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安樂組「紅色隊伍」涉違國安法 高檢約談後請回

方泠卉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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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檢察署3月30日上午以國家安全法等案件被告身分,傳喚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張安樂(前左3)到案,大批群眾聚集高檢署外聲援張安樂。(中央社)

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張安樂今年初表示要成立「紅色隊伍」宣揚和平統一,要號召「陣前起義」,疑涉外患罪。台灣高等檢察署3月30日上午以國家安全法等案件被告身分傳喚張安樂,庭訊2小時後請回;張安樂表示,檢察官的問題都很理性。

綜合媒體報導,綽號白狼的張安樂上午抵達高檢署時,有近百名支持群眾簇擁上前聲援,轄區分局不敢大意,派出大批警力維持現場秩序。

張安樂出庭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他只是講別人不敢講的話,為民請命,絕不認罪;他不在乎國安法,但他要講出這議題,因為攸關台灣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大家要面對。他在步入地檢署前高喊:「紅色隊伍就是要把中國人找回來!」他說,只要台灣有中國人,兩岸就永遠和平;台灣失去中國人,就面臨戰爭。

張安樂說,只要不挑釁,兩岸就可和平發展,年輕人為什麼要當炮灰?堅決反對挑釁發生戰禍,讓年輕人沖在前面。

本案緣於張安樂年初時接受中國官媒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採訪時,透露他如何靠過去的江湖背景,藉參加活動等方式吸收、培訓青年「由綠轉紅」,發展負責宣揚「和平統一」的紅色隊伍。張的此番言論引發警政單位高度關注,刑事局也在日前的全國同步掃黑中,依暴力討債、恐嚇等事證,逮捕統促黨員20多人。

日前立委林昶佐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張安樂要成立「紅色隊伍」宣揚統一,還要號召陣前起義,已涉及觸犯刑法,呼籲行政院長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應遏止囂張的中國內應,依法處置統促黨。

根據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一第1款以及第5條之一,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

林榮基:對台有害要處理

恰巧與張安樂同日出庭的還有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

林榮基因為去年在台北街頭遭人潑紅漆一案到高院出庭,他結束庭審要離開時,剛好張安樂在高院外對媒體暢談他的「一中」理念。對此林榮基向《蘋果新聞網》表示:「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地方,問題是,對台灣有傷害的事情,當然就要處理,台灣首先要保護自己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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