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官去信《華爾街日報》 警告「杯葛選舉」恐觸法

方泠卉
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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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街日報》12月5日刊出港官曾國衛12月1日對該報的警告信,標題為「港府向《華爾街日報》發出威嚇」(Hong Kong Issues a Threat to the WSJ)。(《華爾街日報》網站擷圖)

《華爾街日報》昨(5)日刊出港府對該報的警告信。《華爾街日報》上周的一篇社論指,港人對12月19日立法會選舉投空白票是港人表達異議的「最後方式」之一。港府官員隨後去信警告這可能已觸犯法律。

《華爾街日報》社論提杯葛立法會選舉

《華爾街日報》11月29日一篇題為「港府叫人投票—否則」(Hong Kong Says Vote—or Else)的社論指,杯葛及投白票是港人表達政見的最後途徑之一。這篇社論引來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12月1日去信抗議,警告《華爾街日報》煽動不投票、投廢票是違法的,不論身在香港或境外,港府保留採取必要行動的權利。

《華爾街日報》昨日在讀者投稿欄目刊出曾國衛發給該報的信函,標題為「港府向《華爾街日報》發出威嚇」(Hong Kong Issues a Threat to the WSJ)。

曾國衛:港府保留採取必要行動權利

曾國衛在信中批評《華爾街日報》的該篇社論含有事實上不準確及沒有根據的假設,稱原於2020年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是因疫情對公眾構成健康風險,並非如該社論所指的是因為區議會選舉的結果。

對於社論認為北京實施新的選舉規則,要求所有候選人須得到中共的預先批准,曾國衛稱這完全失實。他稱,在新選制下,只要擁護基本法及宣誓效忠港府,來自各階層、對政府施政持不同意見者均可參選,與世界各地對公職人員的要求沒有分別,要求《華爾街日報》查清事實。

而對於社論指出杯葛及投白票是港人表達政見的最後途徑之一,曾國衛也表示震驚,稱公開煽動他人不投票或投廢票屬刑事罪行,不論煽動行為是在香港或境外做出,港府保留採取必要行動的權利。

涉事社論指,港府近期通緝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峰及前區議員丘文俊,指稱兩人涉嫌於社交平台煽惑他人立法會選舉投白票及不投票,違反選舉條例。社論續指,兩人在北京鎮壓期間離港,若他們去錯國家或遭拘捕。

「難怪共產黨怕再出現尷尬局面」

社論又說,警方於選舉日部署一萬名警力戒備,港人若於當日示威抗議,將面臨極大風險。社論又引述香港民意研究所(簡稱香港民研)調查顯示只有52%受訪者打算投票,總結說「難怪共產黨怕再出現尷尬局面」。

《華爾街日報》發表這篇社論後,香港民研再發表的最新民調顯示,打算投票的受訪者下跌了5%,只剩47%。

香港新的選舉制度要求只有通過預先審查的候選人才能參選。香港立法會共有90席次,其中20席經由直接選舉產生,比例低於一半。

港府已將鼓勵人們抵制立法會選舉,或煽動他人投無效票及損壞選票定為犯罪,但並未將個人取消選票或拒絕投票定為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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