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投資者在投資房產時違反了澳洲法律,成為首個因此類原因被澳洲聯邦法院罰款的外國人。
據《堪培拉時報》(Canberra Times)報導,法院責令違規投資者Vijay Balasubramaniyan向聯邦政府支付25萬澳元罰款,並支付稅務專員法律費用,因為他之前未能通知當局他在墨爾本四套房產中持有股份。這四套房產後來被出售並重新投放至市場。
Balasubramaniyan在2017年與澳洲妻子結婚之前,於2015年通過臨時簽證入境澳洲,並違規購買了其他兩套房產。
法官Jonathan Beach表示,Balasubramaniyan先生從非法購買的房產上獲得了71.03萬澳元收益。
根據《外國收購和接管法》(Foreign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 Act),外國投資者不能在澳洲購買所有類型的住宅物業,而且必須在購買前遞交申請。
澳洲稅務局助理專員Keir Cornish說,此案將對其他藐視法律的外國投資者起到明顯的震懾作用。他在4月12日的一份聲明中說,根據澳洲的法律,已經投資或計劃投資澳洲住宅房產的外國人應該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他並表示,澳洲稅務局敦促外國投資者自覺遵守規定,但如果他們不這麼做,政府將會採取更有力的執法行動。
另據《悉尼晨鋒報》(SMH)報導,Covid-19疫情與之前國際邊界關閉導致住宅房產外來投資降至逾15年來的最低水平。
在截至去年6月的12個月期間,僅有4384筆住宅交易獲得批准。外國投資額為104億澳元,比前一年同期少了67億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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