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警方通报信息与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内容的对比

笑央
202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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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公安局情况通报。(网络图片)

一、报警人和报警时间:

威海警方通报:2020年8月12日18时许,荣成市公安机关接岳某显的妻子李某英报警,称其儿子岳某仝(时年19岁,在当地务工)于当日9时许失踪。

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岳某:我本来还在出海打鱼,当月15号,就赶紧回到家找孩子。我在当地派出所报警。(备注:“当地派出所”的“当地”具体是哪里,未明确解释。或是威海荣成市成山镇派出所?)

二、儿子岳某仝丢失时间:

威海警方通报:荣成市公安机关接岳某显的妻子李某英报警,称其儿子岳某仝(时年19岁,在当地务工)于当日9时许失踪。

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岳某:未提及。

三、警方什么时候开始查找工作的?

 威海警方通报:未提及。

 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岳某:事情过了三个月才立案。

我认为,在我儿子刚走丢的那几天里,要是给定位的话,就找到了。

当时,我老婆在派出所门口哭了两天,他们置之不理,所长说话还很难听。

 四、查找工作具体由何地警方负责的?

 威海警方通报:荣成市公安机关。

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岳某:我在当地派出所报警。

后来我到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公安局把这个案子又推回荣成市公安局。我又到山东省公安厅,又到北京。

 五、查找工作具体怎么进行的?

威海警方通报:公安机关通过调取监控、轨迹追踪、走访调查、发布寻人启事等方式开展查找工作,经调查未查到其下落,也未发现有价值线索,后将岳某仝列为失踪人员进行调查。

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岳某:我在当地派出所报警,想让他们定位我儿子手机、调监控找人,他们说这是成年人,不给定位手机,两三天后,我儿子的手机就没电关机了;至于调监控,他们说只管车,不管人,也不给调。

 六、警方查找工作具体进行了多久?

威海警方通报:2020年8月26日,荣成市公安机关接群众报警,在当地一水塘内,发现一具高度腐败的男性尸体,经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和外围调查,未发现有犯罪事实存在,不符合立案条件。

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岳某:未提及。

七、 尸体什么时候发现的?

威海警方通报:2020年8月26日。(备注:距儿子岳某仝走失过去了14天。)

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岳某:未提及。

 八、**什么时候要岳某前往认尸的?**

威海警方通报:未提及。

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岳某:2021年10月12日,他们看我上访,说有个尸体是我儿子,让我去荣成市第二医院认尸。

这个死尸刚被发现的时候,我就问过派出所,他们说不是我的儿子。

 九、怎么判定是/否岳某仝的?

威海警方通报:荣成市公安局采集兵某显夫妻血样进行DNA鉴定比对,并经威海市公安局复核,确定为岳某仝。

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岳某:这个死尸刚被发现的时候,我就问过派出所,他们说不是我的儿子。我一上访,他们为了结案,就说是我的儿子。

我看到那个人,脸看不清,很胖,圆脸。我儿子身高1米74,很瘦,长脸。我就觉得不是我儿子。

十、 尸体情况如何?

 威海警方通报:发现一具高度腐败的男性尸体。

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岳某:我看到那个人,脸看不清,很胖,圆脸。

十一、 谁要求进行DNA鉴定的?

 威海警方通报:荣成市公安局采集兵某显夫妻血样进行DNA鉴定比对。

 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岳某:我说要化验尸体的骨头,他们也不愿意。一开始说去威海市公安局做实验,得要几十天,后来又说法医出差了,又过半个月,给我打电话,说你别烦我了,别给我添加负担了。

十二、 什么时候进行的DNA鉴定?

威海警方通报:未提及。

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岳某:一开始说去威海市公安局做实验,得要几十天,后来又说法医出差了,又过半个月,给我打电话,说你别烦我了,别给我添加负担了。

以下为威海警方通报透露的单方面信息

一、怎么判定“不符合立案条件”的?

经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和外围调查,未发现有犯罪事实存在。

二、尸体怎样、什么情况下、什么时间出现在水塘内的?

未提及。

三、报警群众怎么发现尸体的?

未提及。

四、尸体如何处置的?

现遗体存放于当地殡仪馆未火化。

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

 (全文转自微信公众号西朝鲜旧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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