,他都隨時都要跟着,兩人多次發生口角,而於軒一因為不能忍受,想要離婚。
但是我看了那個發布以上信息的賬號,似乎還在經營八卦賬號,我也試圖聯繫過核實真假,未獲得回音,而且原帖也很快刪了,因而暫時對其真實性存疑。
至少目前來看,兩人的社交媒體上一切如常,互相點讚、一起吃飯、戴着婚戒、稱為家庭時刻。目前在接受採訪的人中,沒有人提到於軒一想要離婚等等。要支持這種動機理論,需要進一步證據。
第二種指向他工作的壓力。
據最新的《三聯生活周刊》報道:
據一名知情人的講述,案發的至少三天前,也就是1月12日左右,陳立人曾向一名朋友K提起,自己在工作中出現失誤,造成了很大的損失,面臨被追責,壓力突然特別大。這位朋友K感覺陳立人精神狀態異常,約他1月16日上午去看精神科醫生。
1月16日早上,陳立人的多位華人朋友(K)在當地的緊急救護中心等待,打算陪同陳立人看診,但遲遲沒有等到他,打電話也不回復,於是驅車前往他家,結果看到了文章開頭,陳立人跪立家中的那一幕。警方強制進門後,陳立人承認自己在前一天晚上,也就是晚餐後不久便打死了妻子。
覃思,公眾號:三聯生活周刊
谷歌中國工程師殺妻案:悲劇發生之前
我在上文所引述文稿里的「這個朋友」後加了K,想表明這是同一個朋友。他也是15號在陳於家吃飯的那個,是那個報警證人。記者沒有採訪到K本人,是一個知情人轉述K知道的情況。看起來這是對他的證詞的補充,但讓我產生很多疑惑。
首先谷歌公司幾乎不存在程序員出現失誤被追責的情況,其次,向谷歌的朋友了解後得知,陳立人在1月3、5、9日都曾提交代碼,最後一次提交是9號,中間確實有個minor的失誤,但這種失誤很常見,造不成多大的損失,更不會被追責。如果一個正常人僅僅因為這樣就精神崩潰殺人,那就太不可理喻了,畢竟他也是經過高考、GRE、面試谷歌的壓力的人。
第二個是看病經過。聽起來他的精神異常很嚴重了,那麼當天就可以去急診ER看mental health,但看起來又不像那麼急,約的是三四天後去看。或許陳立人打電話給精神科醫生,只有三天後才可以約上?但看起來這個醫生又是在緊急救護中心(不清楚是ER還是UC)上班的?
記得此前的報道,說K是因為前一晚吃飯時發現異樣,第二天出於擔心上門查看的,但現在成了在急診等不到陳立人,才上門查看。我也不太理解看精神科為什麼需要「多位華人朋友」陪同?醫生通常最多只能允許0-1個人進去陪他。他不是家裡有妻子可以送他去醫院嗎?周二上午,這些華人朋友都不用上班嗎?
或許是那個知情人身處國內,對美國的文化不了解,轉述不夠準確吧。總之這個新增加的工作失誤和約精神科醫生的細節,不符合美國實際的情況。
大約三天前,網上出現一些帖子稱,陳立人的母親在30多歲時患精神病,早早退休在家,還有外婆,外婆的媽媽都有精神病等等。(真實性未知)
根據公開信息,陳立人的律師是施羅德(Wesley James Schroeder)。施羅德有40年刑事訴訟的經驗,代理過15起兇殺案。當有記者問他,被告的家人是如何找到他的?他表示他在這個區域還是有點名氣的。
他擅長應對伴侶虐待、兒童虐待的起訴,會為被告提供強勢、激進的辯護。
比較可能的是,辯護律師下一步會做精神病辯護。但這並不容易,上次黃正東律師也在直播中提到,美國精神病辯護成功的比例是很低的。想要靠裝病矇混過關,幾乎不可能。
大半個晚上呆滯沉默的陳立人,在朋友們離開後突然暴起,毆打妻子頭部致死,把自己的手都打腫打紫,跪坐地板到第二天中午……他的精神肯定不能說很正常。但這對他的定罪有什麼影響,關鍵還要看他作案時有沒有認知能力和行為能力。
我們以前也做過美國的庭審視頻解讀,一個精神病患者殺害女明星,哪怕找了全美知名的哈佛精神病專家作證,法官還是認為他有刑事責任能力。
點擊收看:好萊塢女星被謀殺,真實庭審視頻
當然也有一些罪犯是真的精神病人並且作案時正在發病,譬如之前槍殺導師的博士生齊太磊。
早先法庭裁定,34歲的齊太磊患有嚴重精神病,很可能是未經治療的精神分裂症,沒有完全理解自己的行為或法庭訴訟程序,因此不適合接受審判,他將被送往醫院接受精神健康治療。對此,齊太磊在法庭上表示質疑,他聲稱自己並未看到相關的精神診斷報告。
他會被關進精神病醫院,每天按時吃藥,是另一種形式的坐牢。
我寫過不少美國謀殺案的詳細庭審過程,可能會耗時數年,最終這是一場檢察官和律師團隊的對決,看誰能說服整個陪審團。
檢察官嘉德伯格的本科是在南加州學音樂的,還有過豐富的演出經驗。因為美國的法律專業沒有本科階段教育,所以本科學什麼都有,他們只要通過LSAT考試就能申請法學院,最終獲得JD學位。他在檢察官辦公室工作了12年,目前是兇案組的一員。
此前四次傳訊,陳立人都因為在醫院而沒有出現,他曾從醫院轉入監獄,但很快又回到醫院。如果只是手傷,我想不至於十幾天都不能出院,甚至連傳訊都不能參加。他可能還有其他問題,譬如自殘等情況。
美國的律師費極為高昂,哪怕是富豪,也可能打一次刑事官司就傾家蕩產。好律師確實能幫一些看起來板上釘釘的罪犯脫罪,感興趣的可以讀我們寫過的這些脫罪的案子,以便更了解美國司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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